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主香港?

鄭永年: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

對香港觀察者來說,香港的局勢發展到今天,並不是那麼令人震驚。這麼多年來,香港的抗議活動從未間斷,甚至有人說,香港是名副其實的「抗議之都」。既然如此,真正令人震驚的是什麼?乃是抗議活動的暴力化。

按理說,香港是中產階級居多的富裕城市,民眾較為理性,抗議相對平和。但現在情況完全不同,暴力化已經成為不可扭轉的大趨勢。

局勢發展到今天,人們必須選擇支持哪一邊。人們需要花大力氣去理解「何從何去」的問題:香港發生了什麼?何至於如此不可收場?香港的未來在哪裡?

上述問題終將匯成一個根本性一問:誰主香港?

1997年香港主權從英國回歸中國,實行「一國兩制」。那麼,是中國在治理香港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實行「一國兩制」,中國只享受主權,沒有治權,「港人治港」,治權在行政長官和香港政府手裡。

如此,中國只在大多數領域享有「名譽主權」,實際主權則少而又少,且多表現在有限的外交領域,即使是駐軍也只具有象徵意義。就治理而言,最具有實質性的法律體系並不在中國的主權之內。

即便在維持「一國兩制」上,中國內地也沒有像西方所說的那樣,積極介入香港事務。實際情形是,為了維持「一國兩制」,內地把大量的好處向香港輸送,以期維持其繁榮,至少是經濟上的。

此外,社會、經濟和民間層面的交流和來往大大增加,這些能夠對香港經濟產生影響,但對香港的治理制度和能力沒有實質性影響。

是香港政府在治理這個城市嗎?也不是。這裡涉及諸多制度設計因素。

就權力結構而言,香港在立法方面只有不到一半的權力屬於行政當局,且這部分權力是通過「建制派」達成的。

行政當局對司法則完全沒有權力,整個司法系統幾乎仍舊掌握在「隱居」的「港英當局」手中。在行政系統中,除了特首,其他幾乎均從港英當局「整體」接收而來。

再看政治權力的來源,問題更大。香港基本上「無政黨政治」,也就是特首的產生和政黨之間沒有必然的有機聯繫。在實踐層面,特首不得不把「公務員」體系當作政黨使用;在運作過程中,這使得行政中立成為不可能。

一旦特首被「政治化」,公務員系統也不得不政治化(無論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並且這種政治化更有可能和特首的政治意向背道而馳。這次公務員系統很多人公開向特區政府施壓、分歧表露無遺,便是典型案例。

恰是因為「無政黨政治」抽離了堅實的政治(政黨)支持,特區政府往往很難有所作為。即使是具有善意、實際上也能改善香港狀況的政策,也很難有好的結果。首任特首董建華的住房政策的流產,就是很好的案例。

是香港人民在治理香港嗎?也顯然不是。香港人一直在爭取他們理想中的「港人治港」,即「雙普選」。但因為各方面的較量,迄今並沒有什麼結果。

不過,應當指出「雙普選」也只是一個理想的「設想」,因為也有太多的經驗表明,即使實現了「普選」,也並不見得會出現有效的治理。

更為嚴重的是,通過「自下而上」的社會運動來爭取既定目標的達成,這個過程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

其一,「眾口難調」,人們希望「一步到位」,但往往難以使各方達成妥協。在爭取過程中,抗議者並非沒有機會實現他們的訴求,但因為沒有妥協,所有機會都付之東流。

其二,抗議演變成暴力,發展成為破壞性極強的「為了抗議而抗議」的社會運動,或者運動型社會。如此,就形成了抗議者「你不順我意,我也絕對不讓你做事情」的心態,造成了政府和抗議者的嚴重對立。

那麼是外國勢力在主宰香港嗎?要清楚地意識到,香港是國際化的都市,外國勢力的存在和介入並不奇怪。

長期以來,這座城市一直是東方信息中心,很多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都有強大勢力的存在。只要香港是開放的,外國勢力一定會在,並且會努力地去影響香港的發展。

就外國勢力來說,尤其要強調英國的角色。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很大程度上,九七回歸之後,香港只是從英國的「直接殖民地」轉變成為「間接殖民地」。

除了部分文字和字面文章(甚至包括《基本法》),香港並未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尤其是制度上的變化)來體現港人自治或者中國主權,各方努力秉持的只是香港的「法治」。

無疑,「法治」是香港的制度本質和秩序基礎。但正是這個「法治」系統,儼然成為維持既得利益(尤其是英國利益)的最佳工具。不僅如此,因為是「間接殖民地」,英國或其他外國勢力坐收漁翁之利時,不用負任何責任。

今天,這套「法治」體系已經演變成外國勢力固若金湯的「話語權」,它既是特區政府最有效的「監督者」,也是香港變化最有效的阻力。

不過,這絕對不意味着這套「法治」需要退出歷史舞台。這裡的問題也是「誰主」「法治」?比較一下二戰之後從殖民地獨立出來的國家的不同作為,就可以清楚看到要如何處理殖民地遺留下來的制度遺產了。

