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外媒報導稱,美國商務部證實,修改對與中國華為公司有業務往來的美國公司的禁令,允許它們與華為聯手為5G網絡制定標準。
美商務部表示,根據工業與安全局(BIS)的新規,在5G方面,美企在與華為公司接觸前將不需獲得許可證。
華為公司在16日晚發表聲明回應,稱華為的態度是一貫的,願意與包括美國廠商在內的技術同行就新技術的標準進行坦誠的討論和交流,為人類社會的科技進步作出貢獻。
美國商務部的新規定稱,華為及其在實體清單上的114家海外子公司繼續參與許多重要的國際標準組織,美國企業也是這些組織的成員。新規定許美國企業向華為及其子公司公布某項技術,前提是該技術有助於「修訂或制定某個標準組織中的標準」。
美國政府制定這項新規的背景,是在5G通信標準的制定工作中,華為是美國企業繞不開的「高山」。
全球制定5G通信標準的組織是3GPP,華為公司在3GPP組織中的影響力巨大。
華為公司的代表參加了3GPP的所有16個工作組,也就是涉及所有的技術領域。華為公司的員工目前在16個工作組中的4個擔任主席或副主席。查閱歷史信息,華為公司的員工曾經在超過半數的工作組中擔任過主席或副主席。華為的專家獲得3GPP組織2019年度終身成就獎,這是3GPP組織中的最高榮譽。
另外,華為公司的5G標準必要專利數量最多。
按照著名統計機構Statista公司在2020年2月發布的統計報告,華為公司在5G標準中的「標準必要專利」(SEP)數量最多,超過世界上所有的企業和研究機構。
因此,在3GPP組織中討論任何與5G相關的技術問題,不遇到華為的專家是不可能的,不向華為公布自己的技術提案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美國政府禁止美國企業在3GPP組織中與華為公司做任何交流,那麼美國公司就不能提交任何技術提案,未來5G技術標準中就完全不會有美國公司的技術和專利。
此外,除了5G標準化組織以外,在其他一些技術標準化組織中,華為公司的影響力也相當巨大,比藍牙標準,視頻壓縮MPEG標準,WIFI標準等等。美國商務部的新規也適用於這些標準化組織。
因此,美國商務部制定這項新規,完全是無奈之舉。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這個政策並不涉及產品和技術的買賣,和此前的實體清單制裁併非一回事,也就是說,允許美國企業與華為在5G標準上的合作,並不意味着美國放棄對華為的制裁。
美國政府的官員也表示,此次規則改變不應被視為美國在限制華為問題上的決心有所減弱的跡象。
因此,華為公司面臨的半導體芯片供應斷貨的「生死大考」仍然存在。華為公司仍然需要為生存做不懈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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