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罵的自由

麥國華

香港2014在「後佔中」的反思中落下帷幕。回首過去一年,民主、法治與自由三個詞一定是熱議榜上有名。反對派無限放大他們所謂的民主、自由、人權、公義,以至罔顧法治,損害他人的人權與自由,在香港開啟了極其惡劣的先例。

Freedom-of-not-criticize

在一個成熟完善的社會,自由與法治、民主互為依靠,言論自由尤其是所有民主制度的生命線,因此,民主社會往往存在著不同、甚至完全極端的觀點和意見,持有不同觀點者自由地理性辯論,各種聲音平等共存。

曾幾何時,香港亦為我們這種高度的言論自由而自豪。可是,時至今日,政府沒有對言論加以限制,卻有人自恃高尚,視不同意見為惡魔,甚至對持不同觀點者進行人身攻擊,謾罵詆毀。在這種互不相容的社會風氣下,社交網絡上揚起unfriend風潮;旺角小店因批評佔領者而遭掃場報復,更是言論自由受暴力壓制的極端例子。

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權利,但非絕對,不能用作暴力、誹謗或煽動暴亂的理由。佔中三子及個別民主黨派的言論是否有煽動暴力之嫌,仁者見仁,但我們分明看到倚仗言論自由,謾罵侮辱正常執法的警察,甚至連教書育人的老師亦向下一代灌輸偏頗的論點,把警察妖魔化,能不令人為未來擔憂?今天,有人用香港曾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去損害他人的言論自由,那麼明天即使香港擁有了他們所定義的民主,也無非是缺失了靈魂的民主,是披民主外衣的獨裁。

新聞自由是維護自由的尖兵,新聞媒體是監督政府的工具,幫助公民向政府問責,對政府的政策提出質疑;而第四權上的責任亦重逾千斤,新聞工作者必須提供基於可靠來源和訊息的持平報道。不過,歷歷在目的是,媒體公器私用,所謂時事評論員競相扒糞,有傳媒人披著Press背心為佔領者打點,亦有傳媒人因不罵政府而遭群起攻訐。眾多調查顯示,媒體的公信力每況愈下,記者協會簡單地把情況諉過為所謂「自我審查」,不可能幫助新聞專業提升水平。

在2015次天許下新年願望,願大眾不但只有罵的自由,也有不罵的自由,讓要說的人可以暢所欲言,讓要說的話可以有理有節。 ■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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