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瞞逃」先喺香港涉嫌犯案,繼而想潛逃台灣,喺內地水域被廣東海警截獲,其實呢件案,係明明白白嘅「棄保潛逃偷渡案」,不過,攬炒派以至外部勢力,偏偏就話要「救人」、內地部門「放人」,今日廣男睇新聞,仲話由今日開始全球超過20個城市會發起遊行同網上集會,聲援「12瞞逃」,美國更有參議員話同情12人遭遇,強調美方與港人同行云云。其實,咁多人表示要「聲援」疑犯、逃犯,成件事係咪有啲失智呢?
Again 他們是逃犯
對於有人要喺咁多地方搞行動聲援「12瞞逃」,廣男覺得喺度都係要溫馨提示下大家,「12瞞逃」唔係咩受害者,而係一個個「重罪犯」,佢哋當中有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有人涉及暴動,有人涉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亦有人涉及爆炸品案同縱火案,喺呢個前提底下,佢哋潛逃、偷渡而被捕,外國或外部勢力「聲援」佢哋什麼呢?
「12瞞逃」被內地海警截獲,涉嫌觸犯偷渡相關嘅罪行,攬炒派以至外部勢力要「聲援」佢哋,客觀效果就係要內地部門放生喺內地海域涉嫌違法嘅人,套用返攬炒派嘅說法,呢啲算唔算係違反法治精神?再者,如果因為有政治勢力撐佢哋,內地部門就要放人,咁以後內地政府點實行管治?個個反政府人士都要放,咁中國以至香港,會唔會有更多人犯罪?將心比己,美國好,英國好,加拿大也好,相信佢哋都唔會希望外國干預佢哋內政,既然己所不欲,又何必將自己意志強加於人呢?
打擊中國的動作
其實講到底,咁多國家、地區有人搞「聲援」「12瞞逃」,又係借香港打擊中國嘅動作;如果真係咁關心「被扣押」嘅人,廣男想問下,之前有五個黑暴人士潛逃到台灣,俾台灣當局扣押,據報除咗無得見律師、無得通知家人外,外界連佢哋姓名同被扣押喺邊都唔知喎,不如攬炒派搞下集會聲援下喺台灣被扣嘅「手足」?以上兩件事,反映咗攬炒派以至外部勢力嘅一個「通病」,就係永遠都雙重標準,只會認定「凡是中國的,就是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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