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奪權變天 又怕承擔罪責

囍雨

身負「三宗案件、九宗控罪」嘅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宣布自己「退黨流亡」,有傳媒報導,兩位丹麥議員知道許智峯想離開香港後表示「支持」,於是透過國會向許智峯發出邀請,令香港當局俾許智峯「離開」,所以許智峯所謂到丹麥出席氣候變化會議,根本只係「掩飾」。換句話說,許智峯嘅潛逃,根本就係早有預謀?攬炒派政客要「違法達義」,想奪權變天,但又要怕承擔罪責?依家有名政客「著草」,無名黑暴「入獄」,所謂「齊上齊落」,根本就係呃人嘅政治口號!

許智峯不是「政治犯」

講到許智峯,囍雨必須首先講句,許智峯唔係「被逼害」,亦唔係咩「流亡」,而係赤裸裸嘅畏罪潛逃,無論其他攬炒派政客或者支持者點「美化」佢,都改變唔到佢係逃犯嘅事實!囍雨留意到,許智峯先去外國勾結外國政客,繼而發表有「港獨」意味嘅「流亡」宣言,喺佢嘅「三案九罪」上面,依家應該加多一項涉嫌《港區國安法》嘅罪行;佢因為罪名較輕嘅罪而潛逃,繼而涉嫌犯下更嚴重嘅罪行,難怪有人話許智峯係「瘋鴿」。

許智峯嘅潛逃事件,當然唔係「唯一例子」,之前涉及旺角暴動案嘅黃台仰、李東昇等人,都係政客潛逃嘅經典例子。呢啲「人板」折射出攬炒派政客以至支持者一種典型心態,就係「政府唔答應我哋訴求,我哋就破壞」,各種違法行為以至「打砸搶燒」,無所不用其極,結果被捕、被檢控,而不論有冇潛逃,其他攬炒派人士都要「美化」呢啲人,但囍雨想問一句,如果唔係有人違法或者涉嫌違法在先,駛咩要潛逃?唔係想講犯法都係「被逼」呀?

「奪權」有代價

攬炒派搞咁多嘢,歸根究柢就係想政府「冧檔」,想奪權,囍雨好想講,搞革命,係要付出代價嘅,邊有政府容許政客、暴徒違法而唔追究呢?難道要政府放生違法者,然後仲要同違法者講「唔告你哋啦,今次唔得就下次嚟過」?囍雨相信,任何國家最不能接受嘅違法事情,就係有人違法且危害到國家安全,攬炒派由去年開始,不斷挑戰國家、港府底線,用盡全力破壞,依家「著草」政客仲想扮被逼害?點解唔坦誠啲講,自己革命失敗,不得不走?今日許智峯嘅例子,話俾大家聽不論係議會、街頭甚至國際戰線,都唔會打擊到特區政府以至國家,反中亂港嘅,想挑戰法律嘅,一係做好入獄準備,一係就做好永遠離開香港嘅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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