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個小時又30分鐘能飛到哪裏?能飛到海角天涯?飛到你心裏?還是飛到一個想起來心就會隱隱做痛的地方?
結束一段航程抵達目的地是我們稍微能夠喘息的時候,幾個人相約出門好好吃頓飯是下班後即時的慰勞,航機上的我們有時候連能有食慾吃飯、靜下心來休息都是奢侈的願望,客人太多,要求太多,人力卻遠低於乘客能想像的,每個人總是只看到他們想看到的,以為我們拜金虛榮生活多采多姿,是不是這樣的生活?總得自己走一遭才能體會箇中滋味。
豔陽下的多倫多,空氣中夾雜著涼意,和香港悶熱的氣候很是不同,故事的地點發生在多倫多的某個美食廣場,當時我們正從超市走出來,遇見了許久未見的朋友,幾個人就近選了美食廣場,刻意繞過2位女 士獨占的長桌,在她們身後空著的桌子坐下。
我們一路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旅遊心得,除了生理上的負荷,旅行中的所見所聞,我們聊起了「偷竊」這個話題,出門旅遊財不露白很重要,過度打扮,拿著地圖四處張望,舉起相機東拍西拍,無意中就透露給不法之徒機會,出門在外除了小心謹慎,注意安全外,上機也不要攜帶大量現金,回報的幾件案例顯示不只乘客丟了錢包,連組員的提袋也整個被割開,這些身邊的危險可能躲不掉,只能提高警覺心,把危險降到最低。
我們的對話觸碰了妹妹的傷心事,2個月前她在巴黎,身上背負著幫人採買和自己的採購清單,為了省下刷卡手續費,賺一點跑路費,她換了幾千塊歐元帶在身上,巴黎一向不是個安全的地方,值錢的東西、護照放在酒店裏都有被偷的可能性,走在 街道上的她格外小心,把斜揹的袋子藏進外套裏,也許是左右揹著的名品購物袋太引人注目,過馬路的時候突然有5~6個吉普賽女人朝著她前來,手中舉著慈善捐款的紙牌,她直覺地舉起雙手推拒逐漸包圍她的女人,短短的2分鐘後,女人們跑回了馬路的那一頭,她低頭看,袋子開了,錢包和手機都不見了,整個心情跌到了谷底,跑路費沒賺到,還得去警局報案;法國的警察對這類的搶案大概司空見慣,只要沒出人命,對他們來說都只是日常生活中重複上演的劇情,因為就算抓到了搶匪,丟了的東西不但拿不回來,缺乏證據也僅僅能夠拘留嫌犯幾天,做筆錄只是讓受害者有證據能向保險公司理賠,妹妹向警察們提出複印一份報案證明給她,沒想到警察遞給她剛剛完成的筆錄,他們連原件都不留,打從心裏對緝捕這回事徹底放 棄,妹妹束手無措,只能退一步要求借她電話,讓她能聯絡友人幫她終止電話服務,警察頭也不抬直接回她….”沒電話”,那一刻,她再也忍不住在警局裏崩潰大哭。
就在她剛講完的同時,身邊的弟弟大喊了一聲,「Where is my bag?」,聲音之大把我們都嚇壞了,我們以為他太融入,沒想到他放在椅子上的袋子真的不翼而飛,這下子我們全站了起來,分頭找袋子,詢問鄰座是否看到有人「不小心」拿走袋子,餐桌的前後兩方各有一架監視器,小偷真的非常大膽,光天化日之下就能神不知鬼不覺輕易偷走,周圍的人全都沒看到,就連弟弟也說幾分鐘前才剛看過袋子還在身旁,沒有任何聲響,身邊也彷似無人經過,我們把希望寄託在監視器上,按鈴請來賣場保安,他只是簡短紀錄事發經過,我們請求他一同查看監視器,只換來非公司員工不得查看,即使是當事人,我們只能火速前往警局報案,希望警察能夠幫上忙。
一進警局,警察三三兩兩閒坐著,看見我們進來懶懶的起身,光是找支筆寫筆錄就晃了好久,他要我們寫下袋子遺失的地點、內容物和 遭竊者的聯絡方式,冷冷的看著我們補上一句…「這種事打電話來就好了!」,我真的無法接受這種漠視的態度,美食廣場裏的人各有各忙,無暇理會別人的事,我能理解,但警察不是人民公僕嗎?毫無同理心的行徑叫人心寒,他人的小事對當事者來說可都是大事啊!
報案只是一個流程,警察對我們的幫助幾近於零,唯一能盼望的是能如他所說⋯返回賣場能調閱監視紀錄,我們在接近賣場範圍的地鐵站、廁所搜尋可能被挑空遺棄的袋子未果,最後回到美食廣場再次找來保全,他堅持公司原則指稱唯有警察到場才能透露影片內容,我們不死心地旁敲側擊,猜測出他應該有可疑的犯嫌,但是警察不願意來,保全無法透露,我們僵持在原地,無法前進。我突然想起了坐在我們身後的2名女士,在沒有人進入,而監視器又能捕捉 到的範圍裏,她們就是最可疑的嫌犯!我的心裏有點愧疚,如果沒有坐下來聊天,如果早一點離開,故事的內容會不會改寫?可是人生裏有「如果」嗎?
山不轉路轉,我們決定打電話到警局提供的偵察部門(detective)再次陳情,探員大概相當驚訝警察的處理態度,問了我們警察的名字,同時要求和保全對話,保全提到需要的資訊已經備份在光碟中,就等警方來拿,一切看來那麼的有希望,可是當天是星期五,探員表明要週一才能辦理,我想能完整找回袋子的機率應該不高,不過是幾分鐘的疏忽,袋子就被拿走了,那接下來幾十個小時的等待就能抓到小偷嗎?就算抓到了,所有的東西都能回來嗎?有人真正考慮過受害者的心情,而不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嗎?好像每個人都把球往外丟,接住的人只要再找下一個倒楣鬼接 球就可以了,冗長的過程讓希望越來越小,終至似星火漸漸熄滅。
弟弟的心情無法平復,就算丟掉的袋子裏空無一物,還是有種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見的失落感,更何況袋子裏裝著嶄新的相機和親人贈予的禮物,如果自己的東西被搶走會有痛的感覺,為什麼要去搶別人的東西?這樣的事該怪罪家庭、教育或社會?還是我們都曾姑息過同樣的情況?
這是2個人的故事,受害者縮影的一角,他們付了高達3萬港幣的學費,讓自己終於學會,不管到哪裏去,安全小心才是回家唯一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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