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究暴徒是怎樣煉成的

盧永雄

最近,一個31歲的理大畢業生因為暴動罪成,被判囚3年零9個月。細看這個案,的確令人神傷。而且這正常人變暴徒的判刑個案,天天都在發生。

這個因暴動罪被判入獄的年青人雷爍鏗,在理大讀產品設計及市場系,他於2012年以一級榮譽畢業,是一個高材生。畢業後任職產品設計師,擁有幾項產品的發明專利,本來前途無限。但他在2019年11月18日,即所謂「理大圍城」期間,在紅磡蕪湖街一帶,和百幾個不知名人士一齊參與暴動,用索帶綑綁多個鐵欄堵路,又用波子撒在馬路上,最後在現場被捕。

另外本周三(21日)也有幾個學生被判刑。2019年11月12日中文大學佔領期間,有5名男女被捕,他們在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參與暴動。其中25歲中大中文及教育系女生及20歲IVE應用科學系男生和被裁定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分別被判囚3年9個月及4年半。另有23歲中大金融系男生觸犯禁蒙面法罪成,被判監2個月。幾個大學生本來前途美好,如今就變成階下囚。

我認為法庭判刑合理,但也覺得這是一個人間悲劇。父母辛苦供子女讀書,兒子也不負父母所望,入讀中大、理大等名牌大學好學系,本來,擁有大好前途,但無端端走去暴動,成為階下囚,恐怕一生前途盡毀。

成年人當然要為個人的行動負責,參與暴動,入獄服刑,理所當然。但是,整個社會也應該要反思,為什麼原本大好青年,會做出這樣的違法暴力行為。

據警方的數據,單是「理大事件」,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1393人被捕,有418人被檢控。我認識一些太平紳士和政府高官,他們曾經和一些因暴動罪在獄中服刑的人士談過,發現很多人都是糊里糊塗地誤入歧途,鑄成大錯。大部份人回憶參與暴動的時候,其實都不知道當時為什麼會這樣激動。他們都是受到傳媒和網上的謠言所煽動,覺得警察是殺示威者,政府是殘暴政權,要拯救落難的手足。他們當時沒有嘗試去查證流傳的消息是真是假,更加沒有想過後果,就很衝動地出來示威甚至暴動,最後被捕入獄。現時回頭再看,很多人都懊悔不已。

香港出現這樣暴烈的動亂,政府首先要做的,自然是平亂。接著就是要研究動亂的成因,特別是年青人政治狂熱、行為暴力化的起源。香港的大學的教職員當中,充斥著激進分子,丟失了大學做研究和教育的初心,變成了培養革命鬥士的基地。

我認為單是「暴徒是怎樣煉成的?」這個課題,已經可以成為政治學、法學、傳播學等學科的研究題材。例如從法學的角度,應該要研究一下由港大前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提出的「違法達義」理念,如何扭曲法治概念,對香港社會造成了多大傷害;又例如從政治學的角度,應該研究暴恐運動是如何形成的;而從傳播學的角度,應該要研究像「太子站警察打死人」的假新聞,究竟如何在網上傳播?政治勢力如何利用社交媒體傳播煽動性的政治信息?各個學科,其實都會有很好的題材去研究暴亂分子是如何練成的,以及找出如何防範和根治的方法。

我發現近年香港的大學,很多老師變得相當政治化和激進化,他們向學生灌輸要為正義而鬥爭的理念,而不是客觀中立地做學術研究的觀念。由於大學有學生評核老師的制度,講師與學生產生了一個來回激盪的互動的過程,由於學生激進,講師為了爭取學生的好評,迎合學生的口味,變得要比學生更激進,你激我更激,造成一個激進的惡性循環。

香港的大學生,似乎覺得非「本土」不算高尚,即使支持泛民,他們也覺得是「大中華膠」,至於語言暴力、甚至肢體暴力亦只是平常不過的事情。大學本來就應該非政治化,現在更應積極研究暴恐行為的由來,為社會的安定作出貢獻,而不應該用納稅人的血汗錢,讓大學培養學生成為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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