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進兩會議程

刀劍笑、叨叨姐

果然,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進入了今年兩會的議程。

在今晚(3月4日)9點40分開始的首場人大新聞發佈會上,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的情況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需要與時俱進,做出完善,為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稍早公佈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議程,其中一項就是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這意味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可能有所修改。

而輿論普遍認為,完善的方向是要真正實現「愛國者治港」這一原則。

香港的選舉制度會不會改?如果改,將具體修改哪些內容?這個過程中,有哪些需要著重解決的問題?對此,香港輿論之前早就有了熱烈討論。

01

港媒幾天前就開始盛傳,今年兩會將啓動修改香港選舉制度。

有人回顧去年香港國安法出台過程,正是兩會上經全國人大審議,兩會後快速頒布實施。那麼,落實「愛國者治港」的相關舉措,尤其修改港區選舉制度,是否也會在今年兩會上提出,就成了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

其實,昨天(4日)下午,兩會就「首度」釋放了相關信號。

在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首場記者會上,新聞發言人郭衛民談到「完善特區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問題。

他在回應提問時說,無論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還是完善特區選舉制度,都是為了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確保「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方向行穩致遠。

一些涉港報道試圖從中捕捉信息:

雖然修改港區選舉制度這只靴子,能否在兩會期間落地還不得而知,但郭衛民在記者會上的這番闡釋,已經明確體現了中央準備落實這一原則的意志。

相關決定,被廣泛認為已然箭在弦上。

早在2月22日,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有關「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講話,就已明確完善特區選舉制度勢在必行。

強調多措並舉、綜合施策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同時,講話連用兩個「最」,「最關鍵」「最緊迫」,來強調完善相關制度,特別是要抓緊完善有關選舉制度。

緊接著,2月28日開始,中央有關部門又連續兩天在深圳舉辦座談會。這次信號更加清晰,就是廣泛聽取香港各界對於「完善選舉制度」的意見。

與會港區代表暢所欲言,有的還提出具體建議。

比如前全國人大常委範徐麗泰,建議取消特首選委會中百餘名由區議會議員產生的席位,改由港區政協擔任當選代表。另外全國工商聯、青聯、婦聯等組織的港區代表,也可選出代表參與選委會。

這些建議,明顯是為強化選委會中的愛國愛港力量。

前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則強調時間的緊迫性:

9月有立法會選舉,年底有選委會選舉,明年有行政長官選舉,「選舉問題有迫切性去處理」。

這些建議有多少會得到落實,現在還不知道。港媒星島日報2日在一篇文章中猜測,相信中央還會聽取更多意見。

但文章轉述從其他渠道獲得的信息,「據悉」,這次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將分三步走:

第一步,由明天開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完善選舉方案;

第二步,兩會結束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本月內召開會議,通過具體選舉方案;

第三步,由特區立法會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立法會條例》,落實人大常委會決定。

最終落實時間,星島日報認為須在四五月份完成。

因為今年香港立法會選舉9月舉行,而新選舉方案中立法會候選人須獲得選委提名。換言之,選委會選舉要比立法會選舉更早舉行,因此整個立法程序必須快速進行。

其他「知情人士」說法大體一致:

選舉改革的具體細則內容何時出爐,現在還不知道。但這個過程「將會進行得很快」。

02

對「愛國者治港」,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強調,「愛國與不愛國之間界限分明,不存在灰色地帶」。

他說,目前最重要的是改進選舉制度,甄別破壞分子,確保選出來的治港者必須愛國。

事實上,甄別和處理亂港破壞分子的「大掃除」,最近一段時間已經在香港緊鑼密鼓地進行了。

就在今天(5日),香港法庭就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名反對派人士一案,裁定其中的15人獲准保釋,但由於律政司提出復核,這15人繼續被還押。

