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人煲湯為什麼要那麼久?「老火靚湯」是廣東人的傳統習俗嗎?中藥藥材是怎樣進入粵式湯食的?
九十年代以來,煲湯已經成為了嶺南的時尚「民俗」。香港、廣州陸續有了許多專售靚湯的店鋪,各路養生專家也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上開闢專欄,推介湯譜。
指導煲湯的書刊遍布廣東的書店,像著名的「嶺南湯神」佘自強,留下的湯譜有 1200 個之多。各界名流也有開闢獨門湯譜者,《阿寶靚湯》(曾寶儀母女所作)和《給莫文蔚的健美湯飲》都是代表作。
然而,今天大行其道的「老火靚湯」,進入嶺南尋常百姓家的歷史並不久遠,也與廣東當地的傳統食俗聯繫不大。
喝不起的「傳統」
在廣東人的餐飲習慣中,湯水可按顏色被分為「清湯」和「白湯」兩大類,一般認為白湯有營養。此種說法即頗有傳統依據:湯水呈現出奶白色,是肉材中的脂肪析出和乳化的表現,對於營養不良的古代人來說自然更具「滋補」價值。
一些不夠肥碩的肉材,例如鯽魚,也往往要下油鍋煎制后再燉湯,才能確保「營養」,煮出白湯。
如果按烹制的用時分類,當代廣東湯中除去用時較短的「羹湯」和「滾湯」,更為人稱道的是「煲湯」和「燉湯」兩種。
其中,煲湯首先用大火煮沸,再轉用文火不停烹煮;燉湯則要用隔水燉盅進行水浴加熱。至於烹湯的用時,有「煲三燉四」的說法,意為煲湯要三小時、隔水燉四小時。當然,並非每家每戶都能烹夠這麼長的時間,尤其是使用壓力鍋的家庭主婦們。
而提供湯水的商家往往將足夠長的用時,以及使用砂鍋、瓦罉等傳統炊具當作賣點。似乎只有煲夠三個小時,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真正配得上「老火靚湯」的頭銜。
老火靚湯的另一大特色,在於其重點是湯而非經烹煮後的食材。廣東人將煲過老火湯的食材稱為「湯渣」,認為經文火煮后,這些雞鴨魚肉的營養和味道皆已悉數化作「湯魂」,肉本身不再有什麼價值。
喝湯時丟棄湯渣的情況也並不罕見,以至於網上有許多營養學家呼籲飲湯者把湯渣吃下去,還出現了「巧食湯渣」之類的生活小百科。
這樣的烹飪方法,需要消耗大量的燃料和食材,特別是肉類。古代的粵人是否有發展出這種「惡習」的資本?
答案是不太可能。
首先,對古人來說,如此糟蹋食材只能是極個別現象。
比如在雍正年間,即使是較為殷實的人家,也少有每天吃肉的。到同治到光緒年間,廣州地區一般民眾全年吃葷的天數可按 20 天計算,一個家庭一年消費的肉食參考量為 20 市斤,禽、蛋、肉類動物蛋白質都是不容糟蹋的奢侈消費品。
燃料的情況也類似。
清代廣東地區煤炭開發程度低,柴薪是廣州一帶居民的常用燃料,而冶鍊、鑄造等工業也高度依賴柴薪供應,故燃料緊缺已經成為了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燃料消費常常超過居民日常消費的十分之一。
乾隆五年兩廣總督馬爾泰即曾上奏,反映群眾在生火做飯方面的困難,「粵東……薪值每至高昂,閭閻不無難爨之慮」。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會儘可能地利用好食材,且使用煮粥、滾湯、炒制等節約燃料的烹飪方式,而不是動輒生火熬上半天,再將食材棄掉。
因此,雖然清代已有「天下食貨,粵東盡有之」的說法,歷代古人和各國洋人也都對粵人吃蛇、吃狗、吃貓、吃鼠、吃蟲這種殄滅食物鏈的異俗發出過哀嚎,卻幾乎沒有任何食客留下過「老火靚湯」的記錄。
唯一與煲湯沾邊的,是唐代記錄中的一種「不乃羹」,是用蔥姜烹煮羊、鹿、雞、豬四種肉骨的湯水。不過這種豪奢飲品只適用於十分隆重的場合,而且這一風俗也並不流傳在廣州一帶,而是在交趾郡,即現在的越南河內。
不過,嶺南人民確實自古喜食湯水,只是與今天的老火靚湯大不一樣。
傳統廣東湯是做什麼的
由於氣候炎熱,嶺南食品中湯水的比例很高。出身廣州的文人喜歡標榜飲粥、飲茶的習俗,粵菜中亦不乏燴、羹、煲、燉等製法的湯菜。
在味精問世前,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高湯都是富足家庭不可缺少的提鮮用料。嶺南,菜肴多湯水的特點更放大了這一需求。
如清末民初刊行於廣州、佛山、香港等地的粵菜譜《美味求真》共羅列菜品182款,其中有一些流傳至今。書中記錄了「上湯」和「素湯」兩種調味輔料的製作方法:後者是大豆芽菜熬制的濃湯,前者則使用雞肉、鴨肉、豬肉、雞血、鴨血等一併製成,書中的許多菜式都註明要用上湯加工。
當然,能夠有條件按此譜烹飪食物的人家恐怕也是寥寥無幾,更多的人家只捨得用蝦頭蟹殼、雞鴨魚骨等難以直接烹食的邊角料。
