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禮》元旦晚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舉行,紀錄雨傘運動的《撐起雨傘》在八千多名現場觀眾投票下,以2887票獲選「我最喜愛歌曲獎」,支持者舉傘高歌,反對者嗤之以鼻,各有政治取態本無不可,但歌手容祖兒沒表態支持也被指責,在有你無我的撕裂世代,確實只有非黑即白,選擇沉默也不可以。
由何韻詩與黃耀明等合唱的《撐起雨傘》,在最後五強擊敗許志安《流淚行勝利道》、張敬軒《青春常駐》、謝安琪《獨家村》及AGA《一》膺2014年「我最喜愛的歌曲」,二人偕數名中學生及影后葉德嫻等人,穿上黃衫或繫上黃絲帶在台上演繹歌曲。
黃耀明呼籲港人繼續為香港,為自己發聲。何韻詩指年青人以自己的行動,創造屬於自己發聲的方法。作曲人羅曉彬說今日選出「我最喜愛的歌曲」,希望明日可選出「我最喜愛的特首」。
期間,有人選擇上台獻唱,有人選擇拍手和唱,有人選擇撐黃傘以示支持;同時,也有人選擇在台下靜觀,不作任何表態。各人有自己的信念,應對事情的方式有所不同,本是十分正常,惟容祖兒選擇安坐台下,卻被指冷待《撐起雨傘》獲獎,只是蹺起雙手,沒有唱歌,也沒有拍手打拍子,個別媒體更唯恐天下不亂,援引激進網民指她為喝大陸奶,不敢說話,言談間極盡侮辱之能事。
香港崇尚言論自由,只要不是譭謗或是惡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人人都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撐起雨傘》代表了佔中人士的心聲,也盛載着他們崇高的理想,大家應當尊重,反之亦然。
頒獎禮上,容祖兒沒有對有關獲獎人士和歌曲做出一些異常或不禮貌的行為,即使她真的是怯於壓力,為保國內「錢」途,怕得連拍手也不敢,哪又如何?難道不開嗓高歌,不拍手唱和,便要恣意去抹黑、甚至羞辱人家?
驀然想起劇集《天與地》佘詩曼(飾葉梓恩)的一席話:「和諧,不是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和諧,是一百個人有一百句不同說話之餘,而又互相尊重。」刻下社會人心撕裂,在某些議題上連噤聲也可能受到責難,更遑論說尊重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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