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撞船並銷毀證據,對台「海巡」兇手可啓動緬北式的通緝

或淵視點

2月20日,是被台海巡船惡意追撞遇害的2名大陸漁民的「頭七」。

這天上午,遇難者家屬在相關人員陪同下通過「小三通」進入金門。

當下下午兩名幸存者已經回到大陸,而遇難家屬則在當日處理善後事宜。

但目前最新消息是兩名遇難者家屬並未同意台方要求的盡快完成「善後」,而是對相關檢驗結果有疑慮,拒絕火化。

而隨著兩名幸存者返回大陸,無法掩蓋事實真相的台所謂「檢調」部門與涉事「海巡」部門才不得不承認——雙方船隻不慎發生了多次「碰撞」,導致快艇當場翻覆,造成4名船員落海。

但台「海巡」稱整個事件過程中並無錄像提供……

所以,罪證已經隱藏或銷毀。

這樣從整個事件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已基本可以確定,這是一起台所謂「海巡」惡意操縱的對我漁民的一場凶殘、暴戾的赤裸裸的謀殺!

也可確定,台灣當局必然要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台「海巡」部門隱藏事發錄像是一個極其低級惡劣的操作,因為不拿出來錄像就等於主動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根據台「名嘴」賴岳謙的說法。

台「海巡」船在行動時至少有三種對所謂「執法」過程的錄影方式。

分別是船體上固定錄像設備、手持錄像機及個人隨身佩戴的錄像設備。

也就是說,即使按照台「海巡」的說法,當時雙方都採取了「高速」的航行而導致並沒有來得及進行拍攝,但在雙方未進行「高速」航行時的畫面應該有吧?而且再快的速度也不影響船體上固定的錄像設備工作。

但現在什麼都沒有了。

台偽「海巡署」在第一時間稱兩船沒有發生碰撞,大陸漁船是因高速的「蛇行」而傾覆;但最新又改口稱是兩船在高速追逐時發生了數次「擦撞」導致翻船。

但事發時沒有開攝像。

所以,台「海巡」這種睜眼編瞎話的說法無疑是在掩蓋真相,而真相就是214事件就是一場光天化日之下台「海巡」對大陸漁民的謀殺!

事發後他們不但沒有絲毫悔意,反而不斷撒謊、銷毀罪證掩蓋惡行,可謂是罄竹難書。

台當局相關部門也對此事百般掩飾,包庇縱容,甚至反咬一口,連起碼的人道主義都不講。

台所謂「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竟然教唆金門船隻在面臨大陸執法臨檢時不予停船配合,可迅速逃離或請示「海巡」護航。

瘋狂的台當局對抗姿態已經拉滿。

那麼,既然現在可以對整個214事件定性了,我們也沒有必要糾結在台偽「海巡」的證據錄像了,他們也不會交,所以接下來就是要針對已經產生的嚴重的後果著手處理就可以了。

事實上,我方在2月17日已經提出幾大要求。

其中包括交人、交船,嚴厲處理相關肇事者。

現在的關鍵就是「嚴厲處理肇事者」——台「海巡」人員。

目前,參與當天事件的幾名台「海巡」人員已被「大陸網友」鎖定。其中首犯即為此次惡性事件的策劃組織者,台偽「海巡署」第十二巡防區第九海巡隊的吳孟哲中校。而當天在該船上共有4名隊員。

此時,針對肇事人員的處理我們可以按照此前對緬北「電詐」首犯的處理方式,由對金門所在地的福建發佈通緝令,通緝製造214惡性事件中的金門「海巡」人員。

若台方不履行通緝事項交人,則採取進一步措施,直至完成追緝目標。

另外,更重要的是除了針對此次具體事件的處理外,也將要對事件發生的背景及基礎進行一個「外延」式的處理。

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即首先要解決整個「廈金」水域的執法權問題。

在宣佈金門所謂「禁限制」水域無效後,我方要實現對整個廈金水域的常態化執法。這個目前已經開始實施。

第二個步驟是要取消金門「海巡」部門存在的合法性,這個過程肯定會有一定程度的「對抗性」,但若台當局敢有任何實際對抗無疑是蚍蜉撼樹、自取滅亡。

第三個步驟就是要對金門、馬祖進行「去軍事化」。

將兩地與福建形成示範融合區,提前完成統一鋪墊。

所以後續我們不能只停留在憤怒的情緒上,我們需要的是實質的行動,我們有很多事情要做。

在對兩名同胞不幸罹難表達深切遺憾之際,也可以期待,這樣一個表面上的偶然性事件,將必然地促成重大歷史事件形成。

即以金門、馬祖為代表的外島將先一步回歸,最後再徹底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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