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副總統彭斯:「他是英雄」。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所有指控應該立即撤銷,並立即釋放他」。
英國外相藍韜文:「結束針對他和其他親民主派的聲音」。
到底誰人被捕,令美國、英國兩個大國的重量級政要這麼緊張?打開口牌要香港放人?!聰明的觀眾,應該早已知道,這個人是日前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扣押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黎智英曾揚言「為美國而戰」,如今因涉嫌勾結外力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這算是他的彪炳「戰績」嗎?
去年七月,黎智英從香港老遠跑到美國與彭斯握手,之後出席美國智庫活動時,激昂地表忠說「為美國而戰」,這些畫面仍然歷歷在目。今年五月,他又在其報章頭版上呼籲一人一信促請美國總統特朗普插手香港事務,阻止《國安法》立法並說自己已「準備犧牲」。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於七月在其Twitter專頁轉載蓬佩奧「恭賀民主派初選成功」的帖文兼向對方「致謝」,並稱全球比以往更需就中國打壓自由的行為發聲和採取行動,兩日後再度發帖,感謝美國國務院為《香港避風港法案》和《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立法,藉此向中國施壓。雖然黎智英「為美國而戰」說在《港區國安法》訂立之前,但他是否能逃過罪責而不用「犧牲」呢?
高人:黎智英「送中」機會高
政壇高人指出,黎智英在公開平台的過千條Twitter「勾結罪證」纍纍,彭斯、蓬佩奧不理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遠洋喊話,著實反映了黎智英的「特殊地位」。雖說《港區國安法》沒有追溯力,但如果有證據證明黎智英是持續干犯相關罪行,既往未必不咎。彭斯等人的「聲援」更把案件推至國際及外交層面,令案件變得更加複雜,這些英美主子「愛」黎智英可能變成害他了!近期再有人揭露黎智英之前不少「捐獻」,既供給本地親美政黨與政客,更牽涉美國前官員和緬甸反對派組織,警方一直查下去,可能會有更多發現。這些牽涉外國千絲萬縷的關係,錯縱複雜的案情,一個地方小政府如香港特區政府,可以處理得來嗎?案件相信極有可能交由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處理,若是如此,黎智英就有超過五成機會成為《港區國安法》下第一個「送中」受審的被告。
「送中」法理依據足
事實上,在《港區國安法》第55條列明,只要出現「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或「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得到中央政府批准後,駐港維護國安公署就可以對案件行使管轄權;而第56條則寫明,由駐港維護國安公署偵查的案件,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黎智英案從表面證據看來可謂「全中」!
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由中央政府處理可謂是國際標準,之前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的「獨派」領袖受審,就是在西班牙最高法院審訊,12人中的9人更被重判入獄9至13年。地方如何審理分裂一國的案件呢?交給中央「統一處理」是理所當然的。■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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