這一案件本週一(1日)開始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聆訊持續了3天多,在香港司法史上絕無僅有。香港資深大律師、「金牙大狀」清洪說,他從事法律工作40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香港立法會原定2020年舉行換屆選舉,而反對派呢,就在原定換屆選舉之前的7月11日及12日,舉辦了所謂的「初選」,企圖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超過35個議席,以便否決特區政府的任何財政預算案或議案,迫使行政長官辭職。

居心可謂相當的叵測。

這個「初選」的炮製者之一,就是非法「佔中」發起人和組織者、「攬炒派」軍師戴耀廷。

他伙同前議員區諾軒拋出所謂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並委託《民主動力》承辦、由《香港民意研究所》設計投票系統。

香港國安法已經落地施行,怎能允許這樣的嚴重挑釁?

今年1月初,50多名參與和籌備「初選」的反對派人士,先後被港警國安處上門拘捕。

這說明任何人違法都會受到追究,不能逍遙法外。

震懾效果是明顯的。

前面提到過,《民主動力》是所謂「初選」的具體承辦者。2月27日,它在社交平台宣佈解散及即日起停止運作。

聲明沒有詳細說明解散原因,但話說得很漂亮,「未來我們一定在《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及一國兩制框架下」活動,一定會「奉公守法,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隔著屏幕都感受到了滿滿的求生欲。

不光是《民主動力》,昨天(4日)晚上,在「修例風波」中多次舉辦集會的《民間集會團體》也宣佈解散。

順便提一下,《民主動力》的召集人趙家賢和《民間集會團體》的發言人劉頴匡,都在這次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人之例。

還有不久前的港中大學生會風波。

香港幾所大學的學生會曾在「修例風波」中大出風頭,香港中文大學甚至被貼上「暴大」的標籤。「修例風波」平息後,他們依然活躍在煽動極端情緒、傳播「港獨」思想的前台。

搞出的最新花樣就是,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朔夜」上任第一天就宣佈集體辭職,理由是「因為有成員及家人受到死亡恐嚇」。

沒有實錘的指控,誰信啊?

退一萬步說,就算是真,報警才是規定動作。搞出集體辭職的噱頭,讓人免不了聯想到47名反對派被起訴一事。

就在「朔夜」宣佈集體辭職的5天前,港中大校方宣佈與「朔夜」割席,認為「朔夜」的政綱有損大學聲譽、涉嫌違法。校方宣佈暫停代收學生會會費,同時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或公司,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等五大行動。

怨不得校方會有這樣的反應,「朔夜」的參選宣言與政綱就是在播「獨」。

但現在資金被砍了,還可能惹上官司。怎麼辦?總不能像已經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些人一樣哭哭啼啼,甚至矢口否認之前所言。

想來想去,還是包裝成「集體總辭」,下台體面點。

但又有點不甘心,就把臉書頭像換成一張黑色圖片。

但不管怎麼說,國安法的權威和震懾正在發揮作用,播「獨」的違法行為將沒有存在的空間。

03

星島日報1日的一篇評論說,過去一段日子,「修例風波」觸發香港社會的暴力和亂象,立法會也變成抗爭場所,國安法的實施讓香港由亂轉治,困擾多時的暴力事件漸漸平息。

那麼下一步,就是必須盡快修補包括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及行政長官選舉制度的一些漏洞。

現在中央已經明確落實「愛國者治港」這一原則。

相應的制度配套將會逐步完善和落地。但很多人馬上指出,「愛國者治港」最重要的因素,在人。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顧敏康就建議,應該大膽啓用新香港人。

以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訂並確認香港回歸後為界,那之後來港定居的,算新香港人。

在香港700多萬人口中,新香港人大約200萬。他們幾乎沒有受到殖民影響,反感極端政治,如今也已成為香港建設的中流砥柱。

辦法總比困難多。

回歸以來,中央堅持依憲治港、依法治港,積極推動香港民主發展,不僅開啓了香港民主的真進程,更取得世所矚目的大成就。

確保「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得到切實貫徹,堵住近年來選舉實踐中暴露出的漏洞,是事關香港前途命運的生命線,也是香港未來的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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