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亂港四人幫」之首的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和工黨副主席李卓人被警方拘捕,他們被指2019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會,黎智英另外被指涉嫌恐嚇記者。
三人已被落案起訴,但獲准保釋,將在今年5月5日出庭應訊。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政及支援)(刑事)署理高級警司黃東光講述案情,指拘捕三名年齡介乎63至72歲本地男子,涉嫌參與一宗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至中環區非法集結案件,違反第245章《公安條例》 第17A條,三人合共控以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另外,該名72歲被捕男子涉嫌在2017年6月4日在港島東一宗刑事恐嚇案,涉嫌在一個集會內以言語恐嚇一名男子。三人均被落案並於本年5月5日東區法院應訊,黃東光表示完成調查後就會進行拘捕,不涉及政治考慮。
據《東方日報》描述,2017年6月,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然出言辱罵一名正在現場採訪的《東方日報》記者,包括「×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口,事發經過被錄音拍照存證,律政司一直未見起訴,《東方日報》與受害人多次去信律政司要求交代進展,均無下文。
被稱為「黑金特首」的黎智英2019年曾接受CNN專訪,表示中美之間的「新冷戰」其實是一場價值觀之戰,香港人對抗中國,其實是為了與美國共享的價值而奮戰。黎智英還強調,香港人是「在敵營中與敵人作戰」,他自己則準備好為為此而死。當時《環球時報》便譴責黎智英,認為他是規劃、指揮香港大規模抗爭的「禍港幕後黑手」,應該「擒賊先擒王」。
按照香港目前的司法制度,警方的拘捕並不意味着黎智英馬上就能受到應有的懲罰,畢竟「警察抓,法官放」的捉放曹大戲在香港已經屢見不鮮。但黎智英這些年「叛國亂港」的所作所為,可謂罪行昭彰,既然已經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相信警方不會打無準備之仗。
黎智英1960年從內地偷渡到香港,創辦壹傳媒集團,是反對派主要「金主」。
他長期通過其助手、前美國中情局特工馬克·西蒙,牽線美國鷹派人物。從2003年開始,黎智英多次為美國政黨提供「捐款」,全由馬克代辦。而在其連線下,黎智英2013年去緬甸投資,通過境外多家公司資金轉換,獲得大量資金援助。
黎智英也一直得到美國民主基金會的「金援」。據媒體披露,一貫以在海外煽動「顏色革命」見長的美國民主基金會,曾在香港2014年「佔中」事件時,資助黎智英數千萬港元。
到香港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等又繼續充當策劃者、組織者、煽動者的角色。
他親自跑到美國尋求援助。2019年7月,黎智英在美國先後與美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及美國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博爾頓見面。他公然要求美國政府干涉中國內政。
那一次,美國民主基金會又為黎智英提供了2億美元活動經費。
如今,香港警方承壓起訴黎智英等人,案件將如何發展,接下來,要看香港法院的了。
不知道在美國人眼中,如今的黎智英還能不能稱之為棋子?或許,已淪為棄子……■
Be the first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