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文(Wyman)在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禮中,獲得「填詞人大獎」,在得獎感言中指由他填詞的歌曲《羅生門》,是他的舊作《念念不忘》和《耿耿於懷》之二次創作,認為以現行版權條例,只要「我自己唔告我自己,係冇人會告我」,然而條例修訂一旦通過,「即使我改自己嘅歌詞,我自己唔告我自己,政府都可以跳過我自己,代表我自己嚟告我」。
一位民主思路的Facebook朋友對此表示疑問,並希望湯家驊能解釋一下,以下是湯家驊的回覆:「全錯!如果犯法,現在已犯了法,因為現行法例對『二次創作』無任何豁免!修訂若通過,肯定不會犯法,因為有新增多項豁免。另若版權持有人不認為有侵權,或不作證,也肯定不能入罪!」
這裡不是說黃偉文對條例理解有誤,因而須收回言論,筆者亦了解黃偉文此舉是對新版權法表示擔憂,因為連版權持有人的他都不太清楚條例的話,亦很難期望社會大眾會明白,因此才會出現大眾寧願相信感覺、流言以及跟事實完全相反的意見,也不去弄個明白的情況,這是因不了解而產生的「怕」。
另一方面,政界內特別是泛民,亦有一面倒向青年及網上力量傾斜的趨勢,他們已開始過分迷信甚至恐懼網上聲音與力量,令自己陣腳大亂。歸根究底還是不了解年輕人所致,令他們誤將世代交替這一自然不過的過程,與行為規範及主流文化的轉變混為一談,引起了更大的震盪與混亂,這也是因不了解而產生的「怕」。
這兩種「不了解之怕」之間卻是相互加強的,其作用使社會日漸激化,混沌不明,香港亦被引導到一個未知的方向去。■
原文轉載自《am730》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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