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裏的森林法則

看《警訊》的騙案重演,我們常常會說:「嘩,講過一百次啦,仲有人中招嘅?」對,就是有。人都拉過不知多少遍的電話騙案,同一種手法依舊能騙人,還是幾千萬幾百萬的騙。


最近看新律政司長鄭若驊的僭建新聞,忽然有感,同一個陷阱,同一個位置,大家目擊那裏死傷枕籍,你還是要踩進去,無語了,香港到底是沒政治人才?還是沒有身家清白的人才?

別說當高官,就算選個議員,身邊口痕友都會講笑問:你有沒有緋聞呀?家裏有否僭建呀?有沒有藏起小三呀?有沒有搞劏房呀?……

就算身邊沒有口痕友,機制上不是該有政治審查嗎?律政司如此重要的官員,審查不是面見閒談問幾句就算了吧?當年殖民地的政治部,連家族成員被查出有個同性戀都當不了官。

對新司長的僭建,有人說不是大問題,對比唐英年的地下唐宮是小巫見大巫,把屋還原不就是了?有人說是公平問題,陳偉業你家門前花園也是霸地僭建的,反對派的僭建總是沒人追殺,建制派即使搭個花棚也是死罪。

但我的焦點,不在僭建、不在公平,而在智慧。
在風高浪急的時勢,要擔起大旗殺出血路,通過一地兩檢、國歌法、23條,未出師,已犯上極度低級錯誤,不是誠信問題,是信任問題,我已經不信你會打仗、懂打仗。

習主席早發下為官原則:打鐵還須自身硬。別怪敵人為甚麼總追著你打,森林原則從來都是弱肉強食的,獅子從來都是揀跛鹿下手。

原文轉載自《經濟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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