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違規違法沒有代價

屈穎妍 資深傳媒人

有孩子的家庭多少會有點家規,我有三個女兒,當然也有自訂規矩,其中之一是關於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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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對孩子說,犯錯不要緊,每個人都會做錯事,媽媽懲罰與否在乎你有沒有認?認了、表悔意、說句對不起,錯誤不太大,我會從輕發落;死口不認、死不悔改,即使是蠅頭小錯,我都會嚴刑重罰。孩子漸漸明白,我針對的不是錯處而是態度。

港大校委事件,由衝擊到圍剿到洩密到偷錄,每一步都是錯誤,每一步都是賊行,衝擊圍剿擺明是動武,另兩行為一「洩」一「偷」,完全是犯罪字典裏的常用字,學生仍理直氣壯堅持自己對、人家錯,更指別人打壓、迫害。

年輕人不懂世情死不認錯,正常,問題是,有一班專業人士、知識分子,一直在他們背後推波助瀾、搖旗打鼓,那才是今日社會最恐怖的畫面。

偷錄事件出台後,港大報了警,牽涉刑責,馮同學緘默了。然而,護短的大人卻一個個跑出來,港大法律學院講師張達明說,事件不涉刑事,報警是浪費警力。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更得人驚,他說要在議會上動議修例,保障所有洩密者。

一位退休警官說過,大賊不會一開始就成為大賊,他必然是從小賊做起,所以打擊賊仔,是防止大賊猖獗的最佳方法。

如果一年前聚眾鬧事的黃之鋒、周永康、岑敖暉被懲罰了,今日就不會有大言不慚的馮敬恩。如果當日衝擊校委會的行為得到處分,就不會有之後的偷錄事件。

當犯罪變成家常便飯,當違規違法沒有代價,人的膽子會愈練愈大,要回頭改過自新已太難。

港大學生由示威衝擊到洩密,社會一直忍讓包容,慫恿者甚至扭曲價值觀為他們開脫,遲早一天,我們會縱出滿城大賊。 ■

原文轉載自《晴報》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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