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手機變「取去」手機 許智峯係讀法律畢業?

素來標榜「和平、理性、非暴力」嘅民主黨,佢嘅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竟然涉嫌喺立法會搶女政府人員手機,據報仲要係為咗「搶」手機,竟然幾乎同對方面貼面,作出類似環抱嘅動作,仲要係有拉扯果隻。事隔差唔多三十個鐘,許智峯終於行出嚟交代,話自己當時係喺「冇同意」之下「取去」女政府人員手機。囍雨就唔係咩法律專家,落唔到咩法律判斷,但許智峯作為讀法律嘅立法會議員,佢會唔知自己極有可能犯法?唔好呃人啦!


大家細細個嘅時候間唔中都會頑皮一下,有時啲大人都會同我哋講,「小朋友,你唔可以冇問過人就攞人哋啲嘢架,不問自取,是為賊也」,所以大家都會有個概念,如果對方唔同意而攞咗人啲嘢,就算唔叫搶,都可能係偷!偏偏,許智峯呢個「榮譽法律學士」,首先話自己「獲得」,之後又話自己「取去」、「攞咗」個電話等等,囍雨真係要問下許智峯,你讀咁多書,仲要係讀法律,你連自己係咪「搶」嘢,都唔識判斷呀?

死口唔認搶手機

對於許智峯呢種「語言偽術」,囍雨覺得可以有兩種解讀嘅,第一就係許智峯覺得自己「做得啱」,所以唔存在搶唔搶、犯唔犯法嘅問題(但如果係咁佢就唔駛道歉啦!);第二種解讀,就係許智峯作為一個「榮譽法律學士」,佢都知自己闖咗禍,為咗避免之後嘅刑責,佢而家就戴定「頭盔」先,死都唔肯認自己搶人手機,第時如果畀人告,而佢又唔想認罪,都可以繼續話自己只係「攞」,唔係搶。但咁講法,許智峯依然係非常有問題,如果佢真係咁熟法律,佢就唔會咁明目張膽喺立法會涉嫌犯法啦,除非佢瘋狂到一個點,係佢熟法律,但又控制唔到自己搶人嘢啫!

許智峯「犯案纍纍」?

睇番許智峯嘅從政「往績」,其實佢有暴力傾向,係有跡可尋嘅,例如佢2014年喺區議會會議就試過涉嫌踢傷保安,又試過喺區議會無喇喇「發難」,衝去熄咗人枝咪;到佢成功晉身立法會,都試過喺會議廳因為要衝擊而涉嫌打保安,事後亦有工會出嚟譴責佢。今次又話因為懷疑被侵犯私隱所以「攞」人電話,唔通又係「違法達義」?咪玩啦,果個時候許智峯應該喺會議廳開會架嘛,人哋記低你喺唔喺大樓、喺唔喺會議廳咁叫私隱?好牽強啫!

睇睇下,其實許智峯係咪入錯政黨呀?民主黨自己話好和平、好理性同反對暴力架嘛!佢似乎唔係好適合個黨同埋做議員囉!■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