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若學了巴黎這幾招,亂港分子不會如此囂張!

補刀客

去年爆發的巴黎「黃背心」運動,常常被人和香港眼下的騷亂作比較。二者確實有不少相似之處。

香港的騷亂已經持續了100天,但仍看不到收手的跡象。對付亂港分子,香港看似缺乏有力的手段。如果香港早一點向巴黎學習這幾招,亂港分子決不可能這麼囂張。

禁止蒙面示威

在香港修例風波中,黑衣暴徒肆無忌憚地逞凶、襲警、縱火。蒙面是他們實施暴行的護身符,因為難以辨識,即使被捕,也只能釋放。

違法犯罪的成本如此之小,無異於在「縱容」暴徒。

蒙面就是他們的遮羞布,他們全仗着「人不知」壯膽,一旦扯下偽裝,哪裡敢這樣胡作非為。

法治社會就該用法治手段來解決問題。

早在1723年,香港反對派們推崇的英國就出台了《黑匪法》,該法專門用於鎮壓在埃塞克斯郡一處森林附近出沒的面部塗黑的匪徒,直到100年之後才廢除。

不過,2011年英國的反緊縮大規模抗議中,反蒙面又被重新提出。人們發現,蒙面示威者的確更易於進行暴力犯罪。所以,迄今歐美已至少有18個國家出台類似規定,以法律禁止甚至嚴懲蒙面示威遊行。

從去年11月起就飽受「黃背心運動」之苦的法國,今年4月通過了《反暴力遊行法》,明確規定在遊行示威中「故意全部或部分遮擋面部、企圖在破壞公共秩序後不被認出」的行為,將面臨最高1年監禁和1.5萬歐元(約合11.5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從三年前的旺角暴亂以來,特區政府就在研究禁止蒙面遊行示威,但進展緩慢。如今雖然不能指望禁止蒙面示威就能解決全部問題,但類似法律的儘快出台,肯定有助於止暴抑亂。

調查資金來源

在法國社會,遊行示威確實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但經費需要透明,不得接受其他機構,尤其是外國政府、非政府組織的資助,以免受其左右乃至操縱。

有學者回憶說,在2008年奧運聖火傳遞期間,巴黎的反華勢力很囂張,當地的中國留學生曾組織了多場針對性的遊行示威活動,他在其中負責媒體聯絡和資金籌措。他們當時接受了中國企業的資助,用於外地來巴黎學生的食宿,以及統一服裝的製作。

他清楚地記得,警察總署對這些資金來源和使用都進行了調查,一筆一筆都要說清楚,必須保證來源的非政治性,以及使用的規範性。

香港的情況,就有所不同。

在香港的示威遊行中,幾乎所有暴徒都至少有「裝備三寶」:頭盔、眼罩、防毒面具,一些人更是穿戴着「全套裝備」:頭盔、眼罩、防毒面具、護肘、護膝、盾牌等,而大多數人手中不是拿着行山杖就是拿着鐵通。全套標準裝備高達800港元左右。

關鍵是,為了在逃跑時不被警方盤問拘捕,暴徒對這套裝備是即用即棄的,每次遊行示威前都用新裝備。

再大的家產也經不起這樣的造,合理懷疑,這幫暴徒後面有金主!

一種說法是,美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在為香港動蕩提供資金。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政治部主管伊珠麗(Julie Eadeh)在香港動蕩期間屢屢與李柱銘、陳方安生、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見面。

伊珠麗很有故事。她2002年參加工作以來,分別在耶路撒冷、伊拉克、沙特阿拉伯、黎巴嫩、香港“辛苦”工作過。她總是在這些地方的和平時期抵達、混亂時期離開,留下滿地狼藉。她可謂21世紀的顏色革命操盤手,廢青的大金主。

被稱為「第二中情局」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則是美國介入香港事務的「開路先鋒」。

