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會與拉布的民主代價

如果議員利用規則,置公共利益於不顧,將議事程式限於非建設性、損耗性紛爭,則是民主之殤。以制衡為本意的規則並沒有錯,關鍵是如何運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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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立法會再次流會。清點人數最後一刻,議員梁國雄故意離開會議廳,導致會議因人數不夠而流會。根據《議事規則》,立法會會議必須滿足法定人數,即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如議員不足法定人數,且有議員向立法會主席提出清點人數,主席須傳召議員到場。若15分鐘後,仍不足法定人數,主席須宣佈休會。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狠批梁國雄製造流會,浪費公帑。

利用議事規則拖延會議,是少數派議員迫議案流產的主要方式。通過各種程式拖延會期,香港俗稱“拉布”。製造流會只是拉布的手段之一。香港最著名的“拉布”是2012年泛民抵制政府《立法會議席出缺安排議案》。此議案的淵源是2010年的“五區總辭”事件。五名泛民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員辭職之後宣佈重選。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共分為五個選區,這五名議員分別來自五個不同選區。辭職後重選意味著全港範圍要進行直選。泛民希望以此表達其爭取普選的意願。

此事件遭到來自行政長官、建制派議員的批評。有聲音認為,議員辭職後即刻宣佈重選,是視選舉為兒戲,不尊重立法會議員身份,浪費公共資源的行為。於是政府提出《立法會議席出缺安排議案》,限制議員請辭再參選。由於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占多數席位,投票就會通過議案。泛民議員決定利用議事規則,展開“拉布戰”,延長會期,拖垮政府。泛民議員提出1306條修訂,欲以冗長討論,令議案流產。

經過長達半個月的討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終於在《議事規則》裡找到了“剪布”法寶。《議事規則》第92條規定,對於議事規則內沒有規定的事宜,立法會主席可決定會議所遵循的方式及程序。憑藉此項規定,曾鈺成宣佈討論終止,拉布結束。政府議案最終獲得過半數通過。立法會議員辭職後半年內不得參選。

雖然政府議案終獲通過,但此次拉布戰消耗了超過100小時的會議時間,頻繁遭遇流會,被批騎劫立法會,干擾立法會正常運作,影響民生。曾鈺成靈機一動,巧妙剪布,但他並不認為拉布是立法會暴力。誠然部分議員可以利用程序,阻礙會議,但程序的設置為少數派議員提供了制衡多數聲音的機制,是民主的必要代價。

只是過猶不及。如果議員利用規則,置公共利益於不顧,為達致派別目的,惡意阻撓政府提出的議案,則可能產生惡劣影響。以制衡為本意的規則並沒有錯,關鍵是如何運用規則。濫用制約規則,將議事程式限於非建設性、損耗性紛爭,則是民主之殤。如何在民主的必要代價與民主之殤之間尋找折中點,直接關乎規則是被“善用”還是被“濫用”。在這點上,立法會主席的判斷與角色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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