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性突破 兩岸秘密換俘

台海兩岸今年10月首度進行歷史性的袐密換俘行動。台灣國防部部軍事情報局證實,被中國大陸逮捕階級最高的兩名情報員,前軍情局四處副處長朱恭訓上校、組長徐章國(先前化名徐昌國)上校,關押9年多後,已於10月13日獲大陸釋放並搭機返台;台灣隨後於10月底亦提前假釋,同意釋放判無期徒刑的中國情報員李志豪。 這是兩岸首度交換被俘情報員,極具歷史與政治的破冰意義,也被視為中國在「習馬會」前所釋放出善意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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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朱恭訓與徐章國是在2006年5月29日在越南邊境,遭大陸國安單位誘捕,其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再改判死緩,之後再減為20年有期徒刑。朱徐二人也是台灣被捕的情報員中,階級最高者。

消息透露,朱、徐上月13日獲釋放後,已於當晚搭機返台,軍情局與朱、徐家屬均前往機場接機;兩人其後返回軍情局報到,並詳細交待當年失事等經過。朱徐二人現今行動自由,不過依台軍情局慣例,二人無法再負責重要情報工作,任務歸詢結束後,只能擔任內勤工作。

台灣軍方人士透露,朱、徐兩人於2006年失手入獄,2008年起,台灣當局即透過相關官方及民間人士,通過各種管道營救,但未能成功。

據了解,經過各方不斷努力,兩岸換俘終至於今年10月有所突破,大陸同意釋放朱徐二人,台方則同意讓中共情報員李志豪假釋出獄。此舉亦可視為11月7日歷史性的「習馬會」前,雙方的政治互信與善意。

已被關了16年之久的中共情報員李志豪,在台灣軍事監獄羈押期間已提出19次假釋申請,軍法移司法後,李又提出4次假釋申請。目前李志豪已返回香港。

據了解,由於大陸釋放台兩名情報員,因此,除李志豪外,台方極可能還釋放一名共諜,唯目前無法得知系何人。但可以確定的是,大陸最想營救的中共情報員,是台灣前陸軍少將羅賢哲,因羅掌握的軍事資訊龐大,外洩資料對台灣殺傷力難以評估,台方並未同意釋放,羅目前仍在獄中羈押。羅被指曾洩密「博勝案」等重要情報給對岸,2011年1月因間諜罪被捕的,被軍事法庭判處無期徒刑。

兩岸諜報史

兩岸對峙數十年來諜影抓不盡,每當兩岸有敏感議題出現,風吹草動之際,兩岸當局常拿公佈逮獲共諜或台諜互嗆對方。

「兩岸諜對諜、國共誰怕誰!」這是兩岸之間情報界流傳的一句順口溜,但在這句順口溜的背後,隱藏的竟是一首首所謂「台諜」、「國特」被朋友出賣、栽贓、被刑求、恐嚇,甚至冤死異域的悲歌!

台灣資深軍事記者林弘展分析國共兩邊的情報滲透, 在台灣方面大致可分為五大階段,其區分大致為:

第一階段:

利用港、澳、僑、泰、緬做前進基地,或透過國民黨殘留在大陸的親國民黨組織與成員進行情報蒐集,不過這種方式在文革十年(1949到1960年代)中全部被清掃一空,這其間也曾透過反共救國軍及美國CIA西方公司進行東南沿海情報蒐集,其通聯方式主要透過港澳僑與海上佈建方式取得必要的情報。

第二階段:

1960年代開始,也是依靠港澳僑系統成立的前進基地,並由臺灣透過管道派人前往大陸佈線〈這時候情報單位開始在大陸設立所位基地台〉,分為特派幹部、外圍幹部與吸收線民,有了正式的情報通聯管道,不過這種管道隱密性不高,所以常常發生「國特」被捕事件,這種情形到80年代一直都還存在著。

當時的通聯情形,也不怎麼高明,如當年臺灣有幾家電台在情報管道的通聯方面常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當年在臺灣西部沿海或外島地區如果有收聽收音機的民眾,常常會無意間收到中央廣播電台向大陸廣播時提到,某某省某某同志來信已收到等,這就是臺灣當年如何透過廣播管道進行情報通聯的動作之一。

此時也稱為戒嚴時期,傳統大陸情報工作區分為:1、前進基地佈建。2、敵後特種交通工具運送。3、基地人員訓練。4、大陸基地佈建。5、專勤派遣。6、支援民主自由運動。7、中共黨政軍心情報蒐集。8、複製中共刊物軍事書籍圖案。9、謀略工作發展。10、仿製工作。11、策反工作發展。12、特工器材研發。13、電子作戰及反制。14、中共心戰作業。15、電訊工作維持。16、資訊工作發展。17、寧海劍魚計劃。

第三階段:

可以說是從80年代到政權轉移前的運作。這一階段特別要強調的是,當年政府同意開放探親及到大陸經商,除了時勢所趨外,其實要拜情報單位的鼎力支持有關,情報單位為什麼會支持開放探親及觀光與赴大陸經商呢?當然與對大陸情報蒐集的深入與多元化有關,這個年代,臺灣對中共的情報蒐集實在少得可憐,因為許多基地幾乎都被破獲,連臺灣當時為加強中共東南沿海情報所實施的「劍寧計劃」,都曾被破獲過。

第四階段:

民進黨首度執政八年執政期間,這個階段是國際情報合作制度化,原來阿扁接收李登輝交來的政權時,大陸破獲提供啞巴彈情報網,並槍殺遭臺灣收買的前解放軍後勤部少將劉連昆等人之後,加上臺灣前駐香港站長葉炳南被中方逮捕大破港澳與內陸情報網後,阿扁時代的情報運作已全然改變。

第五階段:

為目前情報運作階段,此階段因目前尚在執行中,基於情報作業需保密作為,無法進行實質評論與探討,但可以透露的是,情報蒐集的運作對象已不是單純的軍情特工,而是有著不同身份的對象,至於這類多元化的對象,在中共《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的認定裡叫「間諜組織代理人」,只要有涉及蒐集中方認定的國家機密,均會被中方以「進行顛覆破壞活動等危害中共國家安全和利益」為由,予以逮捕與監禁。

情報人員在第五階段多元化之後,其實,情報績效不僅未開枝茂葉,甚至還常出現荒唐的情報鬧劇,因為現行的情報運作對象「素質不一、忠誠度不靠譜、耐嚇程度超低」,加上「職業道德與朋友道義低落」,出賣跟情報不相干的對象時有所聞,而造成許多台人被中共平白關押多年的狀況時常發生。

甚且還曾有情報運作對象拿錢不辦事、對情報工作敷衍了事、甚至製造假情事,讓情報單位白忙一場,而遭到運作單位透過臺灣的司法,控告「違約」的烏龍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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