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機關算盡反被狠狠打臉!

蘭斌強

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左一)怒嗆中國時報記者藍孝威(右二)「講話客氣點。」

這兩天,台灣社會因「殺女嫌犯」陳同佳赴台自首事件鬧得沸沸揚揚。23日,隨着陳同佳刑滿出獄,因民進黨當局的再次上演「髮夾彎」,將該事件推向最高潮。

自陳同佳「殺女案件」發生以來,特別是因此案件引爆香港「反修例」風波、騷亂以來,蔡英文當局對此案件多次變臉。從開始要求港府將嫌犯陳同佳送到台灣受審,並因此對港府提出的「修例」持「樂見其成」的態度,到變臉支持香港反對派「反修例」,因此而反對陳同佳出獄后赴台自首、將陳同佳案推給港府,再到22日再次變臉提出要求到香港抓陳同佳到台灣受審,前前後後三次變臉,顯示了蔡英文當局虛偽、卑鄙、醜陋的嘴臉,更暴露了民進黨試圖將此案作為撈取政治資本的工具。

然而,正如《紅樓夢》中所指王熙鳳的結局「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一樣,民進黨機關算盡反被狠狠打臉,丟人現眼落得一地雞毛!

一、以為是「選舉」的「好料」沒想到是個「雷」!

目前,台灣政壇積極備戰2020大選。藍綠政黨為了贏得選舉都使出了各自的招術,其中,兩岸議題是必備的話題,用得好無疑可以凝聚選民。民進黨歷來擅長煽動民粹、挑動族群,而島內的“台獨”、分裂勢力在蔡英文上台後的三年多中得到了極大的發展,此時如果挑起統獨對立,對民進黨的選情勢必有利。

就在此時,陳同佳突然提出赴台自首,且港府表態願為其提供協助。因民進黨當局之前曾在表示對引渡陳同佳問題上「樂觀其成」後,已變臉支持「反修例」,因此,蔡英文及民進黨面對陳同佳赴台自首一事一開始顯然沒有應對準備,表現出一系列荒腔走板的囧態。不過民進黨是一個很會利用各種話題、事件操作選舉的政黨,很快,他們就發現利用港府協助陳同佳赴台自首這一話題進行炒作對民進黨有利的。

於是,蔡英文及民進黨在極端的時間內,就自以為是的將陳同佳赴台自首與政治掛鈎,給該話題扣上一頂「這是港府和大陸中央政府的『政治陷阱』」的帽子。然後,沿着這個方向操作。於是,蔡英文、蘇貞昌、以及台當局陸委會、「內政部」等部門紛紛進行政治性表態:「維護台灣主權」、「絕不落入中共政治陷阱」、「絕不接受『一國兩制』」等,而正真應該涉入該案的台當局「法務部」卻成了配角。蔡英文及民進黨的這一系列操作,原以為可以將台灣民意引向按照他們的意圖發展,並藉此聚集綠營選民人氣。

可沒想到,民進黨的這一系列操作不僅沒有得到他們想要的結果,相反在這些操作中露出了嚴重的不合邏輯、不合常理,更與民進黨宣稱的所謂「主權」、「陷阱」、「一國兩制」等帽子是矛盾的馬腳。因為,島內普通民眾都可以看出,民進黨當局不接受陳同佳赴台自首,將該案推給香港特區政府實際上就是將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拱手相讓」,這不是與蔡英文及民進黨宣稱的「維護主權」正好相反嗎?另外,隨着媒體的不斷報導,陳同佳赴台自首完全是陳的自願,其中並沒有港府和大陸中央政府的因素,而且與「一國兩制」也不相干,純屬刑事案件。這些無疑證實民進黨當局的所謂「政治陷阱」就是一個謊言!

很快,島內民眾感到再次被民進黨耍弄了,再次被蔡英文欺騙了。於是,台灣民眾憤怒了,紛紛在各種社交媒體發聲痛批蔡英文及其民進黨的卑鄙行徑。而且隨着時間的推移這種情緒發展得越來越大。更為關鍵的是,這種情緒不僅在藍營蔓延,也在綠營中發酵,甚至連陳水扁、柯文哲都公開指責蔡英文及民進黨當局的這種操作。民進黨眼看着其操作的議題變成了名副其實的「偷雞不成蝕把米」的結果,再繼續發展下去,其現本已領先的民調勢必嚴重下滑。

於是,出於「止血」的目的,民進黨當局在操作了僅僅兩天之後,在陳同佳出獄的前一天深夜(22日),不得不再次來一個變臉,通過台當局陸委會向港府發函,要求派員到香港將陳同佳帶回到台灣受審。

本以為利用陳同佳案件可以為選舉加分、聚集人氣、沒想到相反為自己埋下的「雷」拉響了引線。這是民進黨典型的機關算盡反被狠狠打臉之一。

二、再次變臉被打臉更慘!

民進黨當局以為用陸委會向香港提出派員到香港將陳同佳帶回台灣受審的再次變臉,可以起到平息島內民眾的憤怒,可以起到「止血」的作用,可事實又與民進黨意願相反:再次引發民眾更大的憤怒。

因為,這裡面有太多令民進黨當局無法自圓其說、自相矛盾的問題。其中主要表現在:

1、試圖跨境執法?

港台兩地既無引渡協議也無司法互助協議,台方有什麼資格要求到香港「帶人」(實質上就是抓人)?這是司法界最不能容忍的非法「跨境執法」!如果按台當局的做法,香港特區政府是否也可以向台灣當局提出到台灣「帶人」回香港受審?如已被香港法院起訴並已逃到台灣的那幾個騷亂分子!

