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這次港大校委會決定「等埋首席副校長」履新才任命學術副校長,在情理上可能難以令人信服。但為甚麼校委會明知不可而為之?是否有難言之隱?
筆者任職廉政公署之時,偶爾會遇到如何處理升級的問題。如某高官已經通過遴選委員會認同升級,有關部門將檔案給廉署作品格審查,一旦廉署發現該高官正涉及一宗貪污調查,而該調查可能只是在初步階段,暫時未能斷定該高官是否品格上有問題,在這情況下,廉署便會如實以機密方式通知部門首長。
那就可能令部門首長出現兩難情況:如果部門首長因為廉署調查而拒絕晉升該高官而另找別人,日後廉署調查還他清白,那就對他非常不公平。另一方面,如果部門不理會該調查而晉升該高官,但事後該高官被檢控,就會令部門非常尷尬。在這情況下,部門首長往往採取「拖字訣」,將職位懸空,直至廉署調查有初步結論方作決定。
時間可證明一切
筆者退休多年,當然無可能知道廉署是否調查這宗事件,而且任何人泄露廉署調查,都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十條的保密罪。因此,港大校委會推延任命決定,可能是希望維護公義。校委會是權力組織,有權推翻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但他們沒有這樣做,其中一個可能就是希望等待執法部門的調查。如果執法部門還當事人一個清白,校委會就可以馬上處理這事件。
昔日在廉署工作的經驗讓筆者明白,看待事情絕對不要太簡單,不能只看表面而不作任何分析。筆者相信時間一定可以證明一切,現時大家應該耐心等候,皆因校委會始終都會作出一個決定,屆時如果其決定不合理才譴責亦不遲。
議員老師縱容惡行
偏偏,港大學生會不懂得仔細分析,周二晚校委會召開會議期間,在會議室外的學生急不及待衝入會場內,包圍一眾校委會成員,禁錮及拒絕讓校委離場。學生衝入會場、校委會成員倒地等畫面佔據了各大報章頭版版面,電視的新聞台更不斷播放混亂情況和學生們的醜態。除了痛心及憤怒外,筆者實在想不到有何詞語可形容現在的心情。
香港是一個文明、講求法治的社會,香港大學更是有逾百年歷史的世界著名學府,竟然出現學生衝擊最高管理層的校務會議、學生對校委會成員包圍復施以粗言穢語指罵,行為野蠻得令人心寒。性質更為嚴重的是,學生拒絕讓校委員離開會場,甚至委員之一的盧寵茂醫生不適倒地仍被阻止,行為明顯觸及非法禁錮等刑事罪行。若他們的所作所為是為了港大學生會會長聲稱的「讓大眾對事件有所關注」,作為一名前執法者,筆者絕不認同這種罔顧法紀的行為。
或許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知道已闖下彌天大禍,馬上推說這是一場群眾運動,更聲言同學們的一舉一動都是由他們自己決定的,並非他組織的。更匪夷所思的,竟然有教育界代表、大學教師代表公開表示認為事情可以理解,不肯譴責學生。如此的包庇縱容,根本是默許香港社會出現這些暴力非法行為!因此,我們整個社會都必須譴責港大學生衝擊會議,威嚇、禁錮、阻礙施救的種種瘋狂行徑。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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