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講一個很多人聽過的故事。
在戰國時代,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改革圖強改革,下令招賢。
商鞅自衛國入秦,並向秦孝公獻出一整套變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但商鞅的大計準備就緒,但遲遲沒有公佈,他擔心百姓不相信新政策,遂心生一計。他在國都集市的南門外豎起一根3丈高的木頭,在旁邊貼出告示說:「有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集市北門,就給他十兩黃金。」
百姓們感到奇怪,心想搬一搬木頭就得10兩黃金,一定是假的,結果沒有人來搬動。
這一切在商鞅意料之中,他又貼出示告示說:「有能搬動的給他50兩金」。
重賞之下有勇夫,有個壯漢大著膽子,真是把木頭搬到了集市北門,商鞅立刻命令給他50兩黃金。狀漢得黃金,商鞅得人心。以後秦國人都相信商鞅的政令言出必行,這就是有名的「立木為信」故事。
看完《施政報告》,令我想起這個故事。特首在《施政報告》中,重新確立香港在「一國兩制」關係中的定位,「中央」這一個詞出現42次、「大灣區」出現45次,這個大方向值得肯定。若果香港跳出「一國兩制」的框框,就如一條魚從魚塘跳出來,以為會跳到大河,其實只在跌在泥土中乾死而矣。特首在《施政報告》找對了定位,令香港這條小魚還有生機。
不過《施政報告》有一小點,卻有點刺眼,顯露出首尾不和諧。《施政報告》提到,在反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大部分案件的司法程式正在進行;但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例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但前提是該未成年人需要承認他犯錯的行為。
寛大為懷,表面看沒有錯。但放在香港如今的局勢中,略嫌來得太早,也太高調。
去年發生的是一場想推翻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政變,年青人是叛變者的馬前卒,他們受「違法達義」的理念鼓動,搞出一場席捲香港的暴力運動。
無破不立,如今就是要從新建立秩序的時候。在年青人的觀念裏,在學校氛圍中,要徹底否定「違法達義」的思想,確立守法觀念。現實上殊非易事。
建立守法觀念,最核心是知道守法或不守法皆有後果。守法者必有獎賞,就如「立木為信」的故事一樣,那怕你認為那條法律很笨,遵守它你就有運行。相反地,違法者必受懲罰,無論你年老年少,皆一視同仁。寛大處理18歲以下的被捕人,只要認錯就可以逃避監禁刑罰,恐怕和「違法者必受懲罰」的理念不大相符。
有一說警方對年少而願意改過自新者寛大處理,例如讓他們受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其實一直在發生,這並非新鮮事。但低調做一件事,和高調宣佈一個政策,本質上有區別。警方可以有1000個例外處理,但不要有一個政策。因為一旦特首在《施政報告》公佈這樣的政策,將來叛變者煽動年青人參加時,就在被捕錦囊(現在已有)加上一條,一旦被捕就馬上「戴頭盔式」認錯,到時警方一定要放你,否則特首就違反承諾。年青人無後顧之憂,就會有更多人上街。
又有人話對年青人不應這麼嚴厲,要留一條生路給他們。這只是一種「慈母多敗兒」式的觀點。嚴格執法,讓年青人知道犯法的後果,以後不會貿貿然上街非法集會、掟汽油彈、參加暴動,是幫助年青人的最好方法。心軟會害死人,讓年青人誤信犯法後道歉一聲就可以了事,只是害了他們。
我們都喜歡做好人,喜歡顯得慈愛,喜歡政治正確。但社會只會在政治正確聲中沉淪。
我見到去年的大亂,早就說了,中央最後只能用法家思想去回應。其實儒家也講「君子之愛人也以德」,要按照道德標準去愛護人,對人不偏私偏愛,不姑息遷就,否則愛他等如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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