一些國家完全保留了原來殖民地的制度,並且跟着原宗主國實行西方式民主,但成功案例寥寥,失敗案例比比皆是。

也有國家實行「去殖民地化」。不過,因為方式不同,結果有好有壞。一些國家簡單粗暴,廢除了所有制度遺產,但新的制度建立不起來,不僅影響了和西方的關係,最終制約了本地的發展。

也有正面案例,新加坡最為典型。在獨立之後,新加坡進行了有效的去殖民地化,保留積極遺產,去除消極影響。新加坡的「法治」體系,就是在殖民地遺產的基礎之上發展起來的。

新加坡的成功經驗只有幾個字:牢牢把「法治」掌握在自己手裡。新加坡自獨立以來,在涉及主權和國家重大利益的問題上,從來毫不含糊,總是竭盡全力保護之,甚至不怕「得罪」任何一個國家。

這和香港的「法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很大程度上說,香港的「法治」能夠有效保護原來殖民地者利益,但很難增進香港本身的利益。

自然,這套「法治」的維持也和香港本身的既得利益有關。這裡的問題是,香港是這些既得利益在統治嗎?可能也不是。

很顯然,他們理論上是香港的統治精英,並且香港的發展是他們的切身利益。但同樣是因為制度設計缺陷所致,這個既得利益階層只追求利益,不用承擔任何政治責任。

這些年來,往往出現既得利益者「有利益一哄而上,面臨問題全身而退」的局面。「法治」對既得利益而言具有同樣的邏輯,即「法治」是保護他們利益免受損失的最有效武器。

考慮到現在香港根深蒂固的既得利益,是在港英當局時期成長起來的,這個邏輯並不難理解。

對所有這些情況,中國內地並非不了解,也因此想要做出改變。但從現實來看,因為實行「一國兩制」,所以內地很難改變往日香港的殖民地遺產,只有香港本身才有這個能力。不過,現實似乎剛好相反。

如上所述,因為各種制度因素,治權並不在香港人手裡,也不在特區政府或者香港社會。更為嚴重的是,一些香港人把這種局面歸咎於中央政府,也因此把矛頭對準了中央政府。

在實際層面,回歸之後,殖民地式的教育不僅沒有改變,反而變本加厲。從前的民主運動還有些「反英」的味道,現在則轉向了反祖國大陸。國家認同完全走向了反面。

要清楚地意識到,這些年來抗議者的主體便是九七回歸之後成長起來的年輕一代,他們也是現在「港獨」力量的主體。

正因為如此,本來是一體的「一國」和「兩制」便分離開來,內地方面強調「一國」,香港方面則強調「兩制」,而特區政府夾在中間,無能為力。

為了化解這種僵局,這些年中國內地也開始進行積極主動的政策調整。大灣區建設便是很好的例子。這無疑是正確的方向。

在「一國兩制」遇到困局的時候,對內地來說,需要回答的問題是:「一國」能夠做些什麼?大灣區這樣的發展計劃,本就是通過內地的單邊開放政策,通過社會經濟的方式來逐步化解矛盾,以期最終解決問題。

不過,在官僚層面,人們並沒有深刻理解這個問題。官僚層面趨向於想通過改變「兩制」來解決問題。這次推出的《逃犯條例》就是典型的例子。

因為之前有《23條》的經驗,推出《逃犯條例》的社會回應應當是預期中的,但官僚層面沒有足夠的考量,還是匆匆忙忙推出來了。

無論如何,在不存在一個有效的治理主體的情況下,香港產生今天這樣的「權力真空」局面並不奇怪。

香港特區政府不僅受制於來自內部的各種制約,包括源自製度設計的權力制約和來自社會力量的制約,更受制於外部外國勢力在「法治」旗號下的制約,導致了實際上的「無政府狀態」。

同時,儘管追求「公益」成為不可能,但還是有人在大力追求「私利」,那就是隱形的老殖民地者和既得利益者。追求公益的「不作為」和追求私利的「有作為」,便造成了今天香港的現實。

今天,經過如此長期激烈的社會抗議運動,香港所面臨的諸多矛盾都已經充分暴露出來了,即使那些沒有浮上枱面和隱藏在背後的,人們對它們也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

但這並不等於問題可以得到解決。香港問題的有效解決,仍然取決於回答「誰主香港?」的問題。

既然所有這些問題是香港缺失政治主體的結果,在沒有一個政治主體出現之前,沒有人會天真地認為,香港會出現穩定的局面,這些問題會得到解決。

更為重要的是,今天的香港已經完全不是回歸之初的香港了,事情已經發生,香港也不能再回到原點。對中國內地的挑戰便是:如何使香港實現「二次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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