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所謂「民主派初選」,激進攬炒派可以話係「大獲全勝」,趾高氣揚嘅十幾位初選勝出者,就特意開咗個記者會「回應初選結果」,表明無論確認書加入《港區國安法》內容與否,佢哋都會義無反顧反對「港區國安法」,又稱會商榷係咪簽署確認書。喺呢段說話入面,大家睇到咩?廣男就睇到,佢哋為咗入閘,已經留咗條後路俾自己,隨時準備為入閘簽確認書喇!
確認書的內容有什麼?
如果聽激進攬炒派呢番話,廣男大致理解為佢哋勢必反對《港區國安法》,但又會諗諗簽唔簽確認書;對於確認書會唔會有關於《港區國安法》嘅內容,廣男暫時唔知,不過睇返2016年立法會選舉嘅確認書,參選人或者候選人要示明自己會擁護《基本法》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當中包括擁護《基本法》中香港係中國不可分離部分、香港係高度自治而直轄於中央嘅地方行政區域等內容。一班激進派,尤其係曾經提倡「自決」、認為「港獨」係「自決」選項嘅本土抗爭派,簽呢個確認書,係咪認衰仔先?係咪為咗鋪路入立法會,就「未抗爭,先跪低」?
反國安法 = 反基本法?
至於反對《港區國安法》嘅問題,參選人或者候選人要擁護《基本法》,而《港區國安法》已經納入咗《基本法》附件三,一班激進攬炒派反對《港區國安法》,係咪等於無擁護到《基本法》呢?喺呢個情況之下,廣男都好想知道,一班擺明反對包含《港區國安法》嘅《基本法》嘅政客,係咪仲可以入到閘?尤其甚者,一班抗爭派表明入到立法會會用攬炒立法會嘅手段脅逼政府,本身又有冇違反《港區國安法》,又係一大問題!
最後一點,廣男想指出,如果呢班人本身有「港獨」、自決傾向,其實法理上不容易俾佢哋入閘,無論黃之鋒等人講乜嘢呼籲中央「懸崖勒馬」都好,對唔住,改變唔到立法會選舉有法例可依嘅事實。拒絕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仲點解要俾你哋選立會、玩攬炒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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