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6億網民要注意了,最高人民法院9日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資訊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並於今10日開始施行。《規定》為網路侵權「肉搜」、轉載訊息之責任、非法刪帖等行為作出解釋,此後,網路世界的侵權行為將於法有據。
北京當局強調強化互聯網思維,在從國家層面下手推波網路發展的同時,存在6億3200萬網民的虛擬空間,其法治秩序也正並行建立。這次出臺的《規定》為各種網路侵權行為與「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被侵權人」三方之權利義務做出說明。
資料保護強化 人肉搜索違法
身處大數據(big data)時代,任何留言、評論,都會留下數位足跡,變成可無限期追蹤的證據,「網路人肉搜索」(cyber manhunt)的爭議在此更加凸顯。對於網路肉搜的評論正反皆有,有人視此為「網民的正義」,為揪出「眾矢之的」的高效率方法;但也有人辯駁此行為違法 公開個人資訊,甚至執行失當或訊息有誤,將造成「被搜人」的終身傷害,其受損的網路名譽可能蔓延影響實際生活,且此紀錄將永久存在網路世界。
中國人肉搜索在近10年愈發活躍,著名的案例如「高跟鞋虐猫事件」、「史上最牛小三事件」、「中學生跳河事件」等,事件主角皆因遭人肉搜索,個人資 料曝光飽受困擾,以致影響其生活。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說明,在互聯網時代,個人資訊尤其是個人電子資訊的保護正面臨著諸多挑戰。個人資訊的收集幾乎無 處不在,個人資訊的內涵越來越豐富,範圍越來越廣。因此,在互聯網上保護公民個人資訊是司法的一項重要任務。
《規定》內容明訂,網路使用者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公開自然人基因資訊、病歷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資訊,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法院應予支持。
該項條款之例外則包括經自然人書面同意且在約定範圍內公開的、為促進社會公共利益且在必要範圍內的、自然人自行在網路上公開的資訊或者其他已合法公開的個人資訊、以合法管道獲取的個人資訊等情形。
互聯網灰色產業將遭約束?
互聯網灰色產業中,以非法刪帖為最大宗。據光明網報導,隨著互聯網發展而產生的灰色產業鏈非常龐大。2012年百度爆出內部員工與外部人員勾結,對 外部人員所提的刪帖(刪除po文)請求,私下進行了違規的有償操作。網上出現「危機公關」、「網路公關」等職業刪帖更是不計其數。「互聯網刪帖服務」的灰 色產業鏈已規模化,產業化,擴散至整個互聯網,遍及BBS、新聞門戶、貼吧、微博等網站。此類刪貼公司更延伸出假「刪除文章」之名,行「詐騙錢財」之實的 犯罪行為。
其他灰色產業如「網路水軍」,能透過大量轉發帖、回帖、問答、微博加關注、點擊率等方式經營出「熱門」話題。在水軍的影響下,很多網民看到的網路推薦和批評,可能都是經過灌水誇大,有失真實性。
孫軍工說明,以非法刪帖服務為代表的互聯網灰色產業之所以存在,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互聯網技術的不對等性,發佈侵權資訊的網路使用者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往往具備技術優勢。
有分析認為《規定》將有助於遏制網路侵權的亂象;然也有質疑指出,依照《規定》相關內容,只有當網路水軍的灌水或網路公關的刪帖已對相關當事人構成了人身侵權,這份司法解釋才有適用性。
轉載資訊需擔責 網路大V請注意
「微博、微信等自媒體在傳播範圍、影響力等各個方面均有超出傳統媒體之勢。在資訊傳播的形態上,以社交網路為媒介的轉載等二次傳播,影響巨大。」孫軍工說。
《規定》中說明了轉載主體的過錯認定與其程度問題,若影響力越大,在法律上的「注意義務」就越高。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評析,擁有更多的粉絲意味著表達者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很多人會因為認可表達者,便信任其轉載的資訊而不核實其內容。也因 此,網路上長期存在個別公共號利用粉絲數量去誤導輿論和網路公關的不法行為,甚至已經達到「明碼實價」,儼然已成為一個產業。所以,在網路表達中必須強調 轉發和轉載的公共利益問題,強調「大V」們的社會責任,這也是司法解釋初衷所在。
網站連帶責任便民
針對被侵權人起訴難的問題,《規定》允許原告僅起訴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或是在原告起訴後,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和原告的請求責令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權的網路用戶的個人資訊,以方便原告起訴。
《規定》也明訂要判斷網路服務提供者是否「知道」侵權事件,須包含侵權資訊造成的侵害類型、該侵權資訊的社會影響程度、網路管理者是否採取了相應的合理措施等其他要素。
然而,司法裁判的標準從嚴從寬,皆有其後遺症。若從嚴,恐會造成網路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過重,不利於網路發展;放寬標準,會不會造成網路服務提供者怠惰履行義務,放縱侵權行為發生,同樣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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