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DQ可以不檢討嗎?

施永青

今次立法會補選,反對派未能全數奪回四個被DQ的議席,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錯估了市民對他們被DQ的反應。他們把被DQ視作一種政治審查,指控政府藉此剝奪了他們的參選權。因此,他們以為:市民一定會借補選的機會,把他們送回立法會,以還港人一個公道。他們以為,單憑這一點,他們就可以全取三個地區議席的補選,而且得票率應該比前更高。


然而,他們的預期明顯與現實有差距,被DQ不但沒有帶來光環作用,反令部分原有的支持者也不以為然;否則怎會沒出來投票,甚至把票投了給建制派?反對派過去在單議席單票的補選中從未輸過,可見堅持不容政府DQ的政治定位並未為反對派爭取到更多的支持。

其實,市民選舉議員的目的是要找人代表自己在議會裏正正經經地議政,市民並沒有叫他們在就職的儀式中演鬧劇,結果弄到被法庭DQ,辜負了市民對他們的支持。

現實是用這樣的態度去宣誓就職是不可能被容忍的。議會制度本身就是建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參選本身就等同願意玩這場建制遊戲,那就只能遵守建制訂下的遊戲規則。如果連基本法也不認同的,就只能在建制外進行鬥爭。否則只會自找麻煩,對完成自己的政治目標全無幫助。

任何建制對參選議員的人都是會作政治審查的。不要說當議員,就算只是想入籍成為一個國家的國民,也得宣誓效忠國家,效忠憲法。移民官問的很多問題都是帶有政治審查意味的。要當選議員首先就要有國民身份,這也是一種政治審查。一個議員若是在宣誓就職時侮辱自己的國家,不尊重憲法,怎有可能不被DQ?這些常識很多市民都會有的,所以他們會認為有些議員之所以會被DQ是他們咎由自取,否則政府也沒辦法與他們過不去。

事實已證明,反對派趁宣誓鬧事的做法並不明智。為一時之快引來沉重的效果並不值得。但至今仍未見反對派為此而作檢討。現實是反對派今後要作出修正已實無可避免。難道下次宣誓又來一次故技重施?還不是要乖乖就範?這種行為上的改變,難道不需要有個說法?否則豈不是言行不一?叫支持者如何適從?反對派若是不趁今次補選失利重新調整自己的政治定位,今後的路只會愈行愈窄。

任何政治團體都得有一個清晰的定位。它必須知道自己想代表哪些人的利益,它必須告訴自己的支持者,他們所爭取的是一個怎樣的願景。這個願景不能只是一種夢想,而是可以透過努力而爭取得到的。它還得拿出一份具體可行的路線圖,配以相關的政策與策略,那支持者心中才會有個底,願意跟隨這股政治力量一起走下去。

現在,反對派一方面不承認被DQ的議員有錯,但另一方面又修改政黨章程,高調表示自己尊重基本法,絕不支持港獨,兩者是否自相矛盾?叫支持者怎樣去理解?難怪本土派覺得有些候選人立場不堅定,而溫和派又擔心某些候選人的追求不切實際,結果兩頭都不到岸。因此,反對派必須先重新定位,以作出取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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