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底線 與政治自殺

施永青

當港獨的言論剛在香港出現的時候,我已經有提醒過一些泛民的成員,不應隨便去踩這條北京非常敏感的底線,否則後果會非常嚴重。我擔心有人正引誘他們作政治自殺。


很可惜,他們並不以為然。他們覺得,勇於去踩北京的底線,可展示自己敢於挑戰權威,可助選舉時吸票,所以他們不願意與港獨劃清界線,還不惜在議會內做「大龍鳳」,刻意去刺激北京的神經。結果終於闖出禍來,連議員的資格也被取消。

被DQ的議員雖然咀硬,不肯承認自己有錯,但實際上他們已在言行上檢點了很多,不敢再隨便踩線。有些政黨甚至連黨綱的字眼也打算作修訂呢!他們對外的文書都一律避免再出現有機會被聯想及港獨的字眼。在在顯示,他們已放棄在這方面挑戰北京的權威,他們實際上正以自己的行為替北京在香港劃政治底線。

反對派批評選舉主任DQ他們成員的做法是政治審查,但他們亦自知為此進行司法覆核的成功率不高。因為,參選權在全世界都不是無條件的,而且很多這類前設的條件都帶有一定的政治性。

再者,北京不只是有實力,它還有基本法在手。基本法的憲政地位,令香港的司法人員在作出判決的時候,都不得不自覺地接受制約。此之所以,我早就提醒香港政治團體,有些政治底線是不可隨便踐越的。

譬如,任何人若要在美國參選,首先都必須是美國公民,要入了美國籍才有這種政治權利。要入籍美國的條件很多,其中必須包括他是否愛美國,是否認同美國的憲法,是否願意承擔美國國民應有的責任。如果申請者用類似香港被DQ議員的宣誓方式來表態,美國移民局的官員一定會DQ他們。

即使取得美國籍之後,要在美國參選,也會有其他底線。千萬不可與外國有私人的聯繫,否則連人民選出來的總統也可以被DQ。政治團體如果接受外國的財政資助,不但會犯刑事罪,在政治上亦等同自殺。在美國從政,不但行為上有底線,在思想意識上也有底線。譬如:伊斯蘭國的思想意識在美國就是一種禁忌,參政者一定會與它劃清界線,不會以言論自由去挑戰這條底線。

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綱領,純從字面來看沒有甚麼問題。民主的功能本身就是為相關機構的事務進行自決。即是說,如果香港眾志只是用民主的途徑去決定香港眾志的事務是沒有問題的。但他們卻要替香港做決定,還要替中國做決定,那就有問題了。他們想決定香港是否留在中國的版圖內,想不理中國的憲法而重訂香港的憲制,那就不可能為北京所接受。

反對派認為,香港人應以自己的意願為依歸,不必理會北京的意願。但現實世界卻不是這樣的。香港人不可不理會北京的意願,正如阿富汗人不可以不理會美國的意願一樣。即使是芬蘭人,也不可能完全不理會俄羅斯人的意願,因為政治是講實力與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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