給予Betty一個合法的身份,不是要鼓勵非法的行為,而是要給一個奮發自強的優秀學生有在香港繼續成長的機會。
「Betty Wong 事件」已過去一段時間,但此事引起的社會爭議,已成為「陸港矛盾」、「身份認同」的另一典型例證,值得深思。事緣這位十九歲女生黃嘉慧Betty Wong 在facebook發布了一篇過萬字的「自傳」,講述自己從八歲時偷渡到香港,到考上港大醫學院的經歷,由此引來當前一些支持港獨和分裂主義的「憤青」的謾罵,指Betty偷渡犯法在先、搶港人資源在後,不配做香港人,甚至叫囂「大陸人滾回大陸去」。
為何一個「成功」的故事會變了調? Betty的經歷和遭遇可以給我們帶來甚麼樣的思考?偷渡不合法,但很多「香港人」都有這個「原罪」,該如何洗脫? 請問那些「憤青」中有沒有上一代偷渡客的後代,如果有,他們是否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自己的父母呢?同樣,如果說Betty不夠資格做「香港人」,那麼同樣是偷渡來港的黎智英、林行止、羅文、倪匡等,是不是也要「滾回大陸去」?
給予Betty一個合法的身份,不是要鼓勵非法的行為,而是要給一個奮發自強的優秀學生有在香港繼續成長的機會。香港有今天的繁華正在於有「英雄不問出處」的社會特性,讓每一個人都有拼搏奮進、向上流動的機會。「樂壇教父」羅文的經典名曲《獅子山下》正是七、八十年代那一種精神的寫照。
當年的內地逃港潮中,30年間就有百萬人以非法的方式偷渡到香港,其中,僅深圳的四次大規模逃港潮﹙分別在 1957年、 1962年、 1972年和 1979年﹚,就逹到 56萬人次。這些偷渡客中不少人經過艱苦奮鬥,慢慢融入了香港社會,譜寫出了《獅子山下》所反映的自強不息精神。
在這些偷渡者中,許多成功人物的故事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如《蘋果日報》的創辦人黎智英、《信報》創辦人、「香江第一健筆」林行止、歌星羅文、著名作家倪匡等,這些都是我們的「憤青」們十分熟悉的吧?
億萬富豪黎智英就是一個偷渡客,他在自傳中透露,偷渡到香港就為了一塊朱古力糖,「解放後,父親逃往香港,家財散盡,母親也遭批鬥,所以自幼便要討生活。我曾替一名港客搬運行李,但他沒有給與賞錢,只給一塊由香港帶來的朱古力,由於從未見、食過,放入口後,覺得是天下間最美味的朱古力。我心想,這是港人,朱古力必來自香港,所以我也應該去香港了!」黎智英在吞下朱古力的那個瞬間,發下志願,要生活在自己嚮往的世界。12歲那年,他乘著舢舨船偷渡到香港,進入成衣工廠當童工,月薪8美元。雖然工廠的環境極為惡劣,但他還是絞盡腦汁探究成功之道,他看到成功的香港人無不說一口好英語,便在工餘之際背誦整本英文字典。後來,他憑着1000美元年終獎金,從事經紀事業賺到39000美元,也讓他開設了自己的第一家成衣工廠。1981年,他成立佐丹奴(Giordano)成衣連鎖店;1989年,創辦《壹周刊》,正式進入媒體事業;1995年,又創辦《蘋果日報》。這個被不少「憤青」奉為偶像的「狂妄」媒體大亨,一舉打亂香港報業生態,是香港腥羶新聞的鼻祖,所以被媒體指稱為「狗仔隊新聞文化的亞洲代言人」。
《信報財經新聞》創辦人林行止,也有着一段不平常的經歷,他於五十年代從大陸到澳門,再坐漁船兩次偷渡來港,六十年代曾在《明報》任資料搜集員,1965年到英國劍橋工業學院修讀經濟,1969年畢業回港後任職於《明報晚報》,1973年創辦了《信報》,長期主持報刊筆政,被譽為「香江第一健筆」。
他後來在《漁火偷渡客江上數峰青》一文中,自訴當年偷渡來港的驚險故事,分享自己打拼的經歷,展示出打不死的氣慨,並對一眾自怨自艾、自以為懷材不遇的人作出當頭棒喝。
「樂壇教父」羅文,同樣是以不合法的方式留港。1962年,17歲的羅文因報考粵劇學校名落孫山,前途迷茫,於是決定投奔香港。當年暑假,羅文申請入港替病重的母親買藥,合法來港,但非法居留,以黑人黑戶的方式,就長居香港。據他親口講述,來港後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個親戚的裁縫店幫手,後來又從事過遊樂場職員、戲院帶位等基層工作,同時上夜校攻讀英文,多年後在小酒吧開始業餘歌唱,最後成為著名的實力派歌手,他的故事成了新移民的成功典範。
著名的小說家倪匡也是一個偷渡客,1956年,在內蒙古墾荒的他因為「破壞交通」被打成「反革命」,遭隔離軟禁數個月,後來他聽從朋友勸告,連夜騎馬往北方逃亡,打算逃到外蒙古避難,卻誤打誤撞到了火車站,於是坐上一列開往南方的火車到達大連,再乘船到上海,之後一路南逃,歷盡艱辛,多次靠吃老鼠、螞蟻、棉花充飢,經過三個月周折抵達廣州,最後於1957年7月經澳門偷渡香港。他先後在工廠做雜工、報社做校對,後來開始創作武俠、推理、科幻小說,出版《衞斯理》系列小說達140多本。
這一個個的事例說明了甚麼?為甚麼他們可以在香港生存下來,並闖出一片天地,同樣是偷渡客的Betty、這個香港人的女兒就不能?
Betty當年偷渡來港時只有8歲,其父母又都是港人,她在內地無戶籍、沒親人,根本不可能實施遣返,因而香港入境處基於人道考慮,向她發出「行街紙」及「不反對入學通知書」。去年,她獲港大醫學院取錄,當局又考慮到她將來要到醫院實習,故由入境處長運用酌情權,從「人道理由」出發給予香港身份證。
「法律不外乎人情」,這完全是一個合情合理的決定,連社福界都對入境處的做法表示讚賞,令事情有個圓滿的結局。
香港從來是一個鼓勵進取、追求卓越的地方,Betty的奮發進取精神,多多少少讓我們看到了上一代偷渡者的影子,為甚麼香港社會當年能容納千千萬萬的非法入境者,如黎智英、林行止、倪匡等,讓他們在香港生存下來且創出一番事業,Betty就不能呢?香港需要做得這麼絕情,斷送一個大好青年的前程嗎?
黎智英、林行止、羅文、倪匡能,Betty也能!香港容得下Betty,提供她健康發展的天地,香港這個城市才能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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