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洩密者公然挑戰法治

梁文新:前報章港聞版編輯

昨晚 (8曰)台灣網站流傳一段疑似是港大校委會審議副校長任命會議當晚的錄音,然而,有泛民法律界人士揚言,本港法庭的禁制令不能應用於境外機構或人士,而有關錄音已在公共平台流傳,香港媒體引述及傳播已沒問題。這種做法,不是「完美示範」怎樣走「法律罅」嗎?不是公然挑戰法治嗎?若說洩密者違反保密原則有違道德,現在用迂迴手法,規避法庭禁令,簡直不只是道德淪喪,而是公然挑戰法庭、挑戰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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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從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公然違反保密協議,在鏡頭前高調洩露其他委員的發言開始,這個人已完完全全失去了誠信。到了後來,有洩密者更把偷錄得來的校委會會議錄音交給電台唧牙膏式播放,以求達到一己之抹黑目的。

在偷錄再洩密事件出現後,港大採取了最文明的手法,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電台其後也願意把相關原版錄音下架。正當各界以為錄音流出風波可以暫時告一段落之際,該名洩密者竟然刻意走法律罅,把錄音放上台灣網站,以求規避法律責任,無疑是在向香港的法院、香港的司法進行挑戰。事已此至,向市民大眾和青年人傳達了什麼訊息?「找個藉口,保密原則可以打破;鑽個空子,法庭禁令可以不依」!

洩密本身已是離譜的行為,如今還加上「偷錄」和「規避法律」這兩點,此人的行為已形同盜賊無疑。令人嘆息的是,一些泛民法律界人士回應此事時,不但未有嚴詞譴責這種盜賊所為,言下之意反像是反過來叫港大不要再糾纏。這跟以無法追回失物為由,呼籲失竊的苦主切勿報警,縱容犯罪份子,又有哪碼子的分別?

事實上,洩密者千萬別自鳴得意,如果他是在香港境內把偷錄的錄音傳給境外人士,無論形式如何,實際上已有可能違反禁制令!

對盜賊縱容,只會令盜賊更猖狂。如果閣下自問愛護港大、尊重法治,而又知道誰是肆虐港大校委會的盜賊,敬希你拿出良知和勇氣,把這個人指出來。■

原文轉載自《堅料網》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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