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草天堂

麥國華

特區政府建議修例,容許香港與沒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的地方,作一次性個案移交逃犯安排,由行政長官簽訂協議證明文件,再經法庭發出臨時拘留令和移交疑犯。

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地方,自然括中國大陸、台灣和澳門,要移交逃犯到大陸,看來政壇少不免又是一番腥風血雨。

一名香港男子帶19歲的女友到台灣,把她殺害後裝在箱子裏棄屍草叢,然後逃返香港,港警因兩地沒有引渡協議,沒奈他何。案件的發展令人髮指,天日昭昭,背負如山鐵證的涉嫌兇手,竟可以逍遙法外,死者家屬要求政府作個交代不算過分。

觸動人心的案件,揭出國際間執行法律公義的漏洞,亦為修補這漏洞提出契機。若特區政府在風和日麗、天下太平的日子提出這項修訂,震撼程度相信比23條立法小不了許多。反對派媒體多年經營,塑造出虛假的形象,令人感到凡是逃離大陸的都是受迫害者,凡是經大陸法院判刑的都是冤案。兩個「凡是」之下,移交受迫害者當然不仁不義。

回歸20年有多,大陸拘獲移交香港的疑犯有200多人,但香港送回的疑犯卻少得可憐。最近一宗,美國國務院曾向美國會提報告,說一名澳門男子及同犯在美涉及電腦盜竊罪,過港時遭拘捕,但港府拒絕美方引渡要求,因為疑犯涉及另一項刑事行動驅逐出境,「移交」中國處理,已是近兩年前的事情。那究竟可以理解為香港逃入中國的歹徒多,還是大陸逃往香港的歹徒少?

修例未提到立法會正面交鋒,建制和反對派已經旗識鮮明地互相叫陣。建制力撐修例正常不過,認為漏洞就是漏洞,總得有個方法補救。況且鐵案如山,還死者一個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也在情理之中。

反對派郭榮鏗和涂謹申認為移交逃犯到台灣不礙事,送內地則免問,因為陸港兩地法制差異太大。而目前的引渡安排要經立法會審批,修訂後則只須法庭把關,因此不能接受。他們只支持與台灣作一次性的安排,並且敦促政府尋求中央「開綠燈」,容許香港與台灣簽訂移交逃犯協議。兩位先生也真懂得開玩笑,要求特區政府修訂法例,僅為針對單一地方的一宗案件,做一次性的協作安排。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竟要特區向中央請求,准與台灣互交逃犯,但同時認為香港不得移交逃犯到國內。真的想不到特區政府怎樣開腔,還得要向兩位法律界專才討教。

反對派亦忽略了一項重要事實,本港法庭的獨立性、認受性和權威都遠比立法會為高。經法庭判刑的達官貴人不知幾許,遇有執法人員濫權也能頂着社會壓力,依法判決。反看立法會議員的民調評分,卻像江河日下,議員拿了俸祿在會上罵上幾句便收工的,依然大有人在。港大民調最好去問問市民,信法院多,還是信立法會多?

中國與香港只隔一條淺淺河道,百年來邊界的鐵網從來都未能完全發揮分隔兩地的作用,不法之徒真要潛入香港易得很,只看他們是不是真想來。若香港執拗不與內地法制協作,香港只會淪為一眾大賊小賊「着草」的天堂。■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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