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發生的台北捷運兇殺案,嫌犯鄭捷在21日羈押期屆滿,新北地檢署也在今天將全案偵結。鄭捷經精神鑑定,認為他未有精神障疑或心智缺陷導致犯案,不符減刑條件。全案依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提起公訴,並求處死刑。另有關北捷及捷運警察隊的應變流程、人員及救護過程,檢方認為相關人員並無疏失,4名被告簽結。
新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被告鄭捷於今年5月21日下午4時10分,從捷運國父紀念館搭往永寧方向,在龍山寺開往江子翠站途中,持刀殺害解青雲、張正翰、李翠雲、潘碧珠,造成4人送醫後不治,另22人受傷。
檢察官經過6次提訊鄭捷,並安排醫院與其面談4次,加上血液、
檢方推斷,鄭捷因國小時期與2名女同學糾紛,立下殺人報復誓言,
檢方認為,鄭捷手段兇殘、泯滅人性、
另外受害家屬認為北捷及捷運警察有疏失部分,
檢方傳訊證人並勘驗車廂對講機、監視畫面後認為,
取材: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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