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卸責任非君子所為

許紹基

暴力「反水貨」示威已落幕多天(雖然幾可肯定會再出現),相關評論,主流傳媒和互聯網都已充斥不少。是非黑白本來就很清楚,暴力就是暴力,不容抵賴,無奈今天的香港,歪理充斥,指鹿為馬者固然不少,刻意東拉西扯,轉移視線的「論述」亦俯拾皆是。其中,遭暴力示威者嚇至嚎啕大哭的女孩,其母被指沒有第一時間帶走女兒,行為跟「虐兒」無異;這種捩橫折曲的所謂「辯證」,既是香港的恥辱,亦是香港的悲哀。

Shirk-responsibility

英國廣播公司訪問的聯想

早前,英國廣播公司一套包括訪問印度輪姦案死囚內容的記錄片引起軒然大波;據報,接受訪問的死囚,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聯同多人輪姦及襲擊一名二十三歲女子,受害人最終傷重死亡。死囚在訪問中指,受害人不應在晚上外出,以及受到侵犯時不應反抗云云。

似曾相識吧?暴力示威者無故包圍指罵兩母女,母親不甘受辱,憤而反駁施暴者的無理指控;過程中,無辜稚女被嚇至泣不成聲,暴民們意猶未盡,繼續胡亂拼湊一堆「理由」去恐嚇那名母親。

不譴責暴民們也罷,如今竟反過來質問那名無辜母親為何不即時帶走女兒?這是甚麼道理?暴力示威者不去無故指罵兩母女,女孩又怎會被嚇至大哭大叫?批評上述那位母親「虐兒」的邏輯思維,與姦殺犯指受害人「受到侵犯時不應反抗」何異?如果說,當日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善意呼籲少女勿飲太多酒免招性侵,最後竟遭婦女團體批評是「將責任推給受害人」,那麼今天聲援暴力示威者的人就更應受到婦女團體譴責!

暴力示威不容抵賴

又有人說,「反水貨」示威者不是「暴民」,他們只是「挺身而出,維護社區」而已。對於這種歪理,對不起,請恕本人實在無法苟同。「反水貨」的暴力示威者怎可能不是「暴民」?用暴力私刑式手法表達訴求,那就是「暴民」;稱他們為暴民,純粹因為他們的手法,而不是背後理念。

事實上,筆者已多次指出,「反水貨」示威者一直以來都是「雙錯」 – 目標錯誤、手法錯誤。你有不滿,為何不是向政府反映,而是以「私刑式」手法騷擾合法入境的旅客?你當然可以說,他們都是忍無可忍才做出這種事,但我又反問一句,旁人可不可以因為「忍無可忍」而暴力對待「反水貨」示威者?不可以嗎?那請別說甚麼「忍無可忍」。

暴民們,浪子回頭金不換,認錯永遠不會遲,回歸理性、揚棄激進是你們唯一的出路。別再當所有香港人是可以讓你任意愚弄的愚民,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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