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事件的「前傳」

原姿晴

十一國慶日最震撼的新聞莫過於荃灣警察開槍事件,當大部分反對派政客和媒體把事件「簡化」為「警察開槍殺市民/學生」,企圖誤導大眾,天網恢恢,網上流傳一段開槍事件的全版本,可把前因後果看個清楚,清楚到一個地步,連一群「連登仔」也說傳開去「無着數」,叫人不要分享。因為片段清楚見到一群黑衣人手上拿着致命武器,找到一名「落單」的防暴警察,連番追打圍毆,才出現後來的開槍自衞畫面,這個「前傳」,卻被反對派媒體隱藏了。中槍受傷的暴徒雖然是有學生身分,但如果他沒有拿起武器襲警,他也不會中槍,他當時的確是個殺紅了眼的蒙面暴徒!

襲警在先 開槍在後

開槍事件「全影片」,清楚看見十多名黑衣暴徒在荃灣大河道附近「搜尋」,後來找到他們的「獵物」,就全力進攻,他們不是赤手空拳,而是拿着鎚仔、士巴拿、削尖行山杖及鐵通等可致命的武器,狠狠地狂毆警員,該名警員受傷倒地仍繼續被暴打,另一警員上前擎槍阻嚇但他們仍不停手,這時一名手持鐵通的暴徒上前襲擊擎槍警員,更用鐵通擊打擎槍警員持槍的右手,就在此電光火石之間,槍聲一響,暴徒應聲倒地。明顯是,暴徒襲警在先,警員開槍在後。

只要細心察看前因後果,大家會看到所謂「瘋警」開槍之說,根本就扭曲了事實。在大家忽略「前傳」下,警察不斷受質疑甚至指摘;然而,大家是否要考慮,開槍的警員到底當時身處甚麼處境、面對着多大危險?也是命懸一綫呢?就算施襲者是學生、就算他有所謂的「崇高」理念,但也不能令他免於刑責,也不能包庇縱容他,因為這樣做只會給學生和社會錯誤的信息,令暴徒變本加厲。

「前傳」被淹沒亂象頻生

像這樣不說前因,只說「結果」的例子多不勝數,令警察執法舉步為艱。另一例子是,早前在港島,有警員正在追捕暴徒,一名手持疑似警棍的暴徒,突然主動從後瘋狂襲警「搶犯」,讓另一被警員拘捕了的暴徒逃脫,而他之後被警員們制服並拘捕,事後暴徒喉舌網媒,竟把他說成「不再被動捱打」、「選擇反抗」的「英雄」。十一當天,除了上述開槍事件,全港多區都有暴徒縱火、堵路、破壞地鐵設施、打爛商鋪玻璃門戶,毆打不同意市民,毀壞政府合署及在裏面放火等,牽涉市民大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難道社會大眾要容許暴徒繼續肆虐,叫警察袖守旁觀?

反對者常常在警方執法制服示威者的「結果」去找岔子,指控他們「濫暴」和「濫捕」,而鮮有提及暴徒如何施暴或施暴後換衫扮街坊的「前傳」。

暴徒作亂,犯事「理由」一籮籮,常在口邊的包括「沒有暴徒、只有暴政」、「警察濫暴、濫捕」云云,但心清眼亮的市民卻清楚明白,「沒有暴徒、又何需警捕」?■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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