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不夠資格打世界波

盧永雄

中央決定為香港訂立《國安法》,近日看法庭審判涉及暴動或藏械的疑犯被判無罪,而用以脫罪的,大多數都是一些技術性理由,難免令人覺得法官是受國安立法影響了情緒。

看著這些事情,只有一個感覺:香港人不夠資格打世界波。

國際社會根本上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原始森林,無論你如何道貌岸然,當遇上比你強大的對手時,很多時候都只能作「鵪鶉式」的回應。你看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被記者問及如何評價美國總統特朗普聲言會出動軍隊鎮壓示威者,杜魯多沉默了19秒,連背後雀仔的叫聲都聽得清清楚楚。他最後只說了一些虛無縹緲的話,說「現在是聆聽的時候、是學習的時候」,又說加拿大也有這樣的問題。他答了等於沒有答。

另外,英國首相約翰遜向報章撰文講到要延長香港BNO持有人的居留權的時候說:「我們正正是歡迎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領袖成員,所以我們希望中國受國際條約的約束。」約翰遜對中國也不敢口出惡言,只是很隱晦地暗示,希望中國恪守《中英聯合聲明》。事實上,英國的大阿哥美國,又何曾遵守過國際協議呢?特朗普單方面退出巴黎氣候協議、退出伊朗核協議,約翰遜有哼過一聲嗎?

國安法提到的是國家安全問題,很多時是國與國之間的衝突。老老實實,香港的法官是否懂得審這類案件,也是一個問題,因為香港法庭極端缺乏審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審理國安案件,就是要權衡國家安全和個人自由。香港人和香港法庭希望國安立法寬鬆,讓香港法庭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去審理,認為這可以保障到香港的人權,但這其實是一個中港互信的過程。中央是否會很放心的任由香港的法庭去審理國安案件呢?是否相信香港的法官為國家的安全把關呢?互信是需要時間建立的,但當見到香港法庭審理暴動以至襲警案件的寬鬆程度,這種互信就較難成立。

我覺得香港人很孩子氣,做事情很直接。中央正在訂立《香港國安法》,正制訂當中的遊戲規則,她對香港的信任程度越高,規則就會訂得越寬,將來執行的時候,也會給予香港更加大的彈性;對香港的信任越低,規則只會越緊,以確保國家安全不會受到侵害。孩子式的鬥氣,不易得到你想得到的東西。香港有點像小孩子去踢世界波,根本未夠水平。

你可能覺得誇大,講國安法扯到去講世界波。但香港的諜戰,一早就發生過。在回歸的前後,原中聯辦秘書長、前司法部長蔡誠的兒子蔡小洪,涉嫌被在港的英國情報人員收買,偷取國家機密文件,供應予英方。在2003年的夏末,蔡小洪被召回北京開會,結果扣留在京。據內地的調查,蔡曉紅收受了英國數百萬元的賄款,出賣國家機密予英國,而涉案的也不止蔡小洪一人,一些當時中聯辦的中高層官員,也牽涉其中,被傳召回國公幹時被捕。

香港從來不是純潔無邪之地。回歸之前,英國有MI6人員派駐香港的政治顧問辦公室、保安局和警務處下面的政治部。他們一方面直接參與調查涉及英國國家安全的案件,一方面滲透蒐集中國情報。上述小小的例子,已經說明香港的確會發生影響國家安全的事情,而當時中國只處理自己的人員,不能夠處理對家的人員。假設泄露國家機密案發生在今天,香港警方拘捕了行賄的人員,中央有沒有信心任由香港法庭處理相關的案件呢?

有些香港人暴露的問題,第一是無知。很多事情自己不知道、不認識,就當沒有發生。第二是放大。總將自己的訴求放到最大,訴求未能夠完全滿足的時候,就像孩子一樣把情緒表達出來,而這些行為,往往是適得其反的。正如前民主黨高層、現任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在周日在網誌上,用反諷的手法提到,美國反對中央訂立《香港國安法》:「這些美國舉措,日後的歷史描述,可能會指它們令中國中央政府更有決心,進行有關立法工作,美國應該是會成功爭取到中國為香港制定國安法的。」

香港法律界部分人士的行為,恐怕也是跌入「成功爭取」制定強硬版國安法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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