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投行章程曝光:比世行更開放、更高效,中國擁有否決權

美國《華爾街日報》6月8日根據看到的亞投行章程複印件報道稱,亞投行總部將設在北京,工作語言為英語,該行的項目將向所有人開放投標。相比之下,亞洲開發銀行的合同僅向成員國開放。亞投行《章程》要求由一個無報酬的、無常駐董事會來監管該行,這一點與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不同,各成員國在世行亞行均派駐有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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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學術委員、中國駐IMF前執行董事張之驤分析,按照原先已有國際機構(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歐洲開發銀行)的招標情況來看,首先得是成員國才有參與投標的資格,特別是對一些地區性的金融開發機構而言,有本地區成員國和非本地區成員國之分,非本地區成員國則沒有資格享受貸款業務,但若是成員國則有資格參與投標。

張之驤表示,中國這樣做創造出了一個新的機制,具有較強的號召力,更有利於從實際情況出發,對亞投行開展業務有促進作用。亞投行的57個成員國中,美國和日本並未參與其中,亞投行的項目向所有國家和企業都開放,從業務本身出發,不採取排他性質,就意味着想要參與投標的國家只要保證技術有先,價格合理,都具有投標的機會,這使得亞投行可以具有很高的包容性,同時也確保亞投行的業務在技術和營運層面制定出一個較好的規則。

張之驤同時指出,招標並非是與貸款業務相掛鈎,貸款業務仍與貸款資格、貸款項目的審核等相關,既要考慮到貸款國家利益,也要考慮到出資國家的利益,還要考慮到技術和管理層面的情況。如何把這幾種機制有機高效地結合到一起,是現在亞投行需要考慮的事情。按照亞投行臨時多邊秘書長金立群的介紹,亞投行資金將主要投向亞洲和大洋洲,不包括非洲。

上個月,亞投行57個創始成員國在新加坡開會就該行的《章程》達成一致,按計劃6月底將在北京舉行《亞投行章程》簽署儀式。

華爾街日報報道稱,根據亞投行《章程》及知情人士的消息,亞投行的投票結構意味著,作為該行最大的股東,中國可能會對重大決定擁有一票否決權。另外,亞投行也賦予了發展中國家更多發言權。相對於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及世界銀行中的境遇,這是一種轉變,中國數年來一直在遊說這兩個組織賦予發展中國家更多發言權。

此前,對於中國放棄亞投行否決權的報道,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年3月底曾表示,亞投行決策機制和股份分配是亞投行章程的內容,亞投行是互利共贏的倡議,是對現有國際經濟秩序的有益補充,將遵循公開、透明、高效的方式建立一個全新的多邊開發機構。亞投行將按域內和域外劃分其成員,隨着成員國數量的逐步增加,每一個成員的股份比例都會相應下降。所謂中方尋求或放棄一票否決權是不成立的一個命題。

華爾街日報6月5日援引一不願具名的印度官員稱,中國在亞投行的持股比例為30%左右,印度的持股料為8%左右。印度的投票權份額可能在7.5%左右,也將持有第二大投票權份額。與之對應的是,亞投行的決策需獲得75%的“絕對多數”票才能通過,也就是說,中國擁有了事實上的否決權。

亞投行由中國倡導設立,是一個政府間性質的亞洲區域多邊開發機構,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亞投行的資本規模將為1000億美元,認繳資本為500億美元,各國根據GDP總量及平價購買指數確定持股比例,其中亞洲國家持股75%,域外國家持股25%。總部將設在北京金融街,目前確定的創始成員為57個。

57個意向創設成員國5月20日至22日在新加坡舉行了首席談判官會議。中國財政部5月22日宣布各方就《亞投行章程》文本達成一致,並商定將於6月底在北京舉行《亞投行章程》簽署儀式。按計劃,亞投行將在2015年底投入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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