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決定完善香港政制,有人說是民主的倒退,更有人搬出1990年港澳辦主任姬鵬飛頒布《基本法》時的說明,說香港回歸之後,將按循序漸進方式發展普選,而現在的新政制,普選成分減少,指阿爺違背了承諾。
探討這個問題,可以用辯論式探討,亦可以用學理式研究。從辯論的角度,2014年中央接受了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方案,建議按《基本法》第45條,由提名委員會提名,普選行政長官,並於2017年實行。這是香港最靠近普選的時刻,但當時的反對派不但不接受這個方案,還發動大規模的佔領運動推翻方案,堅持要用他們建議的公民提名的方式來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但《基本法》根本沒有「公民提名」這個方式。
從辯論的角度而言,阿爺已充份滿足了對香港發展普選的承諾,已經仁至義盡。
換一個角度,可以認真研究香港過去發展民主的問題。香港回歸24年,政制快速開放,究竟香港的民主又發展成怎樣呢?
現時很多人講普選,好像將普選當成圖騰一樣,政制越多普選成份,就越民主,真的嗎?
我們可以從西方民主政制發展的歷史,總結這種制度可以達成什麼功能,再看香港發展普選,有沒有達到這些功能。這是最傳統的結構功能主義分析方法。第一、政治參與,利益均沾。西方民主政制在英國和法國衍生,無論英國1689年通過《權利法案》,確定國王的權力受到議會牽制,抑或1789年法國大革命4年後,把法皇路易十六送上了斷頭台,都是一個挑戰皇權的過程,由貴族到新興資本家,透過議會分享政治權力,分沾利益。
但看香港回歸後發展民主的型態,政治參與的確擴大了,但社會上的利益卻向資本家再傾斜,特別在房屋方面反映出來,樓價租金飆升,不受約束。香港回歸前屬專制的政體,全由英國統治者話事,資本家反而未敢放肆。到回歸之後開始實踐民主,阿爺不去干預,資本家就大量滲入政府的決策過程。香港擴展了政治參與,但政制的利益均沾的功能不單沒有前進,還在後退。
第二、分享權力、穩定政局。為什麼傳統的皇帝願意把權力放出來,與貴族和新興資本家分享呢?主要是他們希望透過分享權力,從而獲取政治穩定,英國就是一個成功例子,成功通過不流血革命,把君主立憲制正式確立下來,到今天英女王還在台上。
但香港擴大了政治參與,不但沒有帶來政治穩定,還不斷出現動蕩。2014年是重要的分水嶺,當年的「佔中」,群眾式政治突破了法律界線,演變成「犯法合理」。到2019年的反修例風波,發展到大範圍的街頭暴力,演化出一場要推翻特區以至中央政府的政變。選舉和政改誘發的暴亂,一次比一次大。發展民主不單不可以因為分享權力而帶來穩定,更吸引了陰謀家入場(部份有外地背景),企圖用街頭暴動,令香港變天,逼阿爺讓他們「共治」(真的有反對派政客和理論家曾經提出口了)。
制度陷入崩潰邊沿,民主早已變質。他們並不是透過選舉上台,而是透過街頭暴動,摧毁特區的管治意志。說「輸打贏要」,莫此為甚。做初一者,那能批評人家做十五呢?
第三、保障自由法治。民主只是西方民主政體的其中一種價值,自由和法治是另外兩大支柱,透過民主制擴大參與,可以約束專制政府的權力,持守法治,保障一般人的自由。
但香港發展的民主制,卻出現一種暴力無政府式傾向。「私了」、「裝修」、放火燒人,法治蕩然無存。和反對派政見不同者的市民,人身自由完全無法保障,這是暴民政治不是民主政治。我們的「民主制度」,為何不可以阻止這些事情發生?
在議會之內,選一個內會主席,居然選了大半年也選不出,主持會議的郭榮鏗來自法律界,法律界功能組別的選民對他有什麼約束呢?他也來自公民黨,支持公民黨的選民有阻止他嗎?或許他的支持者,就是喜歡以濫用制度的方式去爭取其政治目標,這顯然不是民主,而是民粹式的暴政。
未來政制普選的成份的確會減少,可以說普選倒退了。新制度若有利益均沾、穩定政局、保障自由法治的民主制度應有的功能,那麼民主就是進步,而不是退步了。■
Be the first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