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表明願意投案自首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如何赴台問題依然「未解決」,問題根源就在於台灣當局連日來在此問題上,態度六天三變、顛三倒四。然而就在蔡英文當局大言不慚聲稱「香港不辦,我們來辦」、以為掌握「主動權」之時,恐怕讓她始料不及的是,當局這種「政治凌駕公義」、罔顧法治的做法,連許多台胞都看不過眼,筆者看到這幾天島內已經有聲音點名要求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法務部長」蔡清祥、「內政部長」徐國勇應為事件問責下台,而蔡英文必須為此道歉;島內調查亦顯示,原本在選戰中領先的蔡英文因操弄陳同佳案而導致支持度下降。筆者只能說,蔡英文這次實在玩得太過火,以至現在引火燒身。
六天三變 引發台灣民怨
蔡當局的進退失據、反復善變,在處理陳同佳一案上再次表露無遺。有媒體梳理:當初陳同佳願意赴台,蔡當局竟玩「管制入境」,已令各界相當愕然,當時陸委會還第一時間批評港府「踢皮球、放棄司法管轄權」,又要求港府繼續對陳同佳羈押偵辦。到22日,陸委會又稱已發函港方,要求港方協助台方人員「赴港押犯」;結果到昨天,台當局又自打嘴巴,稱「沒有限制陳同佳入境」,只是「必須親臨櫃位申請入台」。及至最近,陸委會主委又非常不客氣地對香港聲稱「你當然要配合我,讓我把人帶回來」,更否認「帶人回來」是跨境執法。那麼,之後又會出什麼「新狀況」?筆者只能說:天曉得!台灣當局先發通緝令,又拒絕疑犯自首,究竟什麼玩法?筆者實在不理解。現在連台媒都看出來,蔡政府這種「六天三變」,其實根本就是不想解決事情。
以「政治」扭曲法治公義
筆者也質疑,蔡當局的如意算盤根本就是「不要停、繼續炒」。事實上無論是陳同佳案還是由此引發的連串政治風波,從一開始就成為蔡英文攻訐大陸、港府的政治工具,而且似乎還很「成功」地讓香港內外交困,自己民望可以急升。所以蔡英文或許認為,只要事件「不停炒」,就可繼續「消費剩餘價值」,甚至有助拉選票。但蔡英文可曾想過,這件事反而讓台灣民眾看清當局的「政治操作手法」,試問,一個連「死者」「疑犯」都可以消費、連「投案自首」都可以扯到「主權問題」的總統,如何讓台胞信得過,她會把百姓權益、法治公義放在「優先考慮」的位置呢?筆者只能說,當一個從政者,竟然以「政治」扭曲法治公義,那麼失去民意支持就幾可謂是必然的事情。
馬英九政府有「成功先例」
至於陳同佳幾時可順利赴台自首,筆者實在無從預計,因為蔡英文當局的變數實在太多。也有意見提出,台港雙方可參照2016年處理「石棺藏屍案」的做法,在機場廊橋內「移交」逃亡台灣的香港疑犯,但大家要留意,事件時間是2016年4月,關鍵在於當時執政的,是馬英九政府,於是才有這宗香港回歸後、台港成功移交逃犯的「先例」。至於現在,筆者仍「樂觀其成」,但也實在不敢抱太大希望。必須強調的一點是,若是台灣以「陪同」名義派員來港,或可考慮;但若要「跨境執法」,絕不能接受!
執筆之時,筆者聞悉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今天又在電台節目中說到,「可考慮修改現行法律條文,容許本港法院審理港人在外地殺人的案件」。筆者實在不懂在此「多事之秋」,張達明究竟意欲何為?筆者理解,按照張的「建議」,豈不是又重新搞一次「修訂條例」?又激發爭拗、暴力衝突?其實張達明也好、蔡英文也好,好歹都是「讀法律」出身,筆者真心慨嘆,當有些人整天只作政治考慮、不作法律計算時,實在是社會不幸。■
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