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生子」真要被拿來開刀了?美國總統特朗普10月29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他計劃簽署一項行政令終止「出生公民權」,也就是取消非美國公民和非法移民在美國境內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就可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權利。
據該媒體表示,特朗普已經向律師提出要終結出生公民權的想法,並計劃繼續採取極具爭議的舉動,並表示他可以通過行政命令來做到這一點。不過,該媒體援引前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的首席律師Lynden Melmed表示,移民和憲法學者普遍都不認為總統有權力改變「出生公民權」。
自上台以來,特朗普政府就不斷收緊移民政策,已經陸續出台了一系列針對出入境與移民的指令與命令,比如加強旅遊、公務和探親簽證的審查。有觀點認為,這次瞄準出生公民權可能是最狠的一招,同時也是最難啃的一塊硬骨頭。
什麼是「出生公民權」?
美國是目前全世界公民身份制度最寬鬆的國家之一。美國在出生公民權問題上實行出生地原則,即「落地國籍」原則,凡在美國出生的嬰兒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根據美國1868年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在美國歸化,並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執行任何削弱美國公民權利或豁免權的法律。也就是說,只要在美國出生,就可以自然獲得美國國籍,從而享有相應的福利,而無需考慮其父母的國籍。
1868年,當這一條款被寫入美國憲法時,主要為了在美國內戰後向被解放的黑人授予公民身份,保護黑人的平等權益。後來這一條款與外國移民出生公民權扯上關係,與一位名叫黃金德的華人有關。
黃金德出生成長在美國加州,但一次他從中國探親返美時被拒絕入境。黃金德的案子後來打到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898年作出判決給予黃金德「出生公民權」,所依據的就是憲法修正案第14條。這一裁決鞏固了屬地主義的出生公民權,並在此後一直被當成權威判例引用。
從結果來看,這項已經施行了一百多年的「落地國籍」政策促使許多非法移民不惜鋌而走險地進入美國,目的只是為了讓孩子降生在那裡,從而順利地獲得美國國籍。有數據顯示,2014年,在美國出生的400萬嬰兒中,有7%即27.5萬人的父母是非法移民。
這些在美國出生、來自非法移民家庭的小孩,又被戲稱為拋錨嬰兒(Anchor Babies)。
2015年,特朗普在競選美國總統期間,就曾熱炒出生公民權的話題。特朗普當時說,出生公民權是吸引非法移民的磁石,出生即是美國人的政策是非法移民的最大根源之一。此次特朗普再次舊話重提,在採訪中稱:「隨便什麼人來美國生個孩子,就能獲得公民權和福利,太荒謬了,這必須停止。」
但《海外網》分析稱,特朗普直接從憲法修正案入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憲法修正案需要獲得國會參眾兩院三分之二表決通過,並且在規定期限內獲得四分之三州議會批准才能生效。它的難度有多大,看看一組數據就清楚了——不完全統計,美國憲法生效這200多年來,國會提出了超過11000個憲法修正案提案,最終生效的只有27個。
特朗普能達到目的嗎?
特朗普也深知修憲難度之大,所以他打算通過簽署行政令來達到目的。行政令不用國會批准就可以在短時間內發布並執行,對特朗普來說簡直是「大殺四方」的利器。在美國歷屆總統中,除了卡特之外,最愛簽行政令的就屬特朗普了。截至9月20日,特朗普共簽署了85項行政令,年均簽署了51項總統行政命令。
在終止出生公民權問題上,特朗普通過行政令能達到目的嗎?
根據美國的政治制度設計,總統雖然享有發布行政令的權力,但發布的內容要受到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特別是為了避免總統濫用職權,以及國會被架空,行政令的內容不能超出憲法規定的範圍或與現行法律相抵觸,否則會被宣布違憲或違反現行法律。國會也可通過立法來推翻行政令,或是削減執行行政令所需的經費,最終使其無法執行。
此外,AXIOS稱,特朗普此舉肯定將引發民主黨人的反彈,因為其涉嫌違憲。一場違憲官司幾乎不可避免。
不過,就在本月上旬,特朗普提名人選卡瓦諾就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使保守派在最高法院獲得五比四的優勢。因此也有分析認為,如果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特朗普有望獲得支持。
美國夢將成為「美國人的夢」?
雖然特朗普終止出生公民權的打算可能不會那麼容易實現,但它所釋放出的政策信號值得深思。
落地國籍多年來也是美國政壇最富爭議的話題之一。《華爾街日報》和NBC電視台於2017年9月所做的民調顯示,65%的美國人支持落地國籍。不過這份民調也顯示,52%的共和黨人支持廢棄憲法第14修正案。因此,特朗普此舉既反映其個人立場,更是為了迎合共和黨選民的喜好。
有觀點稱,在「美國至上」的時代,那些曾經支撐美國成其為美國的信條,正在一個個倒掉。這可能已是不足為奇之事,但移民政策走到迫近修憲的地步依然讓人心生感慨。當美國夢僅僅變成了「美國人的夢」,美國國本也會隨之動搖。
當美國建起貿易保護主義的鐵幕、築起壓縮移民政策的高牆,人們不禁要問,一個變得保守、內向、自閉的美國,終將走向何方?
各地「出生國籍」政策大不同
儘管特朗普聲稱,美國是世界上唯一允許在美外國人所生小孩自動獲得國籍的國家,「這太瘋狂了,必須停止」。但AXIOS澄清,世界上有超過30個國家實行落地國籍制度,諸如加拿大、愛爾蘭等西方國家。
與「出生地原則」即「落地國籍」相對的主張被稱為「血統主義」,即不論嬰兒在哪兒出生,其國籍都依據其父母所屬的國籍定奪。換句話說,凡是本國人所生子女,均為本國國民,不論其出生於何地。此外,也有相關法律將兩種主張結合在一起。
中國(內地)實行的是血統主義,一般情況下,子女隨父母的國籍。(註:我國香港地區採用的是出生地原則)
中國國籍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為了避免雙重國籍的出現,國籍法第4條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實行血統主義的國家還有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伊朗等。日本同中國一樣, 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而韓國2011年修訂的法律規定,藝人可以有雙國籍。
實際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血統主義和出生地原則相結合的原則。有的以血統主義為主,出生地原則為輔;有的則以出生地原則為主,血統主義為輔。
比如德國。自2000年1月1日起,德國新國籍法實施生效,對原國籍法做了較大的修改與補充,改變了過去單一根據血統原則確定國籍的做法,引入了出生地原則,有限期承認雙重國籍,並且進一步簡化了外國人入籍的手續。
法國也是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之一。現行法國國籍法規定,人們可以通過決定的或自然的血緣關係取得法國國籍。對出生在法國或定居在法國的外國人,也可以通過出生地(定居地)的關係來獲得法國國籍。■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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