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沒「爆眼」,卻曝出了亂港派的5個陰謀

有里兒有面

爆眼女於2020年9月30日出現在香港國際機場 東綱視頻截圖

有關注香港新聞的小夥伴,都會記得2019年亂港派曾表演過爆眼女的一幕醜劇,借此,在當時黑暴肆虐的香港,掀起一股反中亂港的浪潮。

據港媒東網新聞5月24日報導,爆眼女於2020年9月30日由香港國際機場赴台灣,當時數名親友前往送行。據公佈視頻可見,爆眼女當日身穿白色上衣及淺色裙,精神飽滿,背著一個背囊及一個斜背袋,期間一度脫下口罩,露出其樣貌,身旁的朋友圍著她有講有笑。

另一張照片則看到她進入機場禁區之後,與朋友身穿防護衣及戴上口罩,在離港航班顯示屏旁展示「V字」勝利手勢,面露笑容及瞇起雙眼合照留念。另外有些像片則顯示她低頭玩手機,輕撥秀髮。

綜合多張不同角度拍攝的照片可見,她的雙目明亮有神,精神及健康狀況俱佳。

就是這麼一個活蹦亂跳,還有精力能逃往台灣的女子,在當年卻被境內外亂港勢力,包裝成一顆港毒炮彈,勾結內外勢力,用來攻擊特區政府,甚至還直接引發了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遇襲一案。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回望那段黑暴歲月。

爆眼女事件背景

2019年8月11日,大批黑暴聚集在深水埗及港島東進行大遊行,之後迅速演變成快閃堵路及縱火行動,遍及港島及九龍多區。

當晚約19時,黑衣人在背後勢力的指揮下,前往尖沙咀一帶堵路縱火、襲擊路人及破壞店鋪。暴徒更一度圍攻尖沙咀警署並向警署內投擲易燃燒彈。警方被迫使用最低武力驅逐黑暴,當時網絡上迅速傳播一名自稱於現場擔任義務急救員的黑衣女子(即爆眼女)右眼受傷。所有亂港媒體、網絡論壇立即斷言爆眼女是被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打穿眼罩導致右眼失明,更在網上大肆散布爆眼女的現場傷情、以及眼罩內夾有布袋彈殘骸的擺拍照片。

事件隨後迅速發酵,亂港派以「還眼」為口號極力炒作事件、煽動仇警情緒,發起多場所謂「黑警還眼」集會、鼓吹「以暴易暴」,以此壯大港毒黑暴聲勢。

8月12日至14日,大量黑暴前往香港國際機場參與所謂「百萬人塞爆機場」的聲援爆眼女集會。有人在社交網站發起上傳個人單手遮眼照片的活動,令事件不斷升溫。亂港派利用爆眼女事件,在未審先判的條件下將責任歸咎於香港警隊,並迅速煽動仇警情緒、削弱警方執法的正當性。連日集會癱瘓機場運作,導致數以千計的航班被取消,香港市民的生活、企業的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集會期間,《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機場內被大批黑暴分子囚禁及毆打,事件嚴重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重挫香港旅遊業。

爆眼事件發生後,爆眼女本人一直未就事件報警或在公開場合露面,僅於黑暴組織的所謂的「民間記者會」中以錄像片段發言,期間戴上口罩及眼睛掩藏身份,以讀稿方式攻擊「警暴」,並未說明傷情及受傷原因。

雖然爆眼女一直刻意抹黑警隊,卻並未走正常司法程序。為查清真相,香港警方主動申請法庭手令以取得其醫療報告。但爆眼女不滿警方做法,認為警方未向其本人提供手令內容便取其報告,是無視其私隱、侵犯其訴訟權利。其後爆眼女以代號「K」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復核被拒,又不服裁決上訴,最終上訴庭駁回其上訴並判令其支付警方訟費。

爆眼女事件的5個陰謀!

