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三個月前,世界禁毒日前夕,大陸著名編劇寧財神因涉嫌吸食毒品被群眾舉報,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公寓內被警方查獲。從世界禁毒日迄今不到三個月內,陸續有 大陸演員張默、何盛東、高虎,以及香港演員張耀揚,台灣演員柯震東,等因吸食毒品遭群眾舉報而被警方查獲。
再加上在3月中旬因吸毒被查獲的大陸歌手李代沫;6月13日因吸毒在警方例檢中被查獲的大陸著名導演張元,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兩岸三地已經有至少8名演藝界明星因為吸毒而在北京身陷囹圄。
一時間,「明星吸毒」成為媒體和輿論關注的熱點,特別是8月12日、8月16日不到一週的時間裡高虎和柯震東分別因吸毒而被查獲。因此,媒體和輿論熱衷於討論:為什麼明星更愛吸毒?並認為明星吸毒敗壞了社會風氣,帶來更大的社會危害性。
例如,8月13日,北京市演出行業協會與北京42家經紀機構和表演團體簽訂了《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承諾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淨化演藝界隊伍。這出鬧劇的邏輯就是基於後者,認為明星藝人吸毒會帶來更大的社會危害性。
可是,明星是否就真地比其他職業、身份的人群更愛吸毒?明星吸毒對社會的危害到底有多大?我們不妨根據一些相關的數據和分析來做一些梳理,釐清其中似是而非的偏見和誤解。
一、明星群體並不比其他群體更愛吸毒
如果認為明星比其他群體更愛吸毒,可以通過比較被查獲的吸毒明星數佔被查獲的總吸毒人數的比例,是否明顯高於明星在人群的比例來判斷。根據8月14 日官媒披露的數字,北京上半年查獲吸毒人員3600餘名,其中9位明星涉毒,佔比大概千分之2.5。根據這個數據,明星群體並不是一個明顯對毒品有偏愛的 群體。
儘管官媒披露的數字並沒有顯示出明星群體對毒品有更明顯的偏好,但可以查詢到涉及明星吸毒的新聞報導,卻有著與千分之2.5嚴重不相稱的報導比率。 通過百度檢索,用新聞全文的方式,關鍵詞「明星」「吸毒」可查詢到的新聞報導有857,000篇,比「教師」、「醫生」、「公務員」、「官員」這四個身份 類別可查詢到的新聞報導總數要高200倍以上。如果認為「教師」、「醫生」、「公務員」、「官員」這四類身份的人群面對毒品潔身自好所以導致新聞報導篇幅 極少,那麼吸毒人群中,「社會閒雜人員」應當比例不小。但如果檢索「社會閒雜人員」「吸毒」,可查詢到的新聞報導只有14篇,只相當於「明星」「吸毒」的 十萬分之1.6左右。
儘管從經驗和常識來判斷,社會閒雜人員的吸毒比例理應不低,就算與明星群體相當,但明星吸毒的報導量卻是社會閒雜人員吸毒的近10萬倍。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
道理其實很簡單。從傳播學的角度來說,明星是媒體和輿論的「寵兒」,無論這個群體有任何八卦,都必然是輿論的焦點。像幾個月前,文章和姚笛的婚外情 成為了全國人民茶餘飯後津津樂道的談資;而實際上每天全國發生著的婚外情故事恐怕要數以十萬計。沒有人在乎,也沒有人會關注那些芸芸眾生中的普通人。我們 也不難理解,北京市上半年查獲的3,600名吸毒人員中,人們幾乎百分百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其中的9位明星身上;而剩下的3,591人基本上沒有人會掛懷。
正是因為明星們的一舉一動都成為媒體和輿論關注的焦點,所以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明星吸毒就成為人們最容易感知和記憶的顯著性事件,這和明星的婚外戀的情形是一樣的。相對而言,社會閒雜人員張二小吸毒,除了他的家人和小夥伴,估計連隔壁鄰居也沒興趣關注。
同時,媒體連篇累牘的報導以及不斷重複的曝光,人們就很容易在社會認知中將吸毒與明星聯繫起來,只要一提到「吸毒」,最自然、最快捷的反應就是「明 星」。所以,媒體也好,讀者也好,嚴重高估明星群體吸毒的普遍性和嚴重性就成為一種無意識的偏見。因此,也不難預測,如果在菜市場隨機訪問一位賣菜的大 媽,問她知道有誰在吸毒(而不是有哪位明星在吸毒),受訪者最可能回答出來的估計是「寧財神」或「柯震東」。
二、明星吸毒的社會危害性根源不在明星
不僅明星群體的吸毒現象被嚴重高估和誇大了,明星吸毒的社會危害性也經不起推敲。
