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地下法庭」推倒監警會

文慧澄

去年十一月佔領行動期間,警司朱經緯被指在旺角「佔領區」內使用警棍擊打途人,監警會昨晚開會後決定維持對朱毆打投訴「證明屬實」的裁決。換言之,這也是監警會作出的最後結果。

Underground-court

事實上,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對個別個案結論不同的情況,並非首次出現,只是今次的事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兼遭受某程度的政治化,所以才引起了激烈的爭議。

為何朱經緯口供紙外洩?

長期以來,監警會的委員均來自社會不同界別,包括法律界、醫學界、教育界、社福界、商界和立法會議員等,目的就是借助他們多方面的專業知識,以求獨立公正地監察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工作。這個制度,一直恆之有效。

可惜的是,在今次事件中,竟有人懷疑不滿事件的發展,因而造出破壞監警會制度的事。那些不知從那人口中洩露出來的監警會開會討論內容姑且按下不表,就在監警會昨晚開會前數天,有傳媒聲稱取得警察投訴課在今年四月跟朱經緯錄取的多頁口供紙。本文無意討論口供紙的內容,但如果口供紙是真確的話,這倒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究竟,這些口供紙是如何流出來?如果洩密者是監警會的成員,哪管他/她是支持/反對朱經緯的人,也是絕不能接受的事情。

除了監警會內的疑似「洩密者」,監警會外也不斷有人公然衝擊著監警會的制度,就在昨日,民陣夥同多個民間團體登門往監警會辦事處示威,美其名為「靜坐」,實則形同「包圍」無疑。他們在缺乏任何第一手資料在手的情況下,即高呼「反對重新表決」、「監警會立即澄清」等口號。

包圍開會現場意欲何為?

需知道,在上一次裁決作出後,投訴警察課是有權提出新證據或新資料,這才會有監警會再開會討論是否接納、是否有再表決的的需要,這一切一切,都是依照制度和程序進行,但部分打著民主旗號的團體和政客竟然企圖藉著群眾壓力施壓「命令」監警會如何做,這又是什麼道理?

制度是香港最珍貴的核心價值之一,任何一個宣稱要守護香港的人,如果整天卻做著破壞制度的事情,無疑是自相矛盾的。

近年,香港興起一股歪風,一些口說爭取公義的人和傳媒竟然聯手組成「地下法庭」,對許多事情未審先判,他們更往往把他們的判斷,凌駕在執法與司法機關之上,這無疑是個很有需要警惕和深思的情況。

當有一天,制度被這些人推翻了,那我們依靠的,難道是這些人的主觀判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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