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暴力的必然結果

盧永雄

看見旺角的深宵騷動,令人心痛。這種結果,既是偶然,也是必然,而且是剛剛開始。

Encourage-violence-inevitable-result

事件起於熟食小販在過年期間非法擺賣,有激進組織網上動員聲援,大批示威者湧到旺角示威,演變成警民衝突,繼而有群眾在街頭燒雜物,用磚頭襲警。警察向天開槍示警,唯一幸運的是雖然有受傷,但沒有嚴重傷亡。

過年前我寫到香港大學人權法碩士生楊政賢講的「 港大種族仇恨事件」,楊政賢講述他在香港大學之內,見到一名香港學生用粗口狂罵兩名內地生的故事。有朋友問起這是否個別事件,我認為香港政治激進化有一個軌跡,由佔中後在上水踢內地客的旅行喼,在旺角街道上遊行「鳩嗚」,到零散的極度語言暴力狂罵大陸人,本地的語言以至行動暴力,不斷升溫,不斷擴散,所以出現旺角的騷亂,是必然的結果。

這種由網絡發起的極端示威行動,在世界各地有相當普遍性,主要因為在網絡上容易發動/煽動群眾,有群眾自發的行動,也有被政客「善加利用」的結果。這些激進群眾有個詞去形容,叫「 rent-a-mob」,去年美國著名刊物《外交家》 刊登台灣問題專家、密蘇里州立大學教授兼國際事務研究主任郝志堅(Dennis V. Hickey)的文章,指台灣的民主進步黨擁抱「rent-a- mob」的路線,支持極端份子攻擊政府,根本放棄了民主。 郝志堅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如果當政(如今已成事實), 可能因為主張台獨而把美國拖入危機,故美國必須通盤檢討對台灣的安全承諾。

郝志堅說蔡英文「rent-a-mob」,並不是指她真的出錢去僱用暴民,而是指她支持中東式的極端暴民,去攻擊政府。「rent-a-mob」 的定義是一群經常以看來非理性方式示威的群眾,他們行事好像受僱地去示威那樣(事實不一定如此),借此形容他們機械式的非理性示威行為。

英國18世紀的愛爾蘭保守主義哲學家伯克(Edmund Burke)非常反對流血革命,他支持美國獨立革命,但看見法國大革命之後,就反思流血的抗爭運動,皆因上街的群眾常不自覺自己要什麼,不知道行為的後果,他們是一堆平時受壓抑的烏合之眾,受美麗的口號鼓動,享受暴力示威時失序的快感,突然間成為暴民。

如今西方學者研究這些「中東式暴民」,是從他們傷害民主制的角度去反思,因為他們推翻政府後,並不是建立民主政體。年前中東苿莉花革成功後,西方媒體大力吹捧,後來美國CBS電台首席記者蘿根(Lara Logan),在埃及採訪革命後的情況,遭到200多名埃及暴民毆打輪姦,馬上令西方媒體反思,為何不可以用和平方式令政府改善?暴力革命可以帶來理想政府嗎?

有人將這次旺角騷亂和80年初旺角的士風潮騷亂相比,我認為當時社會一面倒反對暴力,所以騷亂事件沒有無止境地蔓延。但如今社會上有很多人為暴力辯解,他們在客觀上鼓勵了暴力,令災難延續下去。■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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