該基金會旗下的四大分支中,至少有兩家在香港十分活躍,即國家民主研究所和團結中心。國家民主研究所基金會負責亞洲項目的副主席路易莎•格里維稱,基金會對香港團體的支持是「持之以恆的」。反修例團體「香港人權監察」就被爆出從1995年開始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撥款,累計超過1500萬港元。

在國家民主基金會的網站上,我們還可以搜索到跟香港有關的14個項目,總資助金額高達195萬美元。

如2016年一個預算為35萬美元的項目內容是「協助尋找香港民主和政治改革的新途徑」。2018年一個預算9萬美元的項目,目的是「提高國際社會對香港侵犯人權行為的認識」。

看看「民主」「人權」這些扎眼的字眼,生怕別人不知道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司馬昭之心。

還有一種說法是,在香港反修例行動中,台灣拱了一把火。

這是「台獨」政黨「時代力量」的高雄市議員黃捷自己給出的實錘。她在社交媒體發帖,聲稱要「募集防護裝備,台灣後勤撐香港」等。豬隊友,大概就是她這樣的吧。

警察強力止暴

法國決不允許出現暴徒打砸搶、廢青混混揍警察等的怪現象,像對年老體邁者施暴,更是不可能出現。這得益於法國警方堅定使用武力維持秩序,甚至出動過執行「步哨行動」的法國軍人。

今年5月的數據,在5個月的「黃背心」運動中,因警察使用的催淚瓦斯致5人手臂被彈筒擊傷,23人被彈筒擊中眼睛失明,68人頭部,15人手部,64人身體,26人背部和106人腿部受傷。至於被警棍砸得頭破血流的,實為「黃背心」運動中的家常便飯。

內政部長卡斯塔內2月承認,警方示威期間動用武器9000多次,但他否認了對警察所謂「濫用暴力」的指控。馬克龍也堅決站在警察一邊,他說:「不要說警察暴力,這個字眼不是一個法治國家所能接受的。」

法國政府的態度鮮明,即使面對聯合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的指控,堅決支持警方以強力手段維持社會治安。

法國在法律方面也給予警察更多的權力:《反暴力遊行法》賦予警察在遊行現場及周邊地區搜查行李背包和車輛的權力,一旦搜出有可能用於暴力的用品,警方可立即實行拘捕。

法國總理菲力普還透露,將建立一份特別檔案,用以辨識暴徒的身分,禁止這些人前往集會場地。

法國政府對付「黃背心」的另一個殺手鐧,是讓它自己證明了自己的荒唐無理。

2018年12月到2019年3月,馬克龍政府發動全國進行了一場「大辯論」,所有法國人都有機會指出社會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建議,就是監獄裡的囚犯也有參與「大辯論」的機會。

馬克龍也親臨一線,他在大辯論期間共參加了56個小時的基層辯論會。

辯論話題被限定在四個領域,這也是「黃背心」示威者關注的四個領域:生態友好型公共政策的制定、稅收、公共服務以及民主與公民(包括移民)。

大辯論為政府贏得了時間,大多數人對運動開始失去興趣。

尤其是,人們逐漸明白,抗議是容易的,真正解決問題卻沒那麼簡單。來自各種政治背景、有着各種訴求的「黃背心」們其實並沒有能力提出一套邏輯自洽的政治議程。

2019年5月舉行歐洲議會選舉時,「黃背心」拿出了兩張候選人名單,分別僅獲得0.5%和0.01%的支持率。要知道,對「黃背心」運動持同情態度的人最初佔到了法國總人口的75%。

所以說,示威者有示威的權利,有訴求可以提,執政者有義務與之對話,對於具體訴求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每一次對話都可以讓政府與民眾更充分地實現溝通,這是至關重要的,也是法國人應對無數社會運動的經驗之一。

特區政府正在踐行這一點。港府宣布成立「對話辦公室」,鼓勵不同階層、不同政見者不設特定議題的公開對話。

儘快止暴制亂,這是所有愛國愛港人士的共同心聲。法國的這幾招已經在實踐中證明了有效性,香港可以參考。■

特别致謝趙永升、支振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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