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幾個月前,美國財長耶倫就在多個不同場合,表達自己「希望盡快訪華」的願望。
不過我們官方一直沒有回應。沒回應就代表著「不歡迎」。
從六月底開始,美國媒體以及美國官方「不具名人士」多次放風,說財長耶倫將「很快實現訪華」。
在美國布林肯上個月中旬終於獲得訪華機會半個月後,中國官方終於發佈了美國財長耶倫「本月6號至9號到中國訪問」的消息。
這次中國聲明對「耶倫訪華」的表述,已經降低了「各方預期」。
就和布林肯訪華一樣,中國沒有用慣例的「對等官員邀請」這一描述,而是在耶倫訪華中再次強調是「雙方政府商定」的結果。
我們對耶倫訪華這麼「冷淡不給面子」,是因為布林肯上個月的訪華,作出的承諾,達成的共識「保質期」都太短暫了。
布林肯結束訪華不到半個月,但美國政府的連續三大作為就是告訴全世界「啥叫出爾反爾」「啥叫違背共識」。
美國政府的第一作為是「布林肯公開大放厥詞」。
結束對華訪問僅僅幾天,布林肯就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公司專訪。
布林肯在採訪中回應美國對華政策的核心就是「美國將繼續做中國不喜歡的事,繼續說中國不喜歡的話!」
這話聽起來就像一個幼稚的生氣男孩,可這就是美國的對華政策。
布林肯訪華,雖然大家都知道中美關係無法「根本性好轉」,但至少場面上,雙方的公報里都強調達成了幾項共識,這些都可以作為布林肯訪華的成果。
可最終讓布林肯評價訪華成果時,他的回應就是那兩句「堅持不喜歡」。
如果說美國破壞訪華成果,踐踏雙方共識的第一作為只是「布林肯嘴炮」的話,那麼美國的第二作為,則是軍方的「實幹」。
6月29日,美國軍方再次對台軍售,價值4.4億美元。這是拜登政府上任兩年多來的第十次對台軍售,幾乎平均每季度一次。
在布林肯訪華期間,中國秦剛外長和王毅主任都強調了台灣問題是中國核心利益的核心。布林肯也重申了堅持一個中國,不支持台獨。
可是訪華結束才十天,美國就送出了第十次對台軍售,這就是告訴我們,「放棄幻想,準備鬥爭!」
美國政府的第三次作為,還是布林肯領導的美國國務院做出的。
昨天(3日),美國國務院向全體美國公民發佈「赴華旅行警告」。
美國政府造謠稱「赴華存在被惡意逮捕的風險」,很顯然這是在賊喊捉賊。
美國政府就是這麼的「精神分裂」,也向全世界展示啥叫「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如果來中國真的這麼「危險」,美國高官為什麼要求著來?
為什麼布林肯求完耶倫求?耶倫求完雷蒙多求?
美國將中國描述成「龍潭虎穴」,嚇阻兩國民間的商貿交流;可是在美國「州官」眼裡,中國又彷彿是朝聖的聖殿,每個人都夢想著,爭搶著來「許願求助」。
美國國務院發佈公民「赴華旅行警告」,主要有三大目標。
第一個目標,是徹底否定和推翻布林肯上個月訪華的「零星共識」。
布林肯訪華會談的官方通稿裡,一共有四大共識,但是其他三項都是「很寬泛的」,描述性的。
唯有「雙方同意加強民間文化及商貿旅遊往來」這一共識,是很好落地,也很容易驗證「是否心口不一」的具體共識。
可是布林肯回國十天,就發佈「公民赴華警告」,而且不是民間層面的治安風險,或者重大天災或者流行病毒這樣的不可控自然風險。
美國在「赴華警告」裡,直接點名是因為中國政府的「無理拘禁」,以及「執法隨意和不透明」導致的風險。
這幾乎等同於美國政府「強力阻止」美國民眾赴華,和訪問中達成的共識背道而馳,背後捅刀!
美國政府發佈「赴華警告」的第二目標,是「斬斷美國工商界的中美復蘇希望,將對華溝通權收歸政府。」
過去幾個月,特別是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因為「中國氣球」事件而推遲訪華後,中國看清了依靠美國政府,不可能緩和與回暖中美關係這一事實。
於是我們看到美國特斯拉的馬斯克,蘋果的庫克,微軟的比爾蓋茨訪華期間,都得到中國高層的接待。
同樣是「中美會談」,中國高官接見美國商界領袖,大家談的都很務實,都是有利兩國民眾福祉的好事。
我們意識到不能讓美國政府這個「資本打工仔」賺差價還不好好幹活,將中美緩和,共同走向美好未來的希望寄託在美國工商界與民間往來上。
美國政府看到產業資本集團訪華的成果明顯比政府官員高,於是嚇唬他們「別去中國了,再去有被逮捕的風險」。
美國政府希望嚇得資本家不敢赴華,那麼後續的對話談判重新回到外交官員手裡。
美國國務院發佈「公民赴華警告」的第三個目標,也恰恰關係著我們未來與美國博弈的「真·殺手鐧」。
美國政府「赴華警告」裡的「強制逮捕,隨意執法與不透明」針對的是中國兩部7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律。
第一部就是6月審議通過,剛頒布實施的《對外關係法》。第二部是2014年審議通過實施,今年再次修訂的《反間諜法》。
兩部法律都是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
這兩部法律都狠狠擊中「美國霸權對華陰招」的七寸。
中國在《反間諜法》推出之前,就有涵蓋「大部分罪行與定罪刑責」的《國家安全法》,為什麼《反間諜法》還要單獨審議成法,並且在今年再做修訂呢?
那是因為美國等西方國家對華進行「間諜滲透」的手段在與時俱進,我們打擊的手法,懲治的力度和範圍前幾十年總存在「滯後性」。
這次的「修訂」,將近些年境外間諜組織一些「隱蔽模糊」的間諜行為做了界定,並且懲治範圍,全球追捕都有了「法律依據」這是一部讓美國間諜部門和「真間諜」真正膽寒的法律。
美國「警告」裡,「不透明的執法案件」,指的是中國依法逮捕的幾個美國間諜,在審訊期間,涉及國家安全的內容是不會公開的。
在這方面,美國才是全球誘捕,非法拘禁,不透明執法的「祖師爺」。
另一部新頒布的《對外關係法》,主要針對的是美國等西方國家對中國的非法制裁與不公平貿易壁壘,中國未來的反制將更加的強力迅速,並且「有法可依」。
《反間諜法》針對的是美國間諜和情報機構肆無忌憚的情報收集與顛覆破壞;《對外關係法》反制的是美國肆無忌憚的制裁遏制中國企業發展機遇,掠奪中國海外資產與利益。讓美國政府「真正膽寒」。
因此美國政府刻意污蔑,將中國兩項法律的對象指向所有美國公民,從而用他們的「恐懼不敢來華」,來對我們的新法律進行施壓。
可美國國務院的「赴華警告」終究只是跳梁小丑的自嗨,中國司法主權以及維護國家利益的決心,不可能為美國「國內警告」而動搖。
並且,真正有敏銳頭腦的美國資本,都明白中國市場是他們最安全的港灣與最生機盎然的未來,他們是嚇不住的!
美國政府膽怯的「赴華警告」,恰恰證明《對外關係法》與《反間諜法》是震懾真敵人的利劍,未來對美博弈的「殺手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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