回看爆眼女事件,可以知道她只是一個街頭炮灰級黑暴。按照顏色革命的教程,本來是要死幾個炮灰來借此炒作的。可惜在嘴炮最強的亂港派手上,只找到了這個爆眼女。雖然這個所謂的傷有些子虛烏有,但好歹也能炒一炒。從爆眼女的傷情結合當時的環境、事後其隱瞞身份、以及亂港派最終的處理方式來看,能清晰地印證亂港派當初利用爆眼女事件引發大規模反政府示威活動,但最後見勢不妙,又企圖逐步淡化事件的險惡用心。

回溯爆眼女事件,暴露出了亂港派的五大陰謀:

陰謀一:偽造護目鏡照片引發仇警

爆眼女為警方布袋彈所傷,源於網上一張顯示爆眼女的護目鏡上橫插著一枚疑似布袋彈殘骸的照片。該照片據稱是於當晚19時29分由一名香港恆升大學編委會鄭姓學生拍攝,該人聲稱「子彈打穿眼罩,攝在眼罩中間」。這也是後來亂港派攻擊「警暴」的所謂「鐵證」。不過香港有線新聞記者約19時30分到案發現場巴士站拍攝時,從另一角度拍攝卻看不到眼罩上有布袋彈殘骸。

由於護目鏡上橫插著一枚布袋彈殘骸是案中關鍵,為何只有一名所謂的學生記者拍攝到照片,而其他在場的主流新聞記者竟均未能拍到如此重要的證據?

此外,當時負責為爆眼女作初步治療的所謂義務急救員至今未公開說明當時是否看見爆眼女的護目鏡上有布袋彈殘骸,而新聞影片亦清晰可見爆眼女當時的護目鏡上沒有任何異物。

「學生記者」是什麼人?大家都知道只是穿著記者馬甲的黑暴。而在事件發生後,該名黑暴有高度的「新聞敏感性」,知道利用女子受傷可以有效的攻擊警方,於是在現場的護目鏡上動手腳,偽造了這張後來被廣為傳播的照片。

可以說,這位「學生記者」深得BBC、CNN造假真傳,留在香港可惜了,快奔向你的英國粑粑吧。

陰謀二:污蔑警方從不可能的角度造成爆眼女受傷

根據資深刑偵專家分析,一是布袋彈不可能由尖沙咀警署內部發射,因為爆眼女與警署之間有一塊2米多高的公交車廣告牌。除非子彈能夠轉彎,否則不可能繞過廣告牌擊中爆眼女。二是布袋彈彈頭非常鈍,要貫穿眼罩十分困難,且爆眼女的眼罩除貫穿洞口外,其他部分竟無明顯裂痕。三是若是持槍於近距離發射,現場附近充斥大量記者,不可能沒人拍攝到;若是遠距離發射,布袋彈的威力又難以穿透眼罩。

對於這些疑問,網友也分析了,認為爆眼女的右眼受傷是自己造成,因為她當時企圖用丫叉向警署發射鋼珠,但鋼珠意外擊中巴士站廣告牌而反彈飛向自己。

但是真相是什麼都不重要,在那些亂港派把持著輿論的日子裡,他們不要真相、不要科學、不要道德,只要破壞和污蔑,死死認定爆眼女就是警署里發射的布袋彈所傷。

陰謀三:爆眼女提請司法復核,力阻警方取得其醫療報告

爆眼女的醫療報告是尋求事件真相的關鍵,直接證明爆眼女右眼受傷的成因。但爆眼女不但拒絕報警,更入稟高院提請司法復核,指責警方未向其提供手令內容便取得其醫療報告,侵犯其私隱及訴訟權利。

相比之下,2020年10月3日,身份為中五學生的黑暴曾志建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時中槍,在不足2小時內,網上已流出曾志建的情況,包括胸肺X光照片及馬嘉烈醫院急症室實時報導其病況。若爆眼女的醫療報告能證明是布袋彈造成的傷害,亂港派早已拿來大做文章。而其為何至今不願公開醫療報告,甚至千方百計阻撓警方調查真相,原因顯而易見。

