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人大常委會將加入議程,討論攬炒派喺立法會復會後嘅拉布行動,其中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專業議政梁繼昌都係被DQ嘅高危人士。廣男就覺得,既然中央都畀晒機會攬炒派,但係攬炒派喺復會後依然故我,繼續拉布搞事,阻礙議會正常運作,如果「玩出火」而被DQ,一句講晒:自己攞嚟。
DQ攬炒派的三個可能性
目前雖然DQ消息仲未被證實,不過廣男認為,以攬炒派喺議會嘅所作所為,被DQ都合理,理據方面有三個可能性。根據《基本法》第104條,立法會議員需要宣誓效忠《基本法》及香港特區,宣誓時要表明會「盡忠職守」。但係睇返立法會復會後,攬炒派議員一樣繼續拉布,只計最近一個月,佢哋靠不斷點算法定人數呢一招,至今已經點人數80次,耗時14小時31分鐘,仲令立法會三度流會,浪費時間2小時32分鐘,嚴重拖延審議法案進度。咁樣搗亂生事,唔單止係無盡議員職責,盡力審議法案,甚至可以話背道而馳,當然係有問題。
另一個可能性,或者同《港區國安法》有關,該法第22條第3款其中列明「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違法者可按罪行嚴重性被判監。攬炒派拉布已持續一段長時間,如果要數嘅,之前仲有「內委會」嘅選主席風波、攬炒派拉黑布衝突主席台事件等,攬炒派屢勸不改,繼續喺議會拉布,或者有違反「港區國安法」嘅嫌疑。
唔想開會不如唔好做議員
廣男認為,除咗可能違反《基本法》同「港區國安法」之外,罪名輕啲嘅話仲有可能係同《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有關。之前法庭判決已經講過,議員都受《特權法》規管,如果攬炒派惡意拉布,甚至用暴力去阻礙議會運作,都要負上刑事責任。呢個都可能係DQ嘅原因之一,但廣男覺得,無論係邊一條都好,攬炒派拉布搞事,根本就係不爭事實。
其實,如果攬炒派議員唔想開會、無心履行職責,不如一早辭職唔好做,而唔應該喺到搞事搗亂。今次可能被DQ四個高危人士,都係9月立法會選舉中,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嘅現任議員;最近有評論認為,攬炒派最近瘋狂拉布,係為咗拖延有關許智峯 「搶手機案」嘅譴責案,而民主黨許智峯同林卓廷作為滋事者,應該要DQ埋佢哋,唔知大家又同唔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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