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不同的場合,與大狀出身的政客,為政改問題展開辯論。我發覺他們有一種通病,就是誤以為現實世界也存在著一個至高無上的法官;他們只要自己把道理說清楚,又有充分的證據,法官就會判他們勝訴,隨後的事情就可以交給執達吏或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去執行,他們可以置諸不理。
他們好像忘記了,法官的權力是由一個國家的憲制所賦予及規範的,而法官的判決亦需要由國家機器去執行的。然而,這些政客今天想做的,卻是改寫憲法與重組國家機器,那等於要原有的建制武功盡廢,那他們又如何能寄望單憑空談一下理念,就能達到自己的政治圖謀呢?但香港就偏偏有一批大狀政客,以為只要講清楚理據,就可把問題交給一個全能的法官來做判決,至於判詞如何在現實世界執行,大狀就不管了。
可惜,現實世界並不存在著一個這樣的法官,所以毛澤東搞文革,小布殊打伊拉克,希特拉迫害猶太人,受害者都無處申訴。納粹分子被國際法庭繩之於法,是德國打敗仗之後才發生的事。
在當前的情況之下,更無法期望國際法庭會去為香港政制發展的爭拗作裁決。即使國際法庭願意做,中國政府也不會接受,裁決也不會有機會落實。事實上,過去國際法庭所做的很多判決,最終都如同虛設。
由此可見,大狀政客那套慣用的手法,根本不可能為港人在現實政治中取得實利。他們的辯才只能在電視訪問中表現勝過高官,有時甚至足以令中央政府感到難堪,卻無法增加香港在與中央討價還價中的實力與地位。
現實世界的問題,不能靠口才去解決,而是講實力與地位。中央願意為香港提供一國兩制,是因為當時香港可以為中國擔當很多中國當時自己扮演不了的角色,而不是因為香港人勇於與北京抗爭。
香港人將來想與中央進一步討價還價,希望中央可以在香港的政制發展上盡量遷就一下香港人的偏好,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自己在經濟上的實力地位。但香港的政客卻捉錯用神,以為透過政治理念的宣傳,與民眾力量的凝聚,就可以向北京施壓。
他們以為只要能夠再搞多一次逾五十萬人的群眾遊行,中央就會在政制發展的問題上讓步。那他們實在是太不了解共產黨了。上次,中央沒有堅持在香港推行23條,是因為自由黨中途轉軚,而不是因為有五十萬人示威,現實是中央連佔中也不讓步,怎能期望會因一次大型的遊行而作原則性的讓步?香港的一些大狀政客,長期生活在象牙塔裏,既不了解香港的真正處境,又不了解對手的實力與脾性,一味只有口中的理念,心中卻缺乏策略部署。讓這類患政治幼稚病的政客,去帶領香港的未來發展,恐怕只會凶多吉少。■
原文轉載自《am730》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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