2021年4月21日,爆眼女的司法復核被高院上訴庭駁回。判詞更指出她就算沒有手令副本,亦能針對其醫療報告的私隱權展開訴訟,申請司法復核或禁制令。爆眼女提請司法復核的真實目的,是圖謀通過訴訟途徑阻止警方取得其醫療報告等相關資料,為亂港派制定應對策略爭取時間,減少社會公眾對爆眼女案的輿論壓力。

陰謀四: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親自下場,用司法影響力圖顛倒黑白!

爆眼女為阻撓警方取得其醫療報告提出司法復核,當中為其處理有關訴訟的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回顧夏博義的政治背景及支持黑暴言論,他一直被外界認為是亂港派在法律界的重要支持者。例如他從一接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就聲稱要修改港區國安法,其言論嚴重不符合大律師公會職能,受到各界批評。此外,夏博義還擔任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馬俊文的代表律師,公然為「港獨」分子護航。

亂港派在明知毫無勝算之下,背後大佬仍安排夏博義這類重量級、代表性的亂港派大律師親自處理爆眼女司法復核案件,足見亂港派對此案的重視。其後確實利用司法影響力,濫用司法程序阻撓警方調取醫療報告,試圖掩蓋事件真相、減輕亂港派壓力。

亂港派早知爆眼女的眼傷不是警方造成,因此爆眼女一直缺席有關聆訊,改由代表律師出庭,目的就是逃避公眾質疑,令真相不能公開。

陰謀五:全力為爆眼女隱瞞身份

由始至今,爆眼女只曾於亂港派主導的所謂「民間記者會」中以錄像片段發言,期間戴上口罩及眼睛掩藏身份,以讀稿方式攻擊「警暴」,但從未說明傷情狀況及受傷原因由於爆眼女在影片中始終不公開其真實身份及姓名,影片中的女子是否為爆眼女本人亦引發外界質疑。此後,爆眼女更以代號「K」匿名入稟提請司法復核組織警方調查。若爆眼女真是受害者,為何一直隱瞞身份、不敢向公眾交代受傷經過,而令事件充滿謎團?

與爆眼女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另一個「爆眼老師」楊子俊,及曾在西灣河因企圖搶劫警槍而中槍的周柏均。他們出現後,亂港派立即攜傷者向警方投訴、舉行記者會、接受傳媒訪問,大肆炒作、鋪天蓋地進行抹黑宣傳。

而在爆眼女事件中,其本人並未提出任何投訴,亂港派除舉辦一次所謂的「民間記者會」外,至今未進行任何有關聲援活動或傳媒訪問,其原因就是爆眼女已成為亂港派的負資產。

這就明白了,為爆眼女隱瞞身份,是因為爆眼女在亂港派眼中已無利用價值。在香港這個不大的社會中,爆眼女身份一旦曝光,就能被發現其根本沒有「爆眼」,謊言也不攻自破。當時大肆利用爆眼女炒作的亂港派,為了維護自己的謊言,只能用更多謊言來維持。

縱觀爆眼女事件,反對派起初如獲至寶,迅速利用事件對警隊進行抹黑、煽動群眾參與所謂「黑警還眼」非法集會。其後隨著事件發展,反對派眼見爆眼女騙局破綻重重,這一彌天大謊再也難以圓下去,故運作手法便逐步由攻轉守,包括低調掩蓋爆眼女身份、派出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為其提請司法復核、不安排爆眼女接受採訪或向警方投訴。以上手法均可見亂港派已視爆眼女事件為負資產,以各種手段拖延調查進展、掩蓋事實真相。

總而言之,爆眼女事件充分證明瞭亂港派政治手段的卑鄙無恥,也告訴所有人:謊言終歸是謊言,終有被戳破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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