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香港運動把執法污名化和違法常態化,法治作為香港的核心價值,已經岌岌可危。
完全想不到,法治竟然成為這次香港民主運動的頭號犧牲品(first casualty)。以堵塞交通、佔領道路、公共空間和癱瘓城市運作來要脅政府的佔領香港運動對法治的最大打擊,在於同時把執法「污名化」和違法「常態化」。
在法治社會,法律是那條判別是非對錯的界線(defining line)。俄羅斯文豪杜斯妥也夫斯基(Dostoevsky)的名著《卡拉馬佐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zov)有一名句:「在一個上帝不存在的世界,我們做什麼也可以」(If God does not exist, everything is permitted.)。同樣道理,在一個可以跟法律討價還價的世界,我們做什麼也可以。守法與否,守法到什麼程度,不是可以談判解決的問題(non-negotiable);否則社會必成亂局。今日香港,守法、違法和執法的界線、合法性和正當性已被模糊甚至混淆。不過是幾個星期,法治作為香港的核心價值已被侵蝕到見筋見骨。情況之惡劣,只能夠用「觸目驚心」四字來形容。
這並非危言聳聽。美國史丹福大學的心理學家進行過一項實驗,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把其中一輛停在加州的中產階級社區,另一輛則停在罪案頻生的紐約貧民區。停在貧民區的那輛,他把車牌摘掉,車頂打開,結果汽車當天就被偷走;而放在中產階級社區的那一輛,一個星期也「無人問津」。後來,心理學家用錘子把那輛車的玻璃敲了個大洞。結果不消幾個小時,它就不翼而飛。以這個實驗為基礎,犯罪學家提出了「破窗效應」理論(Break Pane Law):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幢建築物窗戶的玻璃,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的維修,別人就會受到一種「暗示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窗戶。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政府的感覺;而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氣氛中,犯罪就會滋生、壯大,由異數變成常態。
自1994年,人口逾八百萬的美國第一大城市紐約即以破窗式手法執法:對行乞、醉酒、遊蕩、行為不檢等嚴格而言是犯規(rule-breaking)多於違法(law-breaking)的行為採取「絕不容忍」政策(zero-tolerance policy)。紐約市的警察部深信,若對這些表面上微不足道、無傷大雅的行為視若無睹,放手不管;社會必定難以長治久安。奉公守法的市民會惶恐不安,覺得他們生活的社區和使用的街道被侵佔;而犯罪分子則有恃無恐,變本加厲。
這種「破窗式」的執法方式有多大成效?20年來,紐約市的兇殺案由最高峰的2200宗下跌到去年的333宗;持械行劫、強姦、入屋盜竊和偷車等嚴重罪行也大幅下跌百分之五十五至百分之九十二。紐約亦由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犯罪溫床搖身一變成為美國有數的安全城市,人稱「紐約奇蹟」(the New York Miracle)。紐約市警察的權力過大是事實,聯邦法官也裁定他們的「攔截盤查」(stop-and-frisk)政策違憲。然而杜漸可以防微,破窗子必須盡快修補,天下才可享太平,已經成為全球執法機關的共識。1982年率先在《大西洋》雜誌(The Atlantic)提出「破窗論」的犯罪學家凱林(George Kelling),年屆78高齡,紐約市長仍然對他言聽計從。
今日的香港「破窗處處」,甚至已成「破城」(broken city)。說這個城市已經進入「半無政府狀態」(semi-anarchy)並非言過其實。政府與警方執法及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備受質疑,法治已經岌岌可危。為什麼香港會淪落至此?其實回歸之後,混淆是非、指鹿為馬、敵我不分和認賊作父的傳媒炒作和網上言論就從來沒有停止過。今日的亂局正是禮數、法度與常識崩潰的結果,堪稱九七後香港社會發展的反智高峰。
香港社會反智的高峰
如果社會不反智,就不會接受用破壞法治與脅持市民生活與生計的方式爭取民主。在香港被「佔領」的過程中,常識和法律被遺棄,但更令人痛心的是我們看到了整個社會道德結構(moral fabric)分崩離析。學生動機的純正(purity of motives)和不求利益 (interest-free) 被當成假設事實 (given) ,甚至無需事實檢驗的真理 (a priori) 。德高望重的大學校長在忠言逆耳與明哲保身之間,作出「明智」的選擇,結果贏得學生的掌聲,卻似乎忘記了自己的天職。學生犯罪,他的老師就是共犯,這是胡適之對徐志摩的訓斥,也是他對自己為人師表的期許。■
原文將刊於《亞洲週刊》 201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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