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棄保潛逃,在加拿大多倫多宣布,不會再回香港。周庭身負《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的罪名,警方國安處批准她赴加拿大多倫多留學,結果她就一去不回。
按周庭自述的版本,外逃事件有幾個要點。第一,警方國安處容許她離港到加拿大升學的唯一一個條件,是在國安處人員陪同下到深圳一天,安排她參觀「改革開放展覽」和騰訊總部,之後寫親筆信感謝警方安排,就讓她九月中順利離港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第二,周庭說考慮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生理和心理健康等後,決定不回香港報到,大概一輩子也不會回港了。第三,周庭強調並無事先計劃潛逃,還買了12月回港的機票,「所以如果有人要說我處心積慮欺騙國安,那絕對是錯誤的陳述。」
看了周庭自述的版本,我心裡只想到4個字:「仁至義盡」。文天祥在《絕命詞》中有4句,講述孔孟仁義至理,「孔曰成仁,孟曰取義,唯其義盡,所以仁至。」意思是孔子教導成仁,孟子教導取義,要先把道義實踐到極點,然後仁德自然也就達到極致。
換一個角度,政府有不同考慮。第一,按《港區國安法》第42條,涉嫌觸犯相關法例的疑人不准保釋。警方國安處容許周庭保釋外出,本身已是一個寬大而例外的安排。其次,周庭作為一個年輕人,想到加拿大留學,警方容許她離港留學,自然要冒上她棄保潛逃的風險,相信警方是平衡了執法風險和對年輕人寛大處理兩個角度,最後選取了寬大處理。第三,政府容許周庭外地留學的唯一條件,是安排她回深圳參觀一天,看看祖國的最新發展,對一個面對重罪起訴的人來說,這根本不算是什麼條件,只能說一個遊歷,看完以後深受感動也好,或看完嗤之以鼻也罷,對一個等候起訴還想外出留學的嫌犯來說,這是低到不能再低的條件。所以總括而言,特區政府對周庭的處理,只能用「仁至義盡」4個字去形容,希望用仁德感化一個意圖勾結外國勢力推翻政府的犯罪者,希望她能浪子回頭。
一般而言,按平均數字,監禁期滿出獄後的釋囚,重犯的比率高達五成,所以想感化犯罪者是一個推石上山的行為,但政府仍努力不懈去做,就是一種治病救人的心態,希望幫到一個得一個。
不過,周庭事件的結局,就成了一個最佳的反面教材。你在馬路上見到一條蛇,怕蛇被汽車輾死,想方設法把牠移離路面,怎知離開路面後,蛇反過來咬你一口,被咬的好心人有苦自己知,只能說蛇躺在馬路那種軟癱癱很可憐的樣子,只是一個偽裝而已。
如今周庭不只棄保逃潛,還要聲稱一輩子都不會回港,憎恨之情,溢於言表。到頭來,這只是一個「累街坊」的行為,周庭當年的兄弟姐妹朋友,很多仍在等候審訊,經此一役,相信無論是政府或法庭,都會引以為戒,對疑犯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這些人想獲得保釋或得到其他寬鬆安排,就變得難上加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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