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一夜

麥國華

香港人一向自視甚高,事事總覺得比內地人優越,周初機場暴力的一夜,把這神話戳破,在芸芸優越感中,還是可以掀出好些例外。

幾千名示威者堵塞機場,不准旅客登機,不少海外旅客據理質問黑衣人,「小強」們顯得無詞以對,已是丟人現眼。示威高峰時,暴徒懷疑一名內地《環球網》的記者付國豪是公安人員,先用暴力把他制服,把他背包內的私人物品散滿一地,再用索帶把他綁在行李推車上狂毆,即使救護員趕到救治,也推撞救護員,阻止送付到醫院。

付國豪面對「行刑」前說了句話:「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大氣得很,明知毒打難免,依然無畏說出心中話,沒有捨棄立場。暴徒發瘋地拳腳交加,更有人用雨傘狂毆,為雨傘運動加上另一層釋義。原始獸性顯露無遺,令人想起真正的「手無寸鐵」是怎一個模樣。

誰勇誰暴,痛楚之外已說得分明。一面是以眾凌寡,以強凌弱,用暴力強奪他人自由;一方面從容面對,不屈從於暴力,堅持立場。對照是何等鮮明,但可以相信,那些面具後面不會流一滴汗,不會有一絲內疚。

另一名深圳來客的遭遇也相同,但命運好一點,有外國記者看不過眼,奮身擁着保護他。那位記者事後說,即使在戰爭狀態也不可以用這些手段虐待戰俘。

新聞記者手擁第四權,以維護社會公義、言論自由為己任,部分香港記者處理這兩宗虐打事件的態度偏頗,不禁令人懷疑他們履行天職的決心。有記者問深圳遊客:示威者喝問你時,你為什麼走?亦有人問《環球時報》的總編輯:為何付國豪帶着件印有「撐香港警察」的T恤?為何他叫別人打他?問題帶着偏頗立場和幾分膚淺,但總比有同業問林鄭特首幾時死的品味和教養高一些。

不少有立場的報章頭條都集中報道「衝突」中,警員擎槍驅散示威者,相對新加坡《新明日報》的標題卻是:示威者無法無天港機場施「酷刑」,虐遊客5小時,記者被綁毒打。兩地新聞選材突顯比重所在。

反對派議員立論的質素更是不堪,毛孟靜和張超雄等人都批評示威者行私刑不理想,但卻講清楚不會跟暴力割席,當然理據欠奉。張超雄甚至認為若被虐者觸犯法例,示威者行使公民拘捕權(Citizen’s Arrest)是可以的。但他可知道行使權力的人若逮錯人,或被捕者事後證明無辜,便要負上刑事責任,包括非法禁錮,甚至綁架等,這兩宗暴虐案件正正就是這樣,張議員應該把話說清楚,不能只說一半,誤導市民。

有這樣的暴民、有這樣的傳媒、有這樣的議員,若社會仍不警醒,香港還有什麼條件足以自豪。■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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