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我者「新聞自由」 記協被駡嚴重「雙標」

在香港警方開始重拳打擊那些在香港街頭掩護極端分子鬧事,甚至直接參與騷亂的假記者後,一直在利用媒體公器偏袒暴徒的《香港記者協會》,也毫不意外地跳了出來。然而,該協會在利用「新聞自由」給假記者辯護時,卻因為用力過猛,反而把自己丑惡的「雙標」嘴臉,完全暴露了出來。

相信大家應該都還記得,《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香港被極端分子非法囚禁和毆打後,《香港記者協會》一方面對暴徒的暴行「輕描淡寫」,一方面卻把內地記者被打的責任,「拐彎抹角」地推到了記者身上,暗示說記者被打是因為沒有按香港的規矩攜帶「記者證」,並要求內地記者攜帶「記者證」來香港採訪,並且必須清楚展示其證件。同時,有了《香港記者協會》這個「官方聲明」,支持暴徒的網軍和本地媒體記者開始集中攻擊付國豪是沒證的假記者。

可在香港警察本周開始對那些混在極端分子中的假記者進行打擊後,《香港記者協會》居然完全換了一套相反的說辭,宣稱「在香港,當記者沒有統一的要求」,「不宜動輒捉拿假記者,或要求記者在採訪時必須配備認可的記者證」,並稱這是「香港和內地的重大區別」。

否則,《香港記者協會》威脅說,這就是侵犯「新聞自由」。

說實話,在最初看到《香港記者協會》的這段文字時,我們是有些震驚的。因為我們實在不敢相信這家《香港記者協會》的記憶竟然這麼短暫, 「付國豪被打」和「香港警察抓假記者」僅僅相距20天,他們竟敢如此赤裸裸地玩弄雙重標準。

可在我們點開了《香港記者協會》配合這段文字發布的一篇《在香港採訪和做記者有沒有法律規範》的文章時,我們才發現我們真是低估了《香港記者協會》頭部各種器官機能的下限。

如下圖所示,這篇文章先是宣稱「在真正享有新聞自由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當記者」,「(誰)才算得上是記者,沒有準則|,「法律上,亦沒有真、假記者之分|。

之後,該文更是宣稱「在香港採訪新聞,記者證不是必須的」,也並不存在「合法/非法採訪」的區別。

甚至於該文最後還宣稱,內地那種需要取得記者證才能採訪的做法,是「違背新聞自由」,並且「不適用於香港」。

好,我們這裡再來重新看一下《香港記者協會》之前在面對付國豪被打的事件時,是怎麼說的:「記者事發(被打)時,均沒有佩戴記者證」,「記協呼籲內地新聞工作者,在香港採訪大型示威活動時,應該清楚展示其記者證件」。

這下大家都應該看清了吧:

【不認同暴徒立場和行為的內地記者被暴徒毆打】——《香港記者協會》:內地記者得佩戴記者證,應該清楚展示記者證件,否則引起「誤會」(被打)就是你們的錯。

【當香港的假記者為暴徒做掩護、亂社會治安,被警察逮捕】——《香港記者協會》:記者從來沒有真假之分,在香港採訪新聞並不需要佩戴記者證,有記者證才能採訪是「新聞不自由」的內地的做法。

所以,也難怪香港還能保持理性的民眾,會稱呼《香港記者協會》為「黑記協會」了。

網民在《香港記者協會》那條宣稱香港對記者沒有要求,沒有真假記者之分的聲明下面的留言

說到這裡,我們又想起一件事:在前不久一場香港警方的記者會上,廣東廣播電視台的記者陳曉前,也因為記者證的事情遭到了圍攻。但比付國豪事件更諷刺的是,圍攻她的還大多是《香港記者協會》的會員記者。

如今《香港記者協會》侃侃而談什麼「印製名片派發便可以採訪」的說辭完全不同,當時現場《香港記者協會》的會員記者們,都在逼已經拿出名片的陳曉前,再拿出她的記者證,否則就要說她是「假記者」。

而且,在圍攻陳曉前的香港「黑媒體」中,跳得最凶的《蘋果日報》,還是《香港記者協會》執行委員會的成員呢。

總之,在《香港記者協會》那裡,順我者「新聞自由」,逆我者「拿出記者證」。

我們只能提醒內地記者,以後在香港採訪如果遇到再有人質疑記者身份甚至騷擾,試試拿出《香港記者協會》的這段聲明給他們看,不過不保證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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