總體來說,《美味求真》中的菜品所用調料較現在簡單,湯菜的烹煮時間也較短。
越是豪奢鋪張的山珍海味,就越注重高湯的品質。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廣州,餐前喝一碗開胃上湯的費用可以達到八角錢,而同一時期在茶樓雅間要一盅茶的價格是二角。
民國時期,「六十元大群翅」是廣州最為名貴的菜色之一,其原料即是「弄凈的群翅四十八兩;用來一再煨翅的,稱為『丹燒盆』之一盆上湯,重量三十斤,是以四十五斤水,精瘦豬肉十八斤,劏凈老雞九斤,火腿三斤,慢火熬成的。」(陳夢因《粵菜溯源錄》)。
儘管熬制上湯所要下的工夫往往超過了主材本身,當時能夠吃得起這類菜肴的富人階層,還是更願意對彰顯價位的主材群翅評頭論足,老雞火腿湯這種司空見慣的食料則不足掛齒。
不過,隨着商品經濟的普及,市面上出現了更為方便快捷的調味替代品,特別是1908年日本化學家池田菊苗發現谷氨酸鈉(味精的主要成分)的提鮮作用后,味精便在東亞市場上大行其道。
味精雖不如真材實火的上湯來得有誠意,卻在成本和效率上更勝一籌。但這種沒有人情味的工業製品,很快就成了民國食客的眼中釘,當時的報紙專欄直接批判味精的使用說「上湯最忌用劣等化學調味品,因多吃了后常患口苦、口渴,為食客所唾棄,酒家所不取」,甚至有人直接蔑稱味精為「嗆喉」。
然而嶺南老饕們的苦口婆心,終究沒能抵抗住味精的普及。改革開放以來,廣東民眾的生活和消費水平不斷提高,但味精、雞精等也早已成為了家常必備的烹飪原料。大多數餐飲業者,恐怕都沒有用上湯代替味精的心情。
正是在這一過程中,廣東湯走上了當代「老火靚湯」的道路——不過靚湯們沿襲的並不是傳統的粵菜食譜,而是歷代中醫的食療藥方。
煲入廣東湯的中藥材
類似老火湯這種重湯水、輕食材的烹調法,初見於歷史記錄時,就與中藥材和中醫食療有關。
關於「老火靚湯」的早期記錄,較著名的是在 1974 至 1975 年,美國人類學家尤金·安德森和夫人來到香港青山灣,調查一戶吳姓人家五個月的飲食後,所記錄的吳家 152 頓主餐的內容。
在這 152 頓飯中,有兩次趕上吳家的成年人身體不適,吳家人就將一隻小雞和一些滋補藥草一起「長時間地燉湯」。除了這兩次之外,藥材從未進入過吳家的飲食。
從安德森的記錄中,可見早期用藥品煎煮食材的湯膳還是用於治療病人,或者為孕婦補充營養,遠未達到日常養生的頻率。相對於味道,這類湯方更關心湯劑的療效。
這種燉湯製藥的手法,在古代中國有深遠的傳統,甚至要早於陰陽五行學說和醫藥體系。
在長沙馬王堆出土的帛書《五十二病方》(成書時間在春秋至西漢之間)中便介紹了若干種以食物治療疾病的劑型,如該書認為被蜥蜴或蠑螈咬傷后,可用三年的老公雞熬湯,接着用雞湯淋過切細的兔頭肉,再澆到五穀等主食上飲用,傷口便可以得到緩解。
隨着中醫體系的逐漸完善,食療湯方的形式基本確立下來。這些湯方中可以看到一些今日靚湯的特點:以烹制肉類食材為主、輔以草藥;須用文火將葯湯煎濃、濾去「湯渣」。同時,古書中的湯方是直接拿來進行臨床治療的,而並非用於養生。
不過,後世的養生靚湯推崇者們已將中藥湯方悉數拿來,無論功用。東漢張仲景《金匱要略》收錄的 262 種方劑中,有許多湯方傳世,如「當歸生薑羊肉湯」,就是其中最具有食品開發潛力的中藥之一,早已被列入當代的湯譜。
正是因為靚湯湯譜普遍學自中醫藥方,所以其原料中常出現當歸、人蔘、蟲草等並非廣東物產的中醫藥材,與豐富的兩廣物產不搭邊際。
而權威的湯譜製作者也往往有中醫藥背景,如「嶺南湯王」佘自強除擅長煲湯外,還是廣東省中醫院的藥師,在煲湯事業中也喜歡強調「葯食同源」之類理念。
以這些藥材為原料的葯膳,為什麼能在廣州勃興?
一方面,廣州自古是南中國的經濟要塞,海運、外貿的中心,自然肩負了藥材外銷的功能。
自唐宋以來,藥材雖不是中國最為重要的海外出口品,但也存在穩定的對外貿易。1600年就有出口的茯苓、大黃等藥材自廣州經澳門銷往印度、歐洲、日本等地的記錄。
清代時,藥材已是山東、直隸(河北)、陝西、四川、貴州等省運往廣州的主要貨品種類之一。這些商品藥材被不斷運至廣州,也就滋生了消費藥材的城市文化。
不過,這些藥材能夠搖身一變,擺脫醫療領域的束縛,成為現代粵菜中的美食符號,還是靠了廣東人對高湯的迷戀。
味精雖然能夠為廣東湯提鮮,但在食客的心中,其滋補作用無法與「營養豐富」的傳統高湯抗衡。粵人對湯的迷戀繼而與調味的高湯分化,而與食療湯方合併,成為了養生保健的代名詞——「老火靚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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