因此,港府在23日公開回應,斷然拒絕了台當局要求派員到香港「帶人」的無理要求!這一耳光打得台當局一個大大的踉蹌

2、陳同佳入台禁令有效嗎?

10月18日,陳同佳透過港媒表示其出獄後將赴台自首,港府即表態可以協助,台當局「移民署」隨後就發出了禁止陳同佳及其陪同人員入台令。現在台當局陸委會又提出要求到香港「帶人」到台灣受審,那麼,台當局「移民署」之前對陳同佳發出的「禁止入台令」是否還有效?如果有效,陳同佳怎樣入台?這絕非台當局「法務部次長」陳宗彥現在對媒體狡辯的:「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所否認得了的,也更非他口頭一句:陳「仍有方式可以申請入境」就能解決的。

台當局必須首先撤銷對陳同佳及其陪同人員禁止入台令陳才可以入台。

3、陳同佳到台究竟是「自首」還是「被逮捕」?

台灣士林檢察署於2018年12月3日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且時效期長達36年6個月。也就是說,陳同佳現在依然在被通緝期之內。現在是陳先提出赴台自首台當局不允許,台當局后提出要求到香港「帶人」,那麼,未來陳同佳在台受審時,究竟算「自首」還是算「被逮捕」?這是直接關係到對陳量刑結果的關鍵因素。如果這一點不明確,陳同佳怎麼可能到台灣受審?何況台當局現在又提出要到香港「帶人」,這何等的荒謬!

4、何為「香港不辦,台灣辦」?

民進黨當局誤導輿論,欺騙社會大眾可謂不擇手段。22日之前,民進黨當局從上到下都是強調陳同佳案件應該由港方負責審判,當台陸委會向港府發出要求派員到香港「帶人」後,馬上就開始集體轉向,並提出一個極為滑稽的口號:「香港不辦,台灣辦」。

何為「香港不辦」?無論是專業人士還是了解司法程序的普通民眾都知道,陳同佳案件發案地、作案證物、見證人、偵破等環節都在台灣,雖然嫌犯和被害人都是香港人,但按照案件的管轄權,當然是在台灣。加上香港和台灣兩地無引渡協議和司法互助,即使嫌犯現已逃回香港,但香港警方並沒有嫌犯在該案的犯罪證據,香港方面如何辦?這怎麼叫「香港不辦」?現在嫌犯提出赴台自首,港府願意提供協助,對港府來說這正是在該案件中起到「辦」的作用。

反觀台灣,從嫌犯主動提出赴台自首開始,台當局就以各種理由阻擾嫌犯赴台,並將其無理推給港方,其目的就是達到其支持「反修例」、「反中」、引向政治議題、有利於民進黨在2020大選的目的。

自己居心叵測、反覆變臉造成當下難堪的局面還不認真反思,相反再次採取「甩鍋」這種小兒科的手段,真是卑鄙到了極點!

上述這些只是台當局試圖要求到香港「帶人」存在的許多自相矛盾問題中的四點。這些問題的引起,實際上正是因為台當局反覆變臉所造成的。

本來是一件單純的刑事案件,之前的不說,單就陳同佳提出赴台自首後,如果台當局接受,陳同佳就能赴台接受審判,就這麼簡單。可因為民進黨當局為了支持香港「反修例」,為了「反中」,為了騙選票,不講法治、枉顧事實、一黨私利、肆意往政治上扯,搞出一連串的相互矛盾問題,最後只能落得自取其辱。

急於「止血」耍手段,自以為聰明,到頭來再次被被搞得狼狽不堪,醜態百出,這是典型的機關算盡反被狠狠打臉之二。

三、惱羞成怒,自取其辱

民進黨當局在陳同佳案件上一再自打臉,不僅令蔡英文、蘇貞昌等頭面人物丟人現眼,處境難堪,也讓那些隨其起鬨的政客們現在無法自圓其說、無比惱火。

24日,台當局「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在台「立法院」臨時加開的「內政委員會」會議上,就「與香港地區犯罪及追訴概況」做專題報告前,接受媒體的聯合採訪時,因為記者的提問讓徐國勇一時無法應對而惱羞成怒。

徐國勇之前一直為民進黨當局阻止陳同佳赴台自首進行辯護,甚至不惜拋出了所謂「跑到有死刑犯地方受審違反人性」之說的荒謬言論。台《中時電子報》記者在聯合採訪時,直言不諱對徐國勇指出:「事實明擺在眼前,當局(政府)態度前後不一,請『部長』不要睜眼說瞎話好嗎?」徐國勇聽後頓時暴怒,他無法反駁記者的問話,便用手指着記者,大聲嗆記者:「你講話客氣點!」令在場的記者面面相覷。

這就是民進黨當局宣稱的民主自由,這就是民進黨當局標榜的言論自由!徐國勇的惱怒只是民進黨當局蔡英文、蘇貞昌等政客們日常行為的自然流露,除了自取其辱外,只會加深民眾對民進黨的厭惡!看到民進黨這些政客們的醜陋表演,島內民眾對他們還能抱有什麼希望?台灣在這樣的政黨治理下,還有什麼前途?

2020大選越來越近,民進黨還會有更多醜陋的表演,還會上演更多的「髮夾彎」鬧劇,還會將機關算盡,然而,最終的結果必將是繼續打臉,而且狀況只會越來越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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