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九被告憑甚麼叫「政治犯」?

「佔中」九被告被法庭裁定罪成,有政客說他們是「政治犯」,又說是政府「政治報復」的受害者,還說他們的「罪」竟然是「散播希望」!但事實呢?「佔中」七十九天,我們看到的是仇恨、辱警、藏械、暴力衝擊,大大小小不同的違法行徑!甚麼「愛與和平的佔領」、「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等,到今天不想認帳的九被告,說穿了,只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