稍微檢索一下3月份以來因吸毒被北京警方查獲的8位男明星,除了他們都來自演藝界以外,他們的案情還另有一些共同點。其中之一是被查獲的地點,除了 張元是在車站遇到警察臨檢時被查獲外,其餘7位明星被查獲地點都是在私人寓所或酒店房間內。也就是說,吸毒本身是屬於很隱私的事情,如果不是「群眾舉報」,除了吸毒的當事人,社會民眾根本就不可能知曉明星的吸食毒品行為。如果人們壓根兒不知道明星的吸毒行為,就談不上什麼「社會危害性」。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吸食毒品依據現行的法律肯定是違法犯罪行為,但它也不同於搶劫、傷害之類的犯罪。吸食毒品更像是性交易、賭博一類屬於無受害人 的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相比於侵權類犯罪相當地低。如果說,吸毒有危害性,那也充其量是危害當事人自己,而不必然也往往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傷害。特別是明星 群體,雖然明星吸毒總是新聞報導的「熱點」,年年都會看到,中外皆然;但是幾乎看不到明星因為吸毒而帶來其他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如侵害他人的報導。
與明星群體不同,社會閒雜人員及類似的邊緣人群,吸毒往往伴隨著其他的反社會行為,如搶劫、盜竊和傷害他人。但社會學和心理學的研究揭示,與其說他 們的反社會行為是因為吸毒而引起的,毋寧說吸毒和其他反社會行為都是他們行為失控的結果。因此,不是吸毒帶來行為失控,而是行為失控導致濫用毒品。所以, 國外在幫助吸毒人員戒毒時,除了設法戒除其毒癮外,還積極地進行心理干預,其中重點就在幫助他們重新適應社會,培養積極自尊。
當然,基於明星的知名度和受關注度,他們的行為問題會帶來不好的示範效應,特別是對他們的粉絲群體。一旦他們的粉絲知道追崇的偶像明星在吸毒,對青 少年粉絲來說肯定會帶來不良的示範。換言之,明星吸毒帶來的社會危害性,更可能反映在傳播後的示範效應上。但是,明星自己不會去主動傳播吸毒行為的訊息, 熱衷於傳播的是媒體。例如,香港媒體著名的狗仔隊,他們挖掘到明星吸毒就會當作炒作的噱頭。但北京查獲的這些明星們,卻無一是媒體自己挖掘出來的,而是由 警方提供訊息。
像寧財神吸毒被查獲後,警方和全國最大的公共電視台合作,將寧財神的臨訊口供在黃金時間直接傳播出來。這樣公開、主動和黃金時間的播出造成的社會危 害性,無論怎麼衡量,都遠遠大於寧財神在私下隱秘的吸食毒品行為。如果說,香港因狗仔隊聞名的私人媒體常常因追逐噱頭而罔顧社會良知,往往成為擴大和傳播 明星不良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助推器。那麼,執法機關和國有電視台挾公權來主動將明星的不良行為爆料炒作,以擴大和傳播其不良行為,就實在令人費解。
至於吸食毒品是否對當事人有害,則要區分對待。有些毒品,如海洛英、可卡因會對大腦的神經系統造成明顯的損害,並進而損害吸食者的正常社會生活,因 此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立法對販賣和吸食此類硬性毒品的行為予以嚴懲。但像大麻、冰毒這樣的成癮性和危害性較低的軟性毒品,是否有必要嚴加禁止則存在爭 議。起碼從科學的角度,大麻的成癮危害性並不比香菸和烈酒更大。
像美國這樣對硬性毒品傾向於嚴剿的國家,繼科羅拉多州和華盛頓州幾年前立法使製造、販賣和吸食大麻合法化後,現在美國社會正推動在全國立法使大麻合 法化的討論和爭議。2013年,美國民意調查機構蓋洛普的調查數據顯示,58%的美國人認為大麻應該合法化。事實上,幾年曝光的明星吸毒全部都是吸食軟性 毒品,而無一例是吸食硬性毒品。
在立法頒行吸食大麻合法化之前,吸食大麻作為違法犯罪行為,政府部門嚴格執法無可厚非,依法懲處吸食大麻的明星也沒有任何問題。但是,通過媒體和輿 論對其口誅筆伐;以及公然組織演藝機構簽署《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承諾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就是明顯赤裸裸地歧視曾經吸毒的藝人,本 質上屬於集體違法行為,因此造成的社會危害性數以千倍計地超過明星的吸毒行為。
既此,不難判斷,「明星更愛吸毒」,以及「明星吸毒的社會危害性更大」這兩個問題本質上是偽問題。濫用媒體暴力,以及集體粗暴歧視吸毒明星藝人才是真正的問題。■
*本文作者為自由撰稿人。(原文刊